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人和作者之间有什么关系

最新修订 | 2024-02-20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著作权人和作者之间有什么关系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著作权人和作者之间有什么关系

一、著作权人和作者之间有什么关系

著作权人和作者之间有包含或等于关系。即当作者独立创作作品,且未转让其著作权的,则其等同于著作权。若未职务作品,或作品财产性著作权经交易、赠与的,著作权人范围大于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第九条

著作权人包括:

(一)作者;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二、著作权人享的权利有什么

著作权人享的权利是:

1、修改权、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性权利;

2、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财产性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视听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公开传播或者转播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但不包括本款第十二项规定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三、著作权中的人身权有什么

著作人身权包括: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布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通过创作表现个人风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获得名誉、声望和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该权利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作者死后,一般由其继承人或者法定机构予以保护。

《著作权法》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著作权人和作者之间有什么关系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7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295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著作权人和作者之间有什么关系
一键咨询
  • 131****24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56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01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1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5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1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7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3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5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36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4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6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3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8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4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著作权人和作者之间有什么关系
一般作者就是著作权人,但是在发生著作权继承,交易等情况下,著作权人就发生了转移,但是转移的也只是“财产权”,对于书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修改权还是属于原作者的。作者一般都是人,当然如果是单位意志下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著作那么单位就是作者。
10w+浏览
知识产权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著作权人和作者之间有哪些关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著作权人和作者之间有哪些关系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知识产权
律师您好!我朋友事一个小作家,现在准备出版一本自己的书,所以就想具体了解一下专利权 著作权两者之间有什么不同?
[律师回复] 您好!你问的专利权 著作权的不同之处主要表现为:
(1)保护的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是作者思想、情感和观点的表现形式,不保护思想、情感和观点等内容本身,这些形式表现为小说、论文、电影、歌曲、图画等种类。专利权保护的是发明创造,属于思想、观点内容范围,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比如电视机的发明、灯泡的制造方法、可口可乐瓶独特的外观设计等。
(2)保护的条件和要求不同。由保护对象所决定,著作权法可以保护两部主题内容相同的作品,只要这些作品具有独创性;但专利权不会保护主题内容相同的两个发明创造,例如,甲发明了电视机,并申请了专利,乙就不能再申请这一专利。
(3)权利产生方式不同。著作权通常可以自动产生,不必经过任何登记或审查程序;专利权则必须依法由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进行审查后授予合法申请人。
(4)权利内容不同。著作权的内容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方面;而专利权仅包括实施权、许可他人实施权、转让权等财产权内容,不包括人身权内容。
(5)权利保护期限不同。如前所述,对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一般是作者有生之年加上死后的50年;专利权的保护期分别为发明专利20年,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10年,均从申请日起计算。 代理商标注册、商标变更,商标转让,商标复审,外观专利申请,知识产权代理,专利申请,著作版权申请认证,驰名商标协助办理。
我朋友的父亲是一个音乐家,在20年前曾经写了一首歌,但是由于当时的历史环境,这首歌虽然发表出来了,但是并没有流行,前一段时间有人翻唱大热,我想问这种情况著作权受著作权法保护自产生之日起多长时间?
[律师回复]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的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例如,甲在1980年3月4日创作了一作品,但没有发表,甲在2000年的10月1日死亡,那么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将从1980年3月4日开始计算,并截止于2050年的12月31日。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以及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一般从作品首次发表时开始计算,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如果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没有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给予保护。
3、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没有发表的,其著作权不再受保护。
4、合作作品的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加死亡后50年,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例如,甲与乙于1980年3月4日创作了一作品,如果甲在1990年的8月1日死亡,乙在2000年的10月1日死亡,那么该作品的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将从1980年3月4日开始计算,并截止于2050年的12月31日。
5、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5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著作权人和作者之间有什么区别?
著作权人和作者的区别在于,著作权人不一定是作者,但作者一般都是著作权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9条规定:“著作权人包括:作者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
10w+浏览
知识产权
我想问一下著作权发行权之间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我的一个同学申请了著作权,听说还有发行权。
[律师回复] 发行权:是指著作权人以出售或者赠与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原件或者复印件的权利,是著作权财产中的一项权利。相对于表演、展览等直接传播作品的方式而言,发行是间接传播作品的方式。   一般说来,发行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文学作品、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以及计算机软件等。   发行可以有很多不同的方式,诸如散发、出售、出租、出借等。发行与复制、出版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出版包含了复制和发行两项内容,因此,实践中复制权与发行权这两种权利常常结合在一起行使。发行应当是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提供作品,如果只是在小范围内向特定的人提供作品,则不视为发行作品。发行权的行使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发表权:是作者依法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和以何种方式公之于众的权利。是著作权的首要权利。包括发表作品和不发表作品的权利。   成立特征:著作权人要有将作品公之于众的意思表示;要有将作品以某种方式公开,并为不特定的多数人知晓的事实。   推定同意发表:许可他人使用、未发表的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转让他人。   作者生前未发表(未明确表示在其死后不发表)的作品的发表权:可在其死后50年内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行使,无,则由作品原件的合法所有人行使。
律师您好!我今年有了新的作品,准备登记著作权了!那么复制权 著作权两者之间有什么具体的规定?
[律师回复] 著作权所有人利用作品的权利,它是通过复制这种使用方式来实现的。我国著作权法第52条规定:复制,指以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成一份或者多份的行为。这是例举式的定义。定义“复制”应把握两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复制是一种利用作品的行为和方法,而利用作品的方法并非仅仅复制,所以,复制的定义必须反映出它与其他利用作品的方法的区别。
其次,也是最重要的,定义必须反映复制的本质属性,即再现作品。再现作品是指其表现形式与内容的再现,并非载体本身的改变。因此,复制可以表述为“非创造性地再现作品的行为”。   作为复制的对象——作品,我国著作权法将“作品”定义为“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著作权法对构成作品的基本要求是具有独创性和可复制性,这也是世界各国著作权法普遍采用的原则。作品的可复制性特点,要求作品能够以有形形式复制。复制可以在作品原件的基础上产生成千上万份复制品,正是这些复制品使得作品(文献)能够广泛地传播和利用。我国著作权法中邻接权项目下的经济权利主要为复制权,如录音、录像制作者主要靠租赁和销售复制的录制品而获得经济收入。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合作作品著作权和作者的关系是什么?
属于共同合作关系。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如果是合作作品的话,著作权是属于两人共有。不过如果是两人合作出版一本书,两人将各自作品在一本书上那么著作权就是可以分割的。如果是是两人共同书写一本书的话那么著作权就不能进行相关的分割。
10w+浏览
知识产权
著作权人与著作者的权利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著作权人的权利有哪些 著作权人的权利,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和以类似摄制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或者以类似摄制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 (五)项至第 (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 (五)项至第 (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我姐姐是一个演唱家,姐姐现在要去参加演唱会去了,姐姐演唱的作品是别人的出版作品,现在没有来得及联系作者获得著作权,著作权法的默示许可的情况是什么?
[律师回复] 1报刊转载,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2、制作录音制品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3、电台或电视台播放。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4、编写出版教科书,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5、制作课件并通过网络发布为通过信息网络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或者国家教育规划,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已经发表作品的片断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制作课件,由制作课件或者依法取得课件的远程教育机构通过信息网络向注册学生提供,但应当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三条 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四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5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著作权署名权作者单位之间有何联系?
著作的署名权既可以由作者自己享有,也可以由作者所在的单位享有,完成作品之后作者依法享有署名权,也就是说,在作品中可以署名,也可以不署名,但署名权不能够转让,也不能够继承。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朋友业余时间喜欢在网上写小说,但是最近发现自己的作品被抄袭了,想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不知道该如何进行,请问著作权和专利权的联系是什么,二者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著作权是指著作权有对作品享有的权利,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著作权是具有比较大经济价值的,而专利权同样是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也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那么著作权和专利权的联系有哪些呢?著作权和专利权有哪些联系?著作权和专利权的相同点?第
一,著作权和专利权都属于知识产权,它们都属于狭义范围的知识产权范畴,也就是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第
二,著作权和专利权的性质相同,即都具有权利本体的私权性和权利客体的非物质性的性质。第
三,著作权和专利权都具有知识产权的独占性特征,即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权利并受到法律严格的保护,没有法律规定或者未经权利人的允许,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知识产品。第
四,著作权和专利权都具有地域性,这两者的权利效力并不是无限的,而要受到地域的限制,即具有严格的领土性,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第
五,著作权和专利权都有时间性,也就是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著作权一般是在作者死亡后的五十年,或者作者不是公民的,以首次发表的五十年内为保护期限;专利权自发明之日起的二十年,而外形和设计的期限只能被保护十年,这两者的权利一旦超过有限期限,其权利就自行消失,相关知识产权将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综上所述,著作权和专利权存在知识产权、性质相同、独占性、地域性、法律保护期限等方面的相同之处。
快速解决“知识产权”问题
当前295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知识产权 > 著作权 > 著作权人和作者之间有什么关系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