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撞人的赔偿问题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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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电动车撞人的赔偿问题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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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电动车撞人赔偿问题

非机动车撞伤人按照下列标准进行赔偿:

1.医疗费。按实际的治疗费用赔偿。

2.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残疾赔偿金。按照受害者的残疾等级确定赔偿金额

4.残疾器具辅助费。按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确定赔偿数额。

5.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二、电动车撞汽车如何理赔

汽车与电动车相撞赔偿交通事故,首先应该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确定具体事故责任。

机动车一方按照交强险规定相关额度进行赔付之后,不足的赔偿部分按照认定书中的具体责任比例双方各自承担。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主要责任的,承担70%;负同等责任的,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

2、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过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全部赔偿,对超过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当前规定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被电动车撞了如何谈赔偿

被电动车撞了,造成人身损害的,可以主张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

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电动车撞人的赔偿问题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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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驾驶者闯红灯引发事故,责任归属由交通警察根据行为对事故的影响和严重程度裁决。过错方全责;双方或多方有过错,按行为影响分担主责、同责或次责;无过错则视为意外,无需负责;恶劣故意行为者独自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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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行人被电动车撞伤,赔偿问题
[律师回复] 行人逆行走车道,应负主要责任。电动车车主负次要责任。
在2004年5月1日后,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其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如下:【2011年车祸死亡赔偿新标准】
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致残赔偿项目和标准: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死亡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1中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遭受精神损害项目和标准:赔偿权利人(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的除外。
您好,是小孩与电动车事故,我是小孩方,小孩当场左手手臂骨折,当天急于救治没有报警,第二天报案,现在涉及需要住院手术治疗,责任怎么划分?
[律师回复] 1
8、既有交强险又有商业三责险的情况,责任如何承担?
首先由交强险保险公司进行优先承担,不足的部分由商业险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部分,再由实际侵权人来承担。这样不仅保护了受害人的损失,也是保护了被保险人的损失。
1
9、精神抚慰金由交强险保险公司优先承担,是否应该支持?
根据司法解释,被侵权人或者近亲属请求精神抚慰金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承担的,人民法院应该支持。
20、无照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无照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交强险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保险公司享有向实际侵权人进行追偿的权利。
2
1、醉酒、服用违禁品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醉酒、服用违禁品发生交通事故的,交强险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保险公司享有向实际侵权人进行追偿的权利。
2
2、机动车逃逸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偿?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3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2
3、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交强险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保险公司享有向实际侵权人进行追偿的权利。
2
4、未购买交强险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该如何承担?
未购买交强险的机动车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该支持,投保义务人与实际侵权人不是同一个人的情况下,二者应该连带赔偿。
2
5、多辆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失的责任该如何承担?
这种情况下,如果损失超过各交强险限额之和的,由各交强险保险公司在各自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损失未超过各交强险之和的,由各保险公司按照比例进行分担。
2
6、牵引车(半挂车)在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该如何赔偿?
应由保险公司在各自的责任限额内平均进行赔偿。
2
7、同一各交通事故,造成多个受害人的,一个交强险该如何赔偿?
这种情况下,应该根据各被侵权人的损失比例确定交强险的赔偿数额。
2
8、无名氏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金由谁领取?
实践中,有很多做法,一种是由交警部门的事故科进行领取,待公告找到死者近亲属后,转交给他们,一种是由事故发生地的民政部门代表国家进行领取。如果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由路政管理部门进行领取。司法解释规定由法律授权的机关或者有关组织来进行领取,至于哪些机关或者组织是法律授权的,没有说明。
2
9、在道路以外发生交通事故的,是否可以适用有关交通案件的司法解释?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时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可以参照适用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
30、道路交通事故中“道路”如何理解?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在单位管辖范围内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将在学校、单位、施工单位等发生的车辆致人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纳入到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约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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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逆行与电动车相撞赔偿问题怎么解决
电动自行车逆行碰撞赔偿问题,需依据事故双方行为及电动车类型深入分析。应参考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说明,而非主观臆断。电动自行车属非机动车辆,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为机动车。因此,处理时需明确电动车性质,并遵循相关法律规定,以合理划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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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逆行与电动车碰撞事故的赔偿处理方法电动车事故责任的判定必须依据电动车的类别,以及事故各方的过错程度进行全面考虑,实际应依照交通警察所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报告予以明确。由于各类车辆的性质存有差异,故责任划分的原则亦将会有所区别。关于电动车性质的具体界定:电动车主要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及电动摩托车三类,其中电动自行车可被归为非机动车之列;而电动轻便摩托车与电动摩托车则归于机动车范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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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撞伤人的赔偿问题
非机动车撞伤人按照下列标准进行赔偿:1.医疗费。按实际的治疗费用赔偿。2.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3.残疾赔偿金。按照受害者的残疾等级确定赔偿金额。4.残疾器具辅助费。按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确定赔偿数额。5.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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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事,就是关于被电动车撞伤赔偿问题有问题想要请教,我是被撞的那一方,对方要求给个几十块钱私了合理吗
[律师回复] 关于被电动车撞伤赔偿问题回答如下
赔偿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二十三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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