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处罚如何计算货值金额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政处罚认定货值金额,可以以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的标价计算;没有标价的货物,按照同类合格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应当委托指定的估价机构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销售金额”,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出售伪劣产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
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销售金额三倍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货值金额以违法生产、销售的伪劣产品的标价计算;没有标价的,按照同类合格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按照国家计划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97年4月22日联合发布的《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指定的估价机构确定。
多次实施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行为,未经处理的,伪劣产品的销售金额或者货值金额累计计算。
二、听证后如何进行行政处罚
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
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在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出决定之前,应当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进行审核。
三、如何进行著作权行政处罚
著作权的行政处罚措施主要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侵权制品、没收安装存储侵权制品的设备等。对著作权侵权行为,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自行决定立案查处,或者根据有关部门移送的材料决定立案查处,也可以根据被侵权人、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他知情人的投诉或者举报决定立案查处。
《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四条
对本办法列举的违法行为,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并给予下列行政处罚:(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四)没收侵权制品;(五)没收安装存储侵权制品的设备;(六)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行政处罚如何计算货值金额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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