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为夫妻双方购置房屋的财产如何定性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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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父母为夫妻双方购置房屋的财产如何定性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父母为夫妻双方购置房屋的财产如何定性

一、父母为夫妻双方购置房屋的财产如何定性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名下的,可按照法律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如果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该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如果一方父母出资,而房屋产权却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按照日常经验法则,除非当事人能够提供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父母明确表示向子女的配偶赠与,一般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

4、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二、夫妻间财产如何区分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该按下列的规则区分:

1、夫妻个人财产一般指的是,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财产;

2、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指的是,知识产权的收益,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等财产。

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双方均有使用权的财产,可以是物质、资金、或抽象财产;在分配财产时按照国家规定利用同意度量标准评估分配。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个人财产,是指在夫妻共有财产制中,完全属于夫妻一方所有和控制的财产。个人财产包括以下: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等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可以按照双方意愿进行分割,若是无法协议分割,则法院会依照照顾孩子、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夫妻共同财产认定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6)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除孳息自然增值外外的收益;

(7)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8)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未明确约定只归一方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对于父母为夫妻双方购置房屋的财产如何定性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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