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应收账款怎么转让
应收账款转让,是指企业将应收账款出让给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获取资金的一种筹资方式。可以转让,需要质权人与出质人就应收账款质押签订质押合同。
企业应收账款转让主要有以下两个方式:
1.应收账款抵借,是指持有应收账款的企业与信贷机构或代理商订立合同,以应收账款作为担保品,在规定的期限内企业有权以一定额度为限借用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
2.应收账款让售,是指企业将应收账款出让给信贷机构,筹集所需资金的一种方式。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五条
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二、企业税收是怎么计算的
企业税计算方式: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月预缴额=月应纳税所得额*25%。月应纳税所得额=上年应纳税所得额*1/12。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企业所得税采取收入来源地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相结合的双管辖权,把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分别确定不同纳税义务。
1、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2、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条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什么是企业股权转让
企业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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