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照料可否主张护理费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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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配偶照料可否主张护理费?可以主张护理费。如有人代为护理,则护理费为加害人支付给代替其履行护理责任的护理人员的劳务报酬。受害人家属对受害人进行护理,是在其正常生活之外被迫附加的劳动,虽然表面上没有支出费用,但是,这种看护活动仍然具有金钱价值,此种出于亲情的行为不能施惠于加害人,所以加害人也应当支付费用。
配偶照料可否主张护理费

一、配偶照料可否主张护理费

可以。如有人代为护理,则护理费为加害人支付给代替其履行护理责任的护理人员的劳务报酬。受害人家属对受害人进行护理,是在其正常生活之外被迫附加的劳动,虽然表面上没有支出费用,但是,这种看护活动仍然具有金钱价值,此种出于亲情的行为不能施惠于加害人,所以加害人也应当支付费用。因此,护理人员与受害人之间是否存在亲属关系以及有无固定收入,并不影响护理人员收取护理费用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二、护理人员护理费的分类:

1、受害人的亲属或配偶进行护理的护理费;

2、聘请专门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的护理费;

3、受害人雇佣其他人员进行护理的护理费。

这里需要说明两点:

1、受害人的亲属和配偶进行看护时,虽然表面上没有支出费用,但是,这种看护活动仍然具有金钱价值,此种出于亲情的行为不能施惠于加害人,所以加害人也应当支付费用。

2、依据法律规定,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三、护理期限怎么确定

护理期限计算到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

(1) 、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是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2)、 如果受害人实际需要的护理期限,超过了法院判决的期限,甚至超过了二十年的最长期限,就超过期限的护理费,受害人有权再次请求赔偿。

(3)、经人民法院审理认定,赔偿权利人超过了二十年的最长期限,确实需要继续护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4)、如果受害人实际被护理的期限,短于法院判决确定的期限,受害人基于法院的判决一次性取得的该笔护理费,受害人或者其继承人无须返还。(例如,受害人在此期限内已康复或在这个期限未满时已死亡)。

四、护理期间护理费分类有哪些

1、受害人从入院到出院治疗期间的护理费;

2、受害人在伤情基本治愈后的康复期间的护理费;

3、受害人因残疾而永久性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他人长期护理的护理费。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受害人住院治疗期间,医院护士护理的费用,不列入护理费。配偶照料可否主张护理费?答案是肯定的。护理费是人身损害案件中,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的项目之一,无一例外。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由此可见,确定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期限对护理费的计算是很重要的。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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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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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办之前,会让你填写身份证挂失申请表(包括:姓名、电话、身份证的发证机关,就是发证的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地址)。
4、办理新版的身份证,办证人需采集左右手各一枚指纹,因特殊原因无法采集的,需说明原因,由工作人员记录。
5、办证人缴纳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工作人员开具《非税收入统一缴款书》。
6、居民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2017年1月1日起调整为15天)后到指定发证地点,凭《非税收入统一缴款书》和原居民身份证(属换领的)领取证件。
7、也可以用邮政速递证件。办理邮政速递业务的,还应填写邮递信息。由邮政速递公司在10日后邮递至申领人指定地点。扩展资料: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安机关对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对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公安机关为居民办理临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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