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合同员工是不是有补偿员工不想走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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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合同员工是不是有补偿员工不想走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合同员工是不是有补偿员工不想走

一、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合同员工是不是有补偿员工不想走

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合同员工有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不愿续签,员工有赔偿

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不愿续签,的员工不一定可以获得赔偿。如果是单位降低原有劳动条件的情况下导致员工不愿意续签的,则单位应当给予劳动者补偿;如果是单位在维持甚至提高原有劳动条件的情况下,员工不愿意续签的,则不需要对员工进行赔偿。

需要补偿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公司是不是需要支付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是不是有补偿金要看具体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不续签的,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合同员工是不是有补偿员工不想走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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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员工不想续签违法吗?
合同到期员工不想续签不是属于违法的,员工是有权利选择自己的去或者是留,但如果员工提出不想续签,那么就不能得到任何的经济补偿;如果是单位因降低了劳动者待遇而不续签,那么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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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可以马上走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可以马上走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需要赔偿,得分两种情况来看: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各方面对劳动合同中经济补偿的性质争议较大。有的认为,经济补偿是违约责任,用人单位提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就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经济补偿。因此经济补偿是对用人单位的一种惩罚。有的认为,经济补偿是一种国家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会责任。国家要求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支付一定经济补偿,以帮助劳动者在失业阶段维持基本生活,不至于生活水平急剧下降。这种社会责任国家承担的多一点,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就少一点,国家承担的少一点,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就多一点。
有的认为,经济补偿是对劳动者以往为用人单位作出贡献的补偿,是对劳动者过去劳动内容和成果的肯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贡献不完全体现在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中,用人单位的经营效益、持续发展能力和资产的积累都有劳动者的贡献。
经研究,比较认同对经济补偿性质的第二种观点。经济补偿是一种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主要方式之一,在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过程中,经济补偿可以有效缓减失业者的焦虑情绪和生活实际困难,维护社会稳定,形成社会互助的良好社会氛围。经济补偿不同于经济赔偿,不是一种惩罚手段。我国实行按劳分配制度,劳动者付出劳动得到劳动报酬,劳动报酬基本能体现劳动者的贡献。
另外,经济补偿是国家调节劳动关系的一种经济手段,引导用人单位长期使用劳动者,谨慎行使解除权利和终止权利。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为了减少成本,避免支付经济补偿,就不会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从而达到稳定劳动关系的目的。劳动合同法基本延续了劳动法关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同时增加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这一增加规定有利于解决短期劳动合同普遍化的问题。实践中,短期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的情况比较普遍,用人单位为了规避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通过签订短期劳动合同,待劳动合同终止时,再结束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通过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可以防止用人单位钻法律的空子,按照企业实际需求,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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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离婚手续怎么走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2020离婚手续怎么走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离婚程序怎么走
一、离婚程序
离婚程序的阶段
离婚案件的,是指的一方向人民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离婚案件时,者应向人民提交诉状和副本。人民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离婚程序的审理阶段
审理,是指人民接到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人民在收到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 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应当更换不符合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2、调解。人民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3、开庭审理。人民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离婚程序的判决阶段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二、协议离婚程序
1、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2、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查验本规范第四十八条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三)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四)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五)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3、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分别参照本规范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填写。
4、婚姻登记员在完成离婚证填写后,应当进行认真核对、检查。对打印或者书写错误、证件被污染或者损坏的,应当将证件报废处理,重新填写。
5、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一)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二)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三)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四)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五)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农用车报废要什么手续走什么手续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车辆报废需要哪些证件:除了行车证、身份证还需要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号牌。机动车报废注销需要以下资料
1、填写《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
2、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3、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单位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加公章等
4、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原件
5、机动车号牌
6、车架号码和发动机号拓印膜。带齐这些资料后到东莞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交回机动车,等该公司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后,凭该通知到车管所机动车业务厅领取《注销通知书》。
二、车辆报废的流程:
1.机动车所有人持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到机动车厂业务部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并到牌证管理岗等候通知收费,收车牌
2、登记受理岗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机动车查验岗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单》。
3、车主持《通知书》自行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
4、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并照相。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
5、车主持《变更表》、《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照片,经机动车查验岗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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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合同到期不想续签怎么办?
劳动者不想续签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不想续签劳动合同的处理方式是不同的,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支付给员工经济补偿金,才能解除劳动关系。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用人单位可以支付补偿金,也可以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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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诉讼保全手续怎么走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诉讼保全流程怎么走
一、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
1、 申请人状的副本、立案通知书副本或传票副本
2、 财产保全申请书
3、 申请人的身份资料,法人证明资料
4、 保全标的物的明细清单
5、 案件的证据材料和其他法律依据材料
6、 若案件判决书已经生效,无须提交上述5项资料,只提供判决书原 件即可
7、 委托担保申请书
二、项目担保审批表,审查并出具处理意见书
三、本公司同意担保并且双方签订《财产保全委托保证合同》。
四、附加合同
1、 不可撤销反担保合同
2、 信用反担保合同
3、 抵押合同
4、 质押合同
五、公司向提交《诉讼保全担保书》。裁定后采取保全措施。
六、担保后跟踪工作。
七、代偿和追偿。
定义
诉前保全指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前向人民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条件
1、案件必须是给付内容的诉讼。
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申请诉前保全的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对被申请人有财产上的权利。
3、因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4、必须在诉讼前申请。
5、必须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
6、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第一百零四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五条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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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缓刑前走哪些手续
[律师回复] 对于判缓刑前走哪些手续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判缓刑只是一种审判的结果,的审判程序与判实刑是一样的,只要符合判缓刑条件就可以判缓刑。需要开庭审理、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参加法庭调查,审理完毕,法庭合议后决定判刑的结果。
缓刑,全称刑法的暂缓执行,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 有悔罪表现;
(三) 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 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公司解散的手续怎么走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公司解散的程序
1、成立清算组
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或者股东会决议解散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应当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清算组成员即可以是股东、董事,也可以是其他人。
将解散的公司超过15日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公司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被依法责令解散或者因为撤销许可而解散时,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
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注销登记
清算组结束工作之后,将股东会及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4、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注销登记后,在本公司所在地发布公司解散公告。
二、公司法关于公司解散的规定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
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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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合同到期不想续签怎样办?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员工合同到期不想续签怎样办?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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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合同终止的手续怎么走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合同终止的手续怎么走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终止的流程怎么走
一、认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
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灭,亦即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原有的权利义务不再存在。《劳动法》第23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劳动法》对劳动合同的终止仅限于两种情形,不能满足实践的需要,《劳动合同法》对此进行了完善和丰富,将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增加到了六项。《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应当以劳动合同期限最后一日的24时为准。
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终止劳动合同的风险提示
劳动合同终止并不等于劳动关系消灭,可能因劳动合同续订、延长、事实劳动关系存在而继续保持劳动关系。《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法释[2020]6号)第1条第2项规定,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通俗地说就是有书面通知且送达的,劳动争议发生,仲裁申请期限开始计算,劳动者必须在时效内主张权利;没有书面通知的,劳动争议未发生,劳动者可随时主张权利,这将导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不稳定。因此,在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必须出具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且送达给劳动者。
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要经过哪些程序?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它既是当事人双方劳动关系确立的证明,也是调整双方劳动关系的依据,在保护当事人双方权益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劳动合同的解除,即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或约定的终止条件尚未出现时,劳动合同效力提前结束。由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关系到当事人双方的根本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对劳动合同的解除规定有严格而明确和程序。
(一)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即可解除。
(二)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其劳动合同: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要经以下程序:
1. 由人民宣布进入法定整顿期,并由政府部门认定达到当地严重困难企业标准。
2. 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3. 提前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的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办法;
4. 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5. 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
6. 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五)劳动者在正常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六)在下列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 在试用期内;
2. 在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对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工会如认为不适当,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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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手续该怎么走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申请工伤认定
当职工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后,作为用人单位也好,受伤职工也好,除了积极治疗外,首先要把握好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这是受伤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保障的前提。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申报工伤的手续。如果超过期限,就很难认定了。对于申请工伤的期限,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伤害事故,经认定为因工受伤后,紧接着的就是要确定伤残程度,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期限,可以分为三种。
一是初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来说,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说是在海门发生的工伤,用人单位或个人必须向南通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二是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三是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直接影响到工伤职工的待遇赔偿,所以用人单位和职工都必须把握好初鉴和复鉴的期限。
三、申请工伤待遇赔偿
工伤认定也好,工伤等级鉴定也好,归根结底是要进行工伤待遇赔偿,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落实,不受侵害。
对于申请工伤待遇赔偿从期限上来看可以分两种。
一种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这里需要注意的期限与工伤认定一样,即用人单位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用人单位在依法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因此,需提醒参保的用人单位切莫小视工伤认定30日的期限。
另一种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因种种原因不能及时支付工伤待遇劳动争议而引起的纠纷,其申请仲裁的期限期间为一年,该仲裁期限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其他有关工伤赔偿的期限:
1、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期限是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
2、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
3、视为工伤的情形之一是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在一定的时间内抢救无效死亡,该一定的时间是:48小时内。
4、工伤争议仲裁申请期限: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
5、工伤争议仲裁裁决期限:受理仲裁申请的45日内,案情复杂的为60日内。
6、劳动者不服工伤争议仲裁裁决,向人民提讼的期限: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
工程垫资的手续怎么走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工程垫资的流程怎么走
进行工程垫资施工时,垫资方一定要和工程发包方签订相关的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对垫资的利息作明确的规定。工程垫资作为建筑市场中的常见承接工程的条件,一直受到建设主管部门的否定,但建设主管部门的文件并不会影响合同效力。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虽未明确承认垫资的效力,但是规定的内容实际是支持垫资条款的效力。如果双方对垫资以及垫资的利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如果对垫资没有约定,应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即根据合同关于工程款支付的约定确定支付时间以及利息的起算时间。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同时规定如果双方对垫资有约定的,约定的利息不得超过同期贷款利息。如果双方并未对垫资期间支付利息进行约定,不支持施工单位要求支付利息的主张。在按照欠付工程款方式处理垫资款时,如果合同中对工程款逾期支付违约金或者利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此处的约定并没有否定高出同期贷款利率的内容。如果对逾期支付工程款的利息没有约定的只能按照同期贷款利率计息。
垫资承包施工的形式有什么
垫资施工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1、全额垫资施工,主要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包人不向承包人支付任何工程价款,而要等待工程项目建设完毕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按照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2、利用工程进度款的不足额支付,造成部分垫资施工,比如在合同中约定为承包人报送的月进度报表经发包人确认后,于次月支付确认工作量的70%,这样实际上造成承包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已经完成工作量的30%要形成部分垫资;
3、要求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保证金作为工程项目启动资金,保证金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进度返还,造成部分垫资施工;
4、约定按照形象进度付款,比如约定基础完成开始支付进度款,或结构封顶付至工程价款的一定比例等等。
垫资施工的问题有哪些
1、首先表现在基本建设失控,助长了投资规模的过度膨胀,容易引发经济过热,严重影响和阻碍了的经济发展。造成了建设项目有计划无资金,施工企业工程拨款无保障。应收拖欠工程款的数额越来越大,企业不堪负重。一些集体企业、民营企业,特别是房地产公司,也在资金欠缺的情况下先盖房,再还钱,盲目地以垫资施工为条件搞基本建设或房产开发。
2、其实质是挤占了国有企业的资金。这样的企业很容易成为拖欠工程款的单位,造成清理垫资拖欠款越清越多,难度越来越大。垫资施工不仅扰乱了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也损害了企业的根本利益。垫资施工使建设单位的资金缺口直接转嫁到了施工企业,其结果是施工企业资金周转困难,财务费用加大,收益明显减少。施工单位在资金紧缺的情况下,大多是以拖欠职工的工资及费用或以银行贷款来填补,导致施工企业拖欠银行贷款及国家税金的情况时有发生,从而进一步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和社会治安案件,造成经营秩序的紊乱和经济纠纷等不稳定因素的发生。在工程竣工结算后,有些建设单位在无力支付拖欠工程款的情况下,大多以建成的房屋、车辆等实物交付施工企业抵偿所欠的债务。以物抵账后对垫资施工企业来讲,账面上表现出的是收支平衡,但实际上这些实物往往是以高于实际价值抵回,在变现后达不到垫资的数额,盈利是虚,亏损是实,其结果是企业的资产在无形中流失。
3、个别建设单位由于经营不善、债务人死亡、企业破产等原因,既无资金也无实物,无力偿还垫资,工程欠款久拖不结,使垫资施工的企业出现了坏账、呆账。对一些国有大型建设集团来讲,数年垫资施工积累下来形成了巨额应收款项,企业呆账、死账的风险日益加大,给企业、国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削弱了施工企业的实力,也大大降低了与国外同行的竞争力。一些实力薄弱的企业已经陷入了困境。因此,垫资施工,实物抵账的危害是巨大的。这绝不单纯是资金流转的问题,既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管理,也危及到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4、政府方面监管不力。由于有关政府部门对建设项目的投资监管不力,使得建设项目巨大的资金缺口和工程款无法支付的风险通过垫资施工的方式由建设单位转嫁给了施工单位。此外,工程所在地政府出于地方保护的原因会干扰和阻挠承包方索要工程款,这便使得施工单位很难通过在工程所在地进行仲裁或诉讼获取工程款(包括垫资款)。
5、建设单位本身的支付能力及商业风险。建设开发单位用于项目建设的资金通常大部分来自银行贷款和在建房地产项目的预售所得的房款。但如果建设单位将贷款及售房款等挪作他用,或者遭遇房地产项目无法顺利预售和销售的商业风险时,施工单位在建项目的工程款便无从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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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合同到期不想续签如何办?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员工合同到期不想续签如何办?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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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工伤赔付,司法手续怎么走?
[律师回复] 对于工伤赔付,司法手续怎么走?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发生工伤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在30天内提起工伤认定,则劳动者应在工伤事故发生后的一年内,向有管辖权的工伤认定委员会提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后,工伤认定部门有权根据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供的材料而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受理后,应当在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决定书。
在工伤认定决定书做出之后,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工伤认定复议机关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当在两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提讼。
劳动者应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60日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待遇。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应当在组成仲裁庭后60日内作出仲裁裁决。若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到,
则又进入到了工伤赔偿的诉讼程序。一审的审判期限一般为6个月。在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在10日内向二审上诉。二审的审判期限一般为3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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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离婚手续应该怎样走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分居离婚程序应该怎样走
离婚有两条途径,诉讼离婚和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两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程序便捷。协议离婚过程中离婚协议的起草过程,应十分慎重,决不能草率行事,必要时最好请律师把关。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能够达成协议,自2003年10月1日《婚姻登记条例》修改实施后,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十分便捷。
诉讼离婚:便捷与繁琐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诉讼离婚。
二、分居离婚诉讼如何证明
夫妻分居的证明比较难,如果对方否认你们分居的事实,一般很难举证证明。可以提供同事、邻居的证人证言,来证明他们夫妻确实分居两年,如能证明分居满两年,就可以说明感情确已破裂了,人民据此一般会判决离婚。 即使人民认为分居未满两年判决不准离婚,也可以在第一次离婚判决生效之日起6个月后,再次离婚,一般会判决准许离婚的。
实践中,以下证据可以用来证明分居: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房屋拆迁有哪些手续要走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任何一个建设项目的开工建设,都必需取得建设用地所在政府计划委员会的立项批准文件,获取建设法律许可
二、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单位持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到当地政府的规划局或规划办公室办理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用地单位在办理好前两项批文后,到当地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国土资源局通过审查后认为该幅用地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将会核发国有土地批准文件
四、拟定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拆迁人对规划拆迁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居住人口、地理环境及被拆迁户的经济条件等进行调查核实,全面掌握具体情况,分析拆迁工作中可能会出现的情况及走势,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拆迁工作方法、确定拆迁期限
五、开设拆迁资金专用账户拆迁人必须在专业银行开设专门的拆迁资金账户,按照拆迁工作的需要,足额存入拆拆迁资金,专款专用
六、申领拆迁许可证拆迁人在取得上述条件后,持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到当地的房地产管理局或建设局办理拆迁许可证,取得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七、发布拆迁公告拆迁许可证发证单位在核发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发布拆迁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拆迁人名称、拆迁实施单位、拆迁范围、拆迁期限、搬迁日期等
八、拆迁冻结拆迁公告发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新建、扩建、改建;
(二)房屋买卖、交换、赠予、租赁、抵押、析产、分列房屋租赁户名;
(三)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四)企业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登记
九、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公告发出以后,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内与被拆迁人依据国家和本地法律法规的规定,就补偿、安置等问题进行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依法订立后即产生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均应履行,拆迁人应依约对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给予补偿和安置,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则应在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搬迁后,拆迁人应及时在批准的拆迁范围内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拆迁
十、强制拆迁在规定的拆迁期限里,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未能就拆行补偿安置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拆迁人将通过法律程序实施被拆迁房屋倘若你想要了解更多房屋拆迁程序、补偿知识,可咨询相关律师得到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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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合同到期不想续签怎么办?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员工合同到期不想续签怎么办?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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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房屋拆迁有哪些手续要走?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房屋拆迁有哪些手续要走?问题解答如下, 分十步走,暂停公示→入户调查→业内计算→制定拆迁方案→申请拆迁许可证→发布拆迁公告→送达拆迁评估→订立拆迁协议→动迁→结案。整个过程中,最关键的是拆迁房屋评估,计算拆迁补偿费用。作为房屋拆迁程序的关键一步,处理不当,则有可能引起民愤。
第一个阶段叫暂停公示。
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一个文件,要求在拆迁范围内暂停户口迁移、房屋改建、加建、扩建的工程,这就是暂停公示,需要在有关的场合进行公告,公示期不能超过一年。
第二个步骤是入户调查评估。
在确定拆迁范围之后,拆迁人要办一些有关的手续、文件,一般来说需要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这两个规划文件,那么在法律上具备了拆迁的前提和依据。在此之后就可以进行拆迁的工作了。
拆迁工作的
第一步是先入户调查,即到现场一户一户的调查。通常入户调查是几个单位同时去,包括拆迁公司、评估公司、业主单位、拆迁人等。拆迁公司是进行人口、户口调查;而评估公司是评估的现场勘查,按照评估规则进行拍照和记录。
第三个步骤是内业计算。
实际就是评估公司进行内业输机和数据测算,根据外业调查的资料数据进行初步测算,算出一个大致的初步评估价格。
第四步是制定拆迁实施方案。
拆迁人需要通过评估机构的初步外业调查和内业计算,了解拆迁范围内的补偿费用大概是多少钱,编制拆迁投资预算方案。同时制定拆迁补偿方案,是货币补偿还是实物补偿,货币补偿需要耗资多少,补偿资金的筹措方式等。
第五个步骤是申请拆迁许可证。
拆迁人拿着一系列前期入户调查的材料,包括拆迁实施方案、规划文件等,去建委(房管局)申请《拆迁许可证》。
第六个步骤是发布拆迁公告。
就是声明此次拆迁行为即将开始。一般发布拆迁公告的同时,要把《拆迁许可证》公开张贴出来,以说明拆迁行为的合法性和时间安排。
第七个步骤是出一个正式的评估报告。
这个时候的评估机构需要出具正式的评估报告,一般是每一个被拆迁人都出一份报告,正式报告需要评估机构正式签字盖章。
第八个步骤是送达拆迁评估报告。
送达的方式有当面送达,也有邮递的方式
第九个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实施拆迁: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双方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办理证据公证。
2、双方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在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申请人民先予执行。
第十个步骤是动迁。
动迁是专业名词,实际上就是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然后被拆迁人搬家,把房屋交给拆迁人。动迁的主要工作是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评估报告送达后,由拆迁人(一般拆迁人不亲自出面,而是委托拆迁公司和评估公司)在现场组成动迁办公室,接待拆迁户主动过来商谈搬迁事宜。拆迁补偿费用除了包括拆迁评估报告的金额之外,有一些额外的奖励,如提前搬家奖、工程配合奖等。
拆迁过程属于双方协议行为,一般不带有强制性。
最后一个过程是结案过程。
最后是拆迁工作结束,项目结案,从拆迁人来讲等所有的人走了以后,他要统计最后花了多少钱可能和最初上报的拆迁实施方案有一些区别,比如说多给了一些奖励费。另外因为钉子户的存在,费用可能增加了。拆迁人最终需要把实际的拆迁补偿成本报到政府部门备案,这是最后一个过程。一共大概就是这十个阶段。
借钱不还起诉手续怎么走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借钱不还起诉手续怎么走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借钱不还程序怎么走
借钱不还,如需要携带证据、准备复印的借条、书,身份证到立案并交诉讼费,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费用一般是欠款数额×4%缴纳诉讼费,以后谁输了,谁支付。
二、借钱不还会坐牢吗
只要你不是恶意诈骗,借钱不还最多每年被司法拘留十五天。当然如果你恶意借了很多钱逃走就可能被控诈骗罪之类,那就不是拘留十五天这么简单了,可能就要坐几年甚至十几年牢了。
三、相关知识拓展
一般民间借贷不会坐牢,借钱不还只要没有违反刑法,不会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可以向,要求其返还。特殊情况下,借钱不还就有可能会坐牢!
1.拒不执行要坐牢
刑法规定,拒不执行人民生效的法律文书,将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个刑罚的前提是借钱不还,你首先要到去,由人民判决后,如果当事人拒还钱,你可以到人民申请执行,但在执行期间,你需要提供被执行人有财产而不还钱的证据。欠钱人有钱最好及时还给债主,别把债主惹急了,想让你去坐牢,那就麻烦了。
2.“借钱不还”型诈骗
“借钱不还”型诈骗,即借贷式诈骗,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通过借贷的形式,骗取公私财物的诈骗方式。此类犯罪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由于犯罪人通常都是披着民间借贷的面纱实施,而且多发于亲戚、朋友、熟人之间,因此,与民事案件中的债权债务纠纷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必须进行严格审查,防止将债务纠纷作为犯罪处理,避免打击无辜。
例如:张某以投资项目为理由骗取李某50万元,实则张某用这笔钱小三和赌博。期间,张某隐藏自身本已欠债和无力还款状况。张某因此被定诈骗罪入狱。
3.信用卡逾期不还
农民工受伤走怎样的手续
[律师回复] 对于农民工受伤走怎样的手续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农民工因工受伤需要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工伤鉴定,
(一)提出申请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时间),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二)提交相关材料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资料。
(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核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资料。
申请人提供资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九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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