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人头费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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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征收人头费是夫妻共同财产吗?问题带来帮助。
征收人头费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征收人头费夫妻共同财产吗?

征收人头费如果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且根据当地的征收政策,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均可获得,征收人头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二、遗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继承的遗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遗嘱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遗产,不属于共同财产,是继承人个人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遗产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继承的遗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遗嘱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遗产,不属于共同财产,是继承人的个人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征收人头费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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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人头费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征收人头费是夫妻共同财产吗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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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征收人头费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征收人头费是夫妻共同财产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征收人头费,其实并不是一个法律名词。实际上其应属于是对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及其使用权人的一种安置补偿。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因此,如果征收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根据当地的征收政策,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均可获得相应的安置补偿款,则该安置费用应当视为是“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还包括: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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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征收补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认定,由于征地补偿具备一定的专属性,所以一般是可以认定为一方所有的财产,具体情况应当根据土地的征收情况来进行合法认定。若是依旧不知道征收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的可以参考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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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想了解一下对于征收人头费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征收人头费如果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且根据当地的征收政策,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均可获得,征收人头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磕头钱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对于磕头钱算夫妻共同财产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保险合同所涉及的个人资产主要包括保险费、保单红利、退保现金价值、养老金、保险赔款等项目。然而,这些保险合同相关个人财产是否归入婚后共有财产,还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除非保险合同或者夫妻双方有特别约定,绝大多数情况下,保险费、保单收益、现金价值、养老金都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九条
磕头钱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对于磕头钱算夫妻共同财产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保险合同所涉及的个人资产主要包括保险费、保单红利、退保现金价值、养老金、保险赔款等项目。然而,这些保险合同相关个人财产是否归入婚后共有财产,还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除非保险合同或者夫妻双方有特别约定,绝大多数情况下,保险费、保单收益、现金价值、养老金都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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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补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征收补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认定,由于征地补偿具备一定的专属性,所以一般是可以认定为一方所有的财产,具体情况应当根据土地的征收情况来进行合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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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这里讲的“所得”,是指对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对财产实际占有,如果一方在婚前获得某项财产如稿费,但并未实际取得,而是在婚后出版社才支付稿费,此时这笔稿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理,如果在婚后出版社答应支付一笔稿费,但直到婚姻关系终止前也没有得到这笔稿费,那么这笔稿费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
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包含哪些问题解答如下,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这里讲的“所得”,是指对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对财产实际占有,如果一方在婚前获得某项财产如稿费,但并未实际取得,而是在婚后出版社才支付稿费,此时这笔稿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理,如果在婚后出版社答应支付一笔稿费,但直到婚姻关系终止前也没有得到这笔稿费,那么这笔稿费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
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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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征收补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获得的征用土地补偿款,根据相关法规,视为婚前个人财产。 仅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具体金额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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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征地补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征地补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征地补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对“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的范畴,《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第11条也作出了明确规定: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另外,我国《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可见,我国现行法律或司法解释对土地补偿款的权属问题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或解释,因此主张个人所有或者主张共同所有,都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但是,土地补偿款具有专属性特征。《物权法》第42条第2款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应当足额支付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款等费用。因为土地是农民最大和最后的保障,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土地补偿费实质是对失地农民这一特定身份人群的一种生活保障,是失地农民今后生活的主要依靠。农民耕种的责任田被征用,是对土地经营权的永久性丧失,从而失去一份重要的生活保障。由此可见,土地补偿款是对失去耕地农民个人的一种金钱补偿,具有明显专属性。
在审判实践中可参照复原军人的“回乡生产补助费”规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规定,复原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同样,农村土地征收后的土地补偿款实质上是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另行创业的生产补助费用,与复原军人的“回乡生产补助费”相近,因而,将土地补偿款界定为夫妻个人财产有法可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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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征收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婚后征收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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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征地补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对于征地补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征地补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对“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的范畴,《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第11条也作出了明确规定: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另外,我国《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可见,我国现行法律或司法解释对土地补偿款的权属问题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或解释,因此主张个人所有或者主张共同所有,都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但是,土地补偿款具有专属性特征。《物权法》第42条第2款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应当足额支付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款等费用。因为土地是农民最大和最后的保障,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土地补偿费实质是对失地农民这一特定身份人群的一种生活保障,是失地农民今后生活的主要依靠。农民耕种的责任田被征用,是对土地经营权的永久性丧失,从而失去一份重要的生活保障。由此可见,土地补偿款是对失去耕地农民个人的一种金钱补偿,具有明显专属性。
在审判实践中可参照复原军人的“回乡生产补助费”规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规定,复原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同样,农村土地征收后的土地补偿款实质上是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另行创业的生产补助费用,与复原军人的“回乡生产补助费”相近,因而,将土地补偿款界定为夫妻个人财产有法可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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