一、离婚后户口怎样分立迁转
一、离婚后户口怎样分立迁转
离婚后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流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3、开具户籍证明并向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二、离婚后户口迁移需要那些手续
户口迁移需要以下手续:
1、当事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前往迁入地户籍登记机关申领迁入证;
2、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3、当事人持迁入证、迁出证等相关材料,领取户口本。
《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离婚后孩子上户口的,可以随着父母办理迁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通常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一般要准备3种材料。分别是:
1、父亲的户口本和居民身份证、母亲的户口本,以及居民身份证;
2、出生医生证明;
3、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者计划外生育的处罚完结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三、拆迁房离婚怎样分割
对于拆迁房在离婚时首先要区分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一方个人财产,如果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离婚时是不能进行分割的,始终归一方所有;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怎样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至于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判断标准如下:
一、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则拆迁房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二、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一方个人财产的,则拆迁房也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过如果被拆迁房屋是一方个人财产;但如果拆迁补偿是按照家庭成员人数进行补偿的,则被拆迁方则属于家庭共同财产,离婚时配偶也有权要求分割属于他的部分,如果家庭成员只有夫妻二人的,则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安置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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