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方离婚前把车给卖了怎么办
首先,婚前所购置的资产属于原权利人所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因此吗,如果是对个人财产的处分行为,应当认定为有效行为。
其次,如果处分是共同共有的房屋。根据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夫妻对处分行为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如果违反该原则。单方处分的属于无权处分
再次,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可以就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不用等到离婚时再提起保全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结婚证丢了想离婚该怎么办
结婚证丢了的,可以在补办结婚证之后办理离婚。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起诉离婚的,需要原告拟好起诉书,准备结婚证、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等材料,去法院起诉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要离婚去什么地方办理离婚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可以异地办理离婚登记。
民政部宣布,经国务院同意,6月1日开始,将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
若男女双方均为非本地户籍的内地居民,且居住在上述试点地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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