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该怎样告对方寻衅滋事?
告寻衅滋事的,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或控告。具体方式可以打报警电话,或通过网络、信函的方式,当然也可直接到公安机关报案,受理机关会依法处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寻衅滋事罪拘役六个月以下,寻衅滋事一般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其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应当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三、故意毁坏财物罪与寻衅滋事罪区别是什么?
1、侵害的客体不同。故意毁坏财物罪侵犯的客体只限于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寻衅滋事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2、侵害的客观不同。故意毁坏财物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寻衅滋事罪主要表现为随意殴打他、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
3、主观方面的故意内容不同。故意毁坏财物罪与寻衅滋事罪都是故意犯罪,但两者的故意内容不同。前者以毁坏公私财物为目的,而后者则只是把毁坏公私财物作为手段之一,以达到寻求精神刺激、填补精神空虚、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破坏社会秩序的目的。
四、寻衅滋事情节严重的情形有哪些?
寻衅滋事罪中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93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节严重”:
1、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的;
2、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的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5、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根据行为人取得、损毁、占用的财产数额的多少、强行的程度、任意的程度、行为的次数等因素来判断情节是否严重。由于本罪具有综合性的特点,其保护范围不仅仅局限于财产,因此其结果也不仅仅是财产损失。例如,如果强拿硬要的行为导致他人自杀,也可以被评定为情节严重。同样,如果在自由市场上进行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他人商品的行为,导致他人被迫放弃在市场经营或者难以顺利经营,也应该被视为情节严重。当然,强拿硬要、任意损毁或者占用公私财产数额较大的行为,都属于情节严重(至于是否触犯其他罪名,则要另行考虑)。
犯罪嫌疑人使用暴力的手段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破坏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般构成寻衅滋事罪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通过上述文章怎样告对方寻衅滋事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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