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打架女方拿刀是否犯法
如果只是拿刀但没给对方或者第三人造成实质性伤害的,则不犯法;如果造成他人轻伤及以上伤害的,则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是违法的,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234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夫妻互相打架是否算是家暴
夫妻互相打架不算家暴。
家庭暴力的核心是权力和控制。加害人存在着通过暴力伤害达到目的的主观故意,暴力行为呈现周期性,并且不同程度地造成受害人的身体或心理伤害后果,导致受害一方因为恐惧而屈从于加害方的意愿。
一般夫妻纠纷中也可能存在轻微暴力甚至因失手而造成较为严重的身体伤害,但最关键的区别的是要看施暴人施暴的最终目的,是不是希望能通过暴力在精神上控制对方。
这也就能解释为什么家庭暴力会呈现周期性,而且一般要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暴力周期,家暴模式才会形成,家暴行为才可能在法律上被认定。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三、夫妻一方在婚内出轨是否算犯法
夫妻一方在婚内出轨不算犯法。出轨只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并不会触犯法律,是不犯法的。但如果出轨行为构成重婚的,则是犯法的,可能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能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而且因此离婚的,出轨方属于过错方,无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所谓重婚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
(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
(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夫妻打架女方拿刀是否犯法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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