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的鉴定材料包括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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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医疗事故的鉴定材料包括什么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医疗事故的鉴定材料包括什么

一、医疗事故的鉴定材料包括什么

医疗事故的鉴定材料包括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封存保留的输液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材料。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医疗事故的赔偿费用包括什么项目

医疗事故赔偿费用的项目有: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还有残疾补助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等。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整形医疗事故赔偿的范围包括什么

医疗过失应当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等因素进行赔偿。赔偿范围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医疗事故的鉴定材料包括什么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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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的购买材料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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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驶证(原件、复印件、照片,三选一即可);
2、上年度保单(复印件、照片,二选一即可);
3、医疗资料同一家公司续保一般不用提供,转保到其他家公司时,个别公司会有要求提供。
4、
(1)保险投保人如果是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照片,正反面,二选一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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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医疗责任险的优点
1、患者利益更受保护据省卫生厅有关处室负责人介绍,由于医疗工作的特殊性,医疗事故和医疗意外难以完全避免,实施医疗责任险后,医疗风险得到分摊,医疗环境呈现良性循环,医生能尽最大努力抢救患者;发生事故时,患者能尽快得到赔付;医院赔付也有章可循,从根本上可能更好地保护患者的利益。
2、患者索赔更有保障据省医学会副会长称,医疗责任险的实施对医患双方都极为有益。若医院在手术中不慎造成医疗责任事故,若这家医院和有直接责任的医生事先购买了医疗责任保险,保险公司按事先约定,承担其中一半以上的赔偿费的话,患者将能比较及时地获得赔偿,医院也减轻了经济负担。
3、赔偿额度更加合理据了解,早在2000年2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就申报并经中国保监会核准备案的《医疗责任保险条款》,是我国出台的第一个医疗职业保险条款。其保险对象是依法设立、有固定场所的医疗机构及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合格的医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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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鉴定材料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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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材料都包括什么东西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入职材料都有哪些东西
1、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双面复印)4份;
2、户口本或户籍登记卡,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
3、提供中国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1份,在复印件空白处填写卡号(或帐号)并签名;
4、无社保卡的需提交社保照相回执和20元办卡费用(代社保局收);有社保卡的提供复印件一份;
5、毕业证,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有学位证的,提交学位证复印件1份;其他技术等级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
6、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其中一张粘贴在信息表上,三张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上;
7、体检证明原件(体检日期须在三个月内);或在有效期限内的健康证原件;
8、计划生育证明,需提供原件;
9、原单位离职证明;
10、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入职手续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1、收集相关文件
身份证是用以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的凭证,其复印件是就业必不可少的证件之一。另外部分企业较特殊,也要求员工提供学历毕业证/健康证等复印件。
2、工作证件办理
工作证件(工牌)是作为公司人员的凭证之一。一般工牌分为:临时工牌、上岗证、正式工牌等。工牌包括的内容一般有:公司logo、公司名称、行政盖章(多数盖在员工照片上)、员工姓名/职位/工号等。
3、员工手册须知
员工手册是公司规范员工行为举止的框条,员工熟知企业的规章制度有利于减少更多不必要的错误或处罚,对企业则提供更大的方便,间接中达到互利的效果。
4、安全手册须知
安全手册内容主要包括各种可能性发生的危及生命的情况以及一般应对/逃生方法。例如“各种紧急电话号码” “灭火器如何使用” “公司逃生路线平面图”等。熟知安全手册有利于防患于未然。
5、签录保密/其他协议
保密协议是受雇方工作上涉及到雇方机密的,要保证不外漏相关事宜,否则对雇方造成利益损害的,受雇方需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个别企业有其他要求的则还需签写其他协议书/承诺书。
6、办公环境引导与储物柜等安排
新员工到达新的工作环境,对公司事物、事务、人员都是陌生的。人事有必要引领其认识认知内部人际。另外,个人办公位置与个人物品储存处等安排也是需要用心安排的。
新员工入职所需要的入职材料一般有哪些相信大家已经了解了。一般来说,员工入职时需要提供个人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和发放工资时需要的银行卡等等,但不同的企业对入职材料的要求会有一定的区别,如果可以提前了解所需要的入职资料和入职手续,在办理入职手续的时候,就可以更加从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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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材料包括哪些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3、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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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立案需要的材料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状。
必须由原告本人签名(原告是法人的,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例如被告是两人,状共提供三份,留一份,给二被告各送达一份。
二、主体资格证明。原告是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原件(经与复印件核对后退还原告)、复印件一份,原告是法人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单位代码证书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一份。其他组织应提交证明其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下列人员或组织以原告身份提起民事诉讼,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清算组(人)、信托监察人、遗产管理人、遗嘱执行人、失踪人财产代管人代权利主体的,应提交具有上述身份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七条的规定,利害关系人要求确认他人婚姻关系无效的,应提交其与婚姻当事人为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诉讼代表人提讼的,除提交全部原告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外,还应当提交其他共同原告推选其为诉讼代表人的证明材料。
三、证据材料。时证据材料应该提供复印件,原件等开庭时再提供。
下列案件,原告应当附有相应的证据:
(一)劳动争议案件、人事争议案件,应当提交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的复印件或者仲裁机构作出的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通知的复印件;
(二)按照管辖协议的案件,应当提交书面管辖协议复印件;
(三)提起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的,要提供交警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不成的调解书,所花费的费用单据等证据材料;
(四)离婚案件,需提交结婚证、有子女的提交出生证或户口证明。属事实婚姻的,需提交住所地基层组织的证明。其他能证明夫妻感情中否破裂的证据;
(五)合同类案件,需提交合同书及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六)其它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对证据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代理原告提起民事诉讼的,原告签字的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理人与指定代理人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其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原告申请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应提交书面申请及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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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报案材料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罪报案材料包含哪些内容 1、书面报案材料或如实讲述案发经过。 2、单位报案的应提供书面报案材料并加盖公章。 3、当事人陈述详细经过的书面材料。 4、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职务证明。 5、数额及相关的书面证据。 6、后为他人谋取何种利益以及给公司、企业造成的影响。 罪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但不应狭隘地理解为现金、具体物品,而应看其是否含有财产或其他利益成分。这种利益既可以当即实现,也可以在将来实现。因此,作为罪犯罪对象的财物,必须是具有物质性利益的,并以客观形态存在的一切财物。包括:货币、有价证券、商品等,另外,对人而言,其所追逐的利益的着眼点,既可以是该财物的价值,也可以是该财物的使用价值。所以,罪中的贿赂:财物,从一定意义上说,属于商品范畴。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利用职务之便是罪客观方面的一个重要构成要件,利用职务之便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职权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作出一定行为的资格,是权力的特殊表现形式。具体是指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也即利用本人在职务上直接处理某项事务的权利。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而收受他人财物,是典型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大量罪是利用职权的便利条件构成的。例如,负责掌管物资调拨、分配、销售、采购的人,利用其调拨权、分配权、销售采购权,满足行贿人的愿望,而收受财物。 (2)利用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利用与职务有关的便利,即不是直接利用职权,而是利用本人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而本人从中向请托人索取或存非法收受财物的行为。实践中,利用第三者职务上的便利,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亲属关系,二是私人关系,三是职务关系。至于前两种情况,利用的主要是血缘与感情的关系,与本人职务无关。对于单纯利用亲友关系,为请托人办事,从中收受财物的,不应以论处。在第三种情况下,则与本人职务有一定关联。人利用第三者的职务之便,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其 一,利用第三者的职务之便,必须以自已的职务为基础或者利用了与本人职务活动有紧密联系的身份便利。其 二,是人从中周旋使他人获得利益。根据司法实践,利用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一般发生在职务上存在制约或者相互影响关系的场合。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当然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拟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由故意构成,只有行为人是出于故意所实施的犯罪行为才构成罪,过失行为不构成本罪。如果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谋利益,而无意图,后者以酬谢名义将财物送至其家中,而前者并不知情,不能以论处。在实践中,行为人往往以各种巧妙手法掩盖其真实的犯罪目的,因而必须深人地加以分析判断。如在实践中,有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益,收受财物,只象征性地付少量现金,实际上是掩盖行为的一种手段,对之应当以论处。对于这种案件金额的计算,应当以行贿人购买物品实际支付的金额扣除人已付的现金额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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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方提交材料:(1)患者身份证;(2)患方陈述;(3)代理人委托书;(4)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复印件、其他医院就诊治疗检查等病历原件。关于医疗事故鉴定材料包括哪些的问题,请一起通过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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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劳动能力鉴定条件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一,申请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受理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三,作出决鉴定结论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的专家组根据工伤职工伤情,结合医疗诊断情况,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提出鉴定意见。参加鉴定的专家都应当签署意见并签名。
四,出具鉴定结论书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
(二)伤情介绍,包括伤残部位、器官功能障碍程度、诊断情况等;
(三)作出鉴定的依据;
(四)鉴定结论。
五,送达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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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所需材料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
医患双方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责任。
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的内容有哪些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内容要合法,格式要规范,语言要准确、严谨、条理清楚。鉴定书除应载明裁定的时间、地点、鉴定组成员外,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包括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简要的治疗经过、陈述的主要意见、理由、申请鉴定时间等,医疗机构要载明医疗机构名称、地址、《医疗机构许可证》代码,医务人员要载明专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合法执业资格证书代码。
(2)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由于医患方均有举证的义务,因此,这一部分包括医患双方提供的病案(可以是复印件或复制件)和其他有关材料,医学会在组织本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前进行调查的有关材料。
(3)鉴定过程的说明。主要是对鉴定程序的合法性进行说明。包括鉴定专家的资格是否合法,鉴定专家是否由医患双方当事人在医学会主持下随机从专家库中抽取,鉴定专家的人数和专业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实行回避原则,双方当事人是否到场陈述等。
(4)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应当载明医疗过程中的哪一个具体医疗行为违反了哪一部法律、法规、规章、常规、规范,要指明违反了哪一条哪一款。
(5)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的因果关系。应说明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直接的必然联系,即损害后果是否由医疗过失行为直接引起。在医疗纠纷案件中,因果关系往往是错综复杂的,某一原因可能产生多种损害后果,某一损害结果的发生又可能缘于各种原因。损害结果的发生可能是一个人的过失行为直接造成的,也可能是多个人的过失行为造成的,还可能是医疗过失行为和疾病发展的共同结果。因此,这一部分应当载明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的医疗行为是否存在医疗过失,如果存在医疗过失,要以医学科学原理分析这一过失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6)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根据医疗事故中关于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评定的暂行规定,这一部分应当载明患者在接受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治疗之前原有疾病的状况、医疗过失行为和患者原有疾病在造成本次损害后果之中所起的作用、所占比重如何,科学、客观地判定医疗过失行为在造成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7)医疗事故等级。如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这一部分应根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明确医疗事故的等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只作出属于医疗事故的结论而不明确事故等级,则属于无效鉴定。
(8)对医疗事故患者的诊疗护理医学建议。由于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已经给患者造成损害后果的,这一部分应当提出适宜的、合理的诊疗护理建议,以减轻对患者造成的损害后果
医疗事故鉴定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医疗事故鉴定范围有哪些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显然,这一规定将医疗事故的范围扩大到了所有的“患者人身损害”。 新条例在扩大医疗事故范围的同时,还对事故的等级划分规定作了变更。新条例则将事故分为四级: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为一级;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为二级;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为;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为四级。显然,原来为二级事故的“严重残废”被提升为一级。由于事故等级是衡量赔偿标准和确定赔偿数额最重要的依据。因此,新的事故等级划分办法实际上提高了事故受害者获得赔偿的标准。 同时,条例规定了6种不属于医疗事故的特殊情形,其中包括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和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事件。专家指出,由于医疗活动的特殊性和天然的风险,将所有的患者死亡或者伤残的后果全部归咎于医疗机构有失偏颇。因此,新条例的规定,将减少患者向医疗机构无理取闹的情形,有助于维护医疗机构的正常工作秩序和医护人员的人身权利。 此外,新条例还废除了原有办法将事故分为责任事故和技术事故的不合理做法。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有如下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六)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七)医疗事故等级; (八)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 经鉴定为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应当包括上款 (四)至 (八)项内容;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应当在鉴定结论中说明理由。
违法征地举报材料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违法征地举报材料有哪些
发生土地违法案件,拟向当地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举报的,应当叙述所举报案件的具体情况或递交书面举报材料,举报材料应载明:非法占地的单位或个人名称、住址(住所);占地位置、面积、土地类别;占地时间、占地方式、用途;请求事项等。
政府违法征地怎么办
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格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征地的紧急通知》的规定,对违法违规征地、采取暴力方式征地等侵害农民利益行为,引发群体性或恶性事件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如果发现有基层政府有违法征地,可以向其上一级人民政府举报,问题严重,构成犯罪的,可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举报。
遭遇非法征地,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
五)认为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十
一)认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和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提讼。
第十二条人民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
七)认为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十
二)认为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因此,如果遭遇非法征地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以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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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的鉴定材料包括哪些
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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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长沙工伤认定材料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长沙工伤认定材料包括哪些问题解答如下, 长沙工伤认定材料
基本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被鉴定人一寸免冠照片
3.被鉴定人的原始病历
4.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
详细材料:
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填报工伤认定申请表,并附以下相关材料:
(1)受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职工的身份证明;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提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附本)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5)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人民判决书或者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证明;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证明,不属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提交相关部门的证明;
(7)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申请认定因工死亡的,提交人民宣告死亡认定书;
(8)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
(9)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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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工伤认定材料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长沙工伤认定材料包括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长沙工伤认定材料
基本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被鉴定人一寸免冠照片
3.被鉴定人的原始病历
4.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
详细材料:
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填报工伤认定申请表,并附以下相关材料:
(1)受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职工的身份证明;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提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附本)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5)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人民判决书或者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证明;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证明,不属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提交相关部门的证明;
(7)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申请认定因工死亡的,提交人民宣告死亡认定书;
(8)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
(9)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商标自行申请材料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商标自行申请材料有哪些
以自然人名义办理商标注册、转让等申请事宜,除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等材料外,还应注意以下关于材料方面的问题:
1、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负责人名义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1)负责人的身份证;
(2)营业执照。
2、个人合伙可以以其《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或有关主管机关登记文件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1)合伙人的身份证;
(2)营业执照;
(3)合伙协议。
3、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签约人的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1)签约人身份证;
(2)承包合同。
4、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中登载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1)经营者的身份证;
(2)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
5、自然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以其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
《商标注册申请书》:由申请人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在指定位置签字确认;
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提交身份证、护照、户籍证明等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以及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复印件;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直接办理的,应当提交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商标图样;
要求优先权的,应当提交书面声明,并同时提交或在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包括原件和完整的中文译文;
将他人肖像作为商标图样进行注册申请的,应当予以说明,并附送肖像人的授权书并经公证;
所提交材料是外文的,应当附送中文译文;
个人申请商标注册的流程
1、提前设计好要注册的商标。包括商标图案、中文和英文的名字。
2、确定商标的使用范围。商标分45大类,每个大类下再分小类,要确定注册商标的具体使用范围和产品名。
3、提前查询商标是否被注册。到国家工商总局的网站上查询该商标是否被人注册了,如果被注册了就要更改商标后再提交。没有注册即可提交注册申请。
4、到所在地的工商局提交资料。个人注册商标需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各2张、商标的设计图案6张、带本人签名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5、等待商标局的审核。
6、公示期。通过了商标局的初审后,即进入公示期,任何人有异议的都可以提出,如果没有异议的即可以成功注册。有异议的要进行商标异议答辩,答辩通过后即可成功注册。
7、商标的公布。通过了公示期后,商标局会发文公布该商标成功注册,即可以使用。此时商标即受法律保护。
申请指定管辖材料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申请指定管辖材料包括哪些问题解答如下, 申请指定管辖材料有哪些
指定管辖案件包括:本市辖区内下级检察院之间就同一案件的管辖权发生争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应当报上级检察院指定管辖的案件。有管辖权的检察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或不方便行使管辖权,报请上级检察院指定管辖的案件:
1、检察院在编干警及其近亲属或离退休人员为案件一方或双方当事人;
2、检察院的人民陪审员为案件一方或双方当事人;
3、其他需要指定管辖的情形。
第二条检察院公诉局负责审查指定管辖案件。第三条市检察院负责审理下列指定管辖案件:
1、本院辖区内不同下级检察院之间就同一案件的管辖权发生争议的;
2、本院辖区内有管辖权的基层检察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或不方便行使管辖权的。第六条下级检察院报请上级检察院指定管辖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报请时应报送《申请指定管辖的请示》及相关材料。
第七条《申请指定管辖请示》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案件的来源及审查情况;
(二)当事人基本情况及案由;
(三)基本案情;
(四)管辖权争议的具体事由(或由于特殊情况不能侦查、审查、不方便侦查、审查的事由);
(五)就管辖权争议的协商情况及结果;
(六)报请检察院意见及法律依据。
第八条报送材料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书或意见书、案件审查报告;
(二)主要证据材料;
(三)检察院依职权移送案件的,移送检察院的案件移送函;
(四)因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而移送案件的,应当提交当事人管辖异议申请书复印件;
(五)移送检察院与受移送检察院就管辖权争议进行协商解决的工作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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