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收入不能计入收入总额
通常情况下,下列收入并不被纳入员工薪资总计之内,包括但不仅限于:
1、社会保障福利的支出部分,例如丧葬抚恤金以及生活救助费等等;
2、用于保障员工权益的各项支出,例如健康防护用品、解暑药物以及清凉饮品等相关费用的提供;
3、按照相关法规尚未纳入员工薪资总计的各类劳动所获得的报酬及其其他类型的收入,例如为企业或组织带来显著创新成果而获得的激励奖励。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二、什么收入不能计入最低工资
在计算最低工资时,下列各项并不包含在内:
(一)超出正常工作时间以外所支付的额外薪酬;
(二)针对中班、夜班以及高温、低温、井下或有害物质作业等特定工作环境与条件所给予的补贴;
及(三)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属于劳动者福利范围内的其他待遇等。
《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
通常情况下,下列收入并不被纳入员工薪资总计之内,包括但不仅限于:
1、社会保障福利的支出部分,例如丧葬抚恤金以及生活救助费等等;
2、用于保障员工权益的各项支出,例如健康防护用品、解暑药物以及清凉饮品等相关费用的提供;
3、按照相关法规尚未纳入员工薪资总计的各类劳动所获得的报酬及其其他类型的收入,例如为企业或组织带来显著创新成果而获得的激励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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