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属怎样确定

最新修订 | 2024-02-25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属怎样确定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属怎样确定

一、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属怎样确定

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未婚生子,孩子的抚养权归属谁

未婚生子,双方对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

一、两周岁以下的非婚生子女,一般判给母亲一方。

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对于两周岁以上的非婚生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三、对于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三、夫妻离婚协议孩子抚养权怎么写

协议离婚时,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抚养权。双方也可以共同抚养孩子。但在实践中,离婚后父母不宜在一起生活,所以子女也不可能同时跟随父母生活。父母双方一般会根据离婚协议的约定,按照一定周期轮流抚养子女,并约定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用等由谁承担及承担比例的问题。

如果双方对子女抚养权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属怎样确定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2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0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属怎样确定
一键咨询
  •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8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0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60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83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2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2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4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6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0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6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3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47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60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6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4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属如何确定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属如何确定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夫妻双方离婚孩子归哪一方,该怎样确定抚养权归属
[律师回复]
一、夫妻双方离婚孩子归哪一方,怎么确定抚养权归属
(一)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按照法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而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三)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二、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80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夫妻双方离婚孩子归哪一方,该如何确定抚养权归属
[律师回复]
一、夫妻双方离婚孩子归哪一方,怎么确定抚养权归属
(一)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按照法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而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三)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二、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夫妻双方离婚孩子归哪一方,应该如何确定抚养权归属
[律师回复]
一、夫妻双方离婚孩子归哪一方,怎么确定抚养权归属
(一)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按照法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而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三)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二、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属怎样确定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属怎样确定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我们家邻居的大姐和大哥在闹离婚,他们有一个四岁的孩子,孩子怎么办,请问夫妻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于谁?
[律师回复]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 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 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有明确规定;
2.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主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5.一方离婚后再婚困难的,可以作为优先因素加以考虑;
6.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协助照顾(外)孙子女;5-6不是法定的优先抚养子女的情况。
以上就是对夫妻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于谁问题的回答。
抚养权归属怎样确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下文称《子女抚养意见》)中对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作了具体规定。父母离婚时,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区分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
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子女抚养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活: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生活环境明显对子女抚养不利;母亲工作性质特殊,不便于抚养子女;或者母亲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子女等。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二)哺乳期后的子女
即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对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如果父母双方协商无效,则由人民综合子女的权益、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各方面因素作出判决。实践中应当注意以下方面:
1、绝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
父母双方均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父母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2、相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
《子女抚养意见》第4条规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
未成年人除了归父母一方直接抚养外,也可以考虑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子女抚养意见》第6条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以准许。
4、考虑子女意见。
由于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通常有了一定的辨别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的意愿,因此,《子女抚养意见》第5条规定,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抚养权归属怎么确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在离婚诉讼中,争财产跟争子女抚养权是两大焦点。那么在离婚诉讼中,怎么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呢? 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怎么确定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判决。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离婚确定抚养权的原则 1、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4、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6、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7、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8、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9、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0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夫妻双方离婚孩子归哪一方,怎么确定抚养权归属
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抚养权归属怎样确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在离婚诉讼中,争财产跟争子女抚养权是两大焦点。那么在离婚诉讼中,怎么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呢? 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怎么确定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判决。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离婚确定抚养权的原则 1、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4、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6、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7、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8、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9、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80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婚前夫妻财产归属协议书怎么写,夫妻共同财产归属协议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婚内共同财产归属协议范本 张某某,男,汉族,身份证编号: 乙方:李某某,女,汉族,身份证编号: 甲乙双方与年月日在登记结婚,双方婚后感情尚好,并于年月日生育一子(邓某 ,身份证编号:)。甲乙双方自结婚后一同共同经营,至今已经积攒如下各种财产,双方为了能够更好的经营事业和家庭,现将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婚内财产划分,划分后甲乙双方从此不在有任何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一方在今后所得的所有各种财产均为各自的婚内个人财产,由所得方自行处理;任何一方所欠下的任何债务(包括自己私有和为子女或家庭使用),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均由欠债方个人进行偿还。同时如因一方自身原因致使第三方让另一方受到经济和其他方面的损害,则责任方应双倍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第 一、首先下列财产归乙方所有: (1)、 (2)、 (3)、 第 二、甲方拥有下列财产: (1)、 (2)、 (3)、 第 三、甲乙双方签字之日前,甲乙双方所有的债务均由甲方负责偿还。 第 四、双方共同的子女邓某由甲方承担主要抚养义务同时甲方用个人财产承担邓宇所有的抚养费用。 第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 自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在今后的交往中告之第三人,甲乙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已进行婚内财产划分的事实,以保证另一方的合法权益 甲方:乙方: 日期: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夫妻离婚如何确定房产归属
夫妻双方对房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公平分割。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夫妻婚内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有哪些法律效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般情况下,我们都知道夫妻离婚并且双方育有小孩的情况下才会产生小孩抚养权问题,但是不排除有一些夫妻为了避免未来夫妻之间可能会发生的不良结果导致抚养权争议,在婚内存续期间私自签订协议约定抚养权归属。那到底婚内子女抚养权归属是否具有效力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一、抚养权的概念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二、一般情况下子女抚养权的归属
1、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判决。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2、继父母的对继子女的抚养权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关系和一般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同,具有姻亲关系和教育抚养关系,但不具备血缘关系,这种权利和义务是可以解除的,由此推论: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生父(母)和继母(父)都要求抚养该子女的,抚养权归生父母所有。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母不愿意继续抚养的,认为抚养关系已经解除,该子女仍由生父母抚养。
三、婚内子女抚养权归属是否具有效力
1、结论婚姻存续期间签订的抚养权协议。,没有实际意义。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婚内子女抚养权归属是否具有效力相信大家现在已经有了自己的答案。原则上,按照法律的规定,抚养权争议只能是夫妻离异的情况才能产生的,婚内关于子女抚养权问题的协议是不作数的。但是,如果双方离婚后,愿意按照协议来履行义务也是允许的,但是还需要在法律规定的义务条件下履行。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80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子女抚养权归属要怎么确定
[律师回复] 对于子女抚养权归属要怎么确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二、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三、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四、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五、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六、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七、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八、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九、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0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夫妻离婚如何确定房产归属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夫妻离婚如何确定房产归属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权归属要该怎样确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子女抚养权归属要该怎样确定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二、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三、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四、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五、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六、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七、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八、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九、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子女抚养 >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属怎样确定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