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税后利润怎样分配呢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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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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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税后利润怎样分配呢

一、公司税后利润怎样分配呢

利润分配,是将企业实现的净利润,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规定的分配形式和分配顺序,在国家、企业和投资者之间进行的分配。企业利润分配的对象是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净利润,这些利润是企业的权益,企业有权自主分配。根据法律规定,法人利润分配的顺序为:纳税——补亏——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股东对剩余利润进行分配。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二、公司偷税漏税会怎样处罚

公司偷税漏税会怎么处罚要根据是否构成犯罪判定,对于不构成犯罪的,仅会受到行政处罚,处罚措施为:由税务机关追缴公司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而对于构成逃税罪的,这面临刑事处罚,处罚如下:

1、逃税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逃税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公司税后利润怎样分配呢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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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净利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分配净利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解答如下,
一、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的处理:
该企业虽然属于个人投资企业,但需要区分是属于个人独资(合伙)企业还是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两者的处理是不同的。
如果是个人独资或者个人合伙企业,则应依据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91号)第十六条规定,企业进行清算时,投资者应当在注销工商登记之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结清有关税务事宜。企业的清算所得应当视为年度生产经营所得,由投资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前款所称清算所得,是指企业清算时的全部资产或者财产的公允价值扣除各项清算费用、损失、负债、以前年度留存的利润后,超过实缴资本的部分。
在这种情况下,对于个人从个人独资企业所取得的利润则按上述规定处理即可。
二、如果不是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个人合伙企业,即:您所述的该个人投资的企业缴纳的是企业所得税,则对于您所说的清算后所得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60号)第四条规定,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加上债务清偿损益等后的余额,为清算所得。
企业应将整个清算期作为一个的纳税年度计算清算所得。
同时,对于个人投资者从企业清算所得中所分配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实质为个人从公司取得的红利性质收入,需要按股息红利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以上处理无论是小规模企业还是一般纳税人都是一样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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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分配利润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的处理:
该企业虽然属于个人投资企业,但需要区分是属于个人独资(合伙)企业还是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两者的处理是不同的。
如果是个人独资或者个人合伙企业,则应依据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91号)第十六条规定,企业进行清算时,投资者应当在注销工商登记之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结清有关税务事宜。企业的清算所得应当视为年度生产经营所得,由投资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前款所称清算所得,是指企业清算时的全部资产或者财产的公允价值扣除各项清算费用、损失、负债、以前年度留存的利润后,超过实缴资本的部分。
在这种情况下,对于个人从个人独资企业所取得的利润则按上述规定处理即可。
二、如果不是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个人合伙企业,即:您所述的该个人投资的企业缴纳的是企业所得税,则对于您所说的清算后所得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60号)第四条规定,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加上债务清偿损益等后的余额,为清算所得。
企业应将整个清算期作为一个的纳税年度计算清算所得。
同时,对于个人投资者从企业清算所得中所分配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实质为个人从公司取得的红利性质收入,需要按股息红利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以上处理无论是小规模企业还是一般纳税人都是一样的政策。
个人独资企业税后利润如何分配?
[律师回复]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另外,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或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或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有自营或出租房产行为的,应按规定缴纳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拥有船只或车辆的,应按规定缴纳车船使用税或车船使用牌照税; 此外应缴纳的地方税还有:纳税人有书立、领受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凭证合同的,应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有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取得收入的应按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1999年8月1日起个人出售自有房产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根据有关规定,地税部门受政府授权,还对纳税人征收堤围维护费、社会保险费。 个人独资企业,简称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独资企业是一种很古老的企业形式,至今仍广泛运用于商业经营中,其典型特征是个人出资、个人经营。个人自负盈亏和自担风险。 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 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的企业。(这里的“自然人”仅指中国公民)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的内部机构设置简单,经营管理方式灵活。 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个人独资企业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却是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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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的处理:
该企业虽然属于个人投资企业,但需要区分是属于个人独资(合伙)企业还是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两者的处理是不同的。
如果是个人独资或者个人合伙企业,则应依据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91号)第十六条规定,企业进行清算时,投资者应当在注销工商登记之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结清有关税务事宜。企业的清算所得应当视为年度生产经营所得,由投资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前款所称清算所得,是指企业清算时的全部资产或者财产的公允价值扣除各项清算费用、损失、负债、以前年度留存的利润后,超过实缴资本的部分。
在这种情况下,对于个人从个人独资企业所取得的利润则按上述规定处理即可。
二、如果不是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个人合伙企业,即:您所述的该个人投资的企业缴纳的是企业所得税,则对于您所说的清算后所得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60号)第四条规定,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加上债务清偿损益等后的余额,为清算所得。
企业应将整个清算期作为一个的纳税年度计算清算所得。
同时,对于个人投资者从企业清算所得中所分配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实质为个人从公司取得的红利性质收入,需要按股息红利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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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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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与未分配利润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上市公司报表中的“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余额,反映上市公司累积未分配利润或累计未弥补亏损。由于各种原因,如平衡各会计年度的投资回报水平,以丰补歉,留有余地等。上市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不予以全部分完,剩下一部分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这样,一年年的滚存下来,结余在“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上,它反映的是历年累计的未分配利润。同样道理,上一年度未弥补亏损,留待以后年度弥补,以后年度又发生亏损继续滚存下来,结余在“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上,它反映的是历年累计的亏损,记为负数。
净利润(收益)是指在利润总额中按规定交纳了所得税后公司的利润留成,一般也称为税后利润或净收入。净利润的计算公式为:净利润=利润总额×(1-所得税率)净利润是一个企业经营的最终成果,净利润多,企业的经营效益就好;净利润少,企业的经营效益就差,它是衡量一个企业经营效益的主要指标。
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总额在交完所得税后,会按其净利润进行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公益金;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4)分配优先股股利;
(5)分配普通股股利。
在进行完这些步骤后,剩下的才是未分配利润。
股权转让在利润分配前还在利润分配后合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股东权益应当包括发给股票或其他股权证明请求权、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股东会临时召集请求权、股份转让权、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股东会临时召集请求权、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财务的监督检查权核对公司经营的建议与质询权、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记录的查阅权、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权利损害分配权和公司重整申请权等等。
我们认为,股东在转让其股权之后,应无权请求公司分配其在转让之前的利润。人民也不能判令公司强制分红。理由如下:
(1)股东在转让其股权之后,其已经丧失股东身份,不应继续享有股东权益。而鼓励分配请求权作为股权当中一项重要的自益权之一,股东在转让其股份之后自然也不得享有
(2)公司的利润如何分配方案主要由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决议来进行,公司公积金、公益金、发展基金等怎么提、有没有现金流可支持分红、公司是先发展还是先分红、还是既发展又分红,这些都属于人合的因素,只能由股东之间的商事行为来决定,法律不便也没有做出硬性规定,也没有赋予人民有权判决有限公司强制分红的权利。
(3)红利分配属于典型的公司内部事务,原则上不宜干预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实体内容,因为股利分配与否,除了取决于公司是否有可资分配的利润,还取决于公司的意思,主要是股东大会的自由判断,不宜干涉。此外,股利分配政策还受制于公司的类别(闭锁性公司或公开性公司、非上市公司与上市公司)、公司的经营现状与发展前景、国内外市场的现状及税法的影响。因此,公司股利分配之多寡原则上是公司自治和股东自治的范畴,
(4)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股权转让一般是以所有者权益作为基准,由双方协商确定转让价格,也就是说,转让价格中应该包括未分配利润。因此,受让方支付价款给出让方,受让方其再通过分红而获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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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税后利润如何分配.是否要交股息红利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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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应缴纳的地方税还有:纳税人有书立、领受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凭证合同的,应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有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取得收入的应按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1999年8月1日起个人出售自有房产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根据有关规定,地税部门受政府授权,还对纳税人征收堤围维护费、社会保险费。
个人独资企业,简称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独资企业是一种很古老的企业形式,至今仍广泛运用于商业经营中,其典型特征是个人出资、个人经营。个人自负盈亏和自担风险。
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
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的企业。(这里的“自然人”仅指中国公民)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的内部机构设置简单,经营管理方式灵活。
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个人独资企业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却是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个人独资企业税后利润如何分配.是否要交股息红利税
[律师回复]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另外,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或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或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有自营或出租房产行为的,应按规定缴纳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拥有船只或车辆的,应按规定缴纳车船使用税或车船使用牌照税;
此外应缴纳的地方税还有:纳税人有书立、领受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凭证合同的,应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有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取得收入的应按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1999年8月1日起个人出售自有房产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根据有关规定,地税部门受政府授权,还对纳税人征收堤围维护费、社会保险费。
个人独资企业,简称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独资企业是一种很古老的企业形式,至今仍广泛运用于商业经营中,其典型特征是个人出资、个人经营。个人自负盈亏和自担风险。
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
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的企业。(这里的“自然人”仅指中国公民)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的内部机构设置简单,经营管理方式灵活。
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个人独资企业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却是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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