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商标异议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对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异议的申请人需要向商标局提交商标异议申请书、异议人的身份证明以及相关证据材料等,这些商标异议材料需要一式两份并标明正、副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
对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异议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下列商标异议材料一式两份并标明正、副本:
(一)商标异议申请书;
(二)异议人的身份证明;
(三)以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为由提出异议的,异议人作为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证明。
商标异议申请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送有关证据材料。
二、申请涉外商标应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申请涉外商标应提交的材料有:《商标注册申请书》一份;商标图样5份;能够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用人物肖像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必须提供肖像权人的授权书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申请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应当提交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和使用管理规则;
外国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须在申请书上填写初次申请国、初次申请日期及申请号,并须在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逾期不提交证明文件的,其优先权请求无效;商标申请文件应当使用中文,外文文件应当附送中文译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七条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其所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对等原则办理。
三、注册商标需要遵循哪些原则
注册商标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自愿注册为主,强制注册为辅原则。在实行自愿注册原则的同时,我国规定了在极少数商品上使用的商标实行强制注册原则,作为对自愿注册原则的补充。
目前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只有烟草制品,包括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
2、申请在先原则。在坚持申请在先原则的同时,还强调使用在先的正当性,防止不正当的抢注行为。
3、申请单一性原则。
4、优先权原则。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
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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