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隐名股东对债务是不是需要承担?
隐名股东对债务需要承担责任。
在公司成立的情况下,隐名股东作为公司实际股东,应在显名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与显名股东一起对公司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在公司未成立的情况下,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实际出资人更谈不上股东资格认定,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及其他股东的关系,则如同合伙关系,企业开办者(包括实际出资人和挂名出资人)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离婚了是不是还需要承担对方的债务
离婚是不是需要承担对方的债务,要根据具体情形而定。
1、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双方共同偿还。
2、如果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是个人债务,应当由个人承担。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公司股东需要承担债务责任吗
作为公司的股东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仅仅是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但是,如果有特殊情形,如滥用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这种情况下就需要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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