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证处怎么查婚姻记录
公证处一般不会查到婚姻状况。因为结婚登记在民政局,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档案只有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工作人员能查到,公正处一般查不到的。但是如果有特殊情况,公证处会核实婚姻状况,此时公证处就有当事人的婚姻记录。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二、无效婚姻孩子怎么处理
无效婚姻的孩子可以比照离婚的方式处理子女抚养权的问题。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父母包办婚姻怎么处理
我国对于父母干涉婚姻的行为是坚决予以制止的。包办婚姻违法甚至可能构成犯罪。
1、如果父母出现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作为子女应当多跟父母沟通,从情理出发打动父母。
2、如果父母对子女的话不予以理睬,子女则可以向居委会、村委会、妇联等部门反映情况,由居委会、村委会、妇联来做父母的思想工作,制止其干涉婚姻的行为。
3、如果父母的干涉行为没有分寸,存在非法拘禁等情形的,作为子女,可以选择报警的方式予以解决。
4、如果父母包办婚姻达到了胁迫的程度,受胁迫的一方,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提出。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公证处怎么查婚姻记录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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