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最长三十七日。公安机构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有特殊情形的,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公安机构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构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构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关于危险驾驶罪是行为犯吗
是行为犯。
危险驾驶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罚金则根据危险驾驶行为、实际损害后果等犯罪情节,综合考虑被告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决定罚金数额。),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构成危险驾驶罪的,综合考虑危险驾驶行为、危害后果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缓刑的适用。
三、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危险驾驶的行为危及到了公共安全;
2、客观要件,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
3、主体要件,该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已满十六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4、主观要件为故意,明知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行为危害到公共安全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状态的发生。
涉嫌危险驾驶罪拘留多少天,构成危险驾驶罪,拘留不能超过37天,拘留如果超过了法定期限,犯罪嫌疑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解除强制措施,拘留的最长期限是37天,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留措施之后,公安机构要积极的进行调查,整理好证据,移交到人民检察院。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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