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可以告对方寻衅滋事罪

最新修订 | 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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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寻衅滋事罪是一种违反法律法规的犯罪行为,主要涉及对他人的无端挑衅和随意殴打,还包括对他人权利的骚扰和侵犯,以及对财产的恶意损毁等行为。其具体表现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 情节恶劣的任意殴打行为,例如多次无故实施暴力行为或者导致他人严重受伤。 2. 长期对他人进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严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3. 通过强制手段获取、损毁、占用他人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价值较高。 4.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导致秩序严重混乱。
什么情况可以告对方寻衅滋事罪

一、什么情况可以告对方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系指一种无视法规,肆意挑衅并对他人进行随意殴打的违法行径,包括骚扰和侵犯他人权力以及恶意损毁、占用公私财产的行为,或者在公共场合煽动人群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

以下几种情况均有可能被认为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首先,任意殴打他人,且情节恶劣的行为。

此处所谓“恶劣”,可以理解为多次、无故地对他人实施暴力行为,或者仅因为一次殴打行为就导致他人受到严重伤害等情况;

其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且情节恶劣的行为。

这里所说的“恶劣”,可以理解为长期、多次地对他人进行此类行为,已经严重干扰了他人的正常生活;

再者,强制性地获取或占有他人财物,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产,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这里的“严重”,可以理解为强行索取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故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较大的情况;

最后,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什么情况可以适用缓刑

根据我们所熟知的现行法律规范,缓刑制度目前仍然得以实施并运行,这是基于明确的法律解释给予支持的:

当那些被判定处在拘留期间、或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的犯罪分子符合在下述条件时,他们有权获得缓刑的判决:

(一)其犯罪行为的情节相对轻微;

(二)有明显的悔过自新的态度,表现出愿意承担责任;

(三)社会危害性较低,被证明无再犯之虞;

(四)宣告缓刑能显著减少该缓刑对象对其所在社区所可能带来的不良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在书面宣告缓刑的过程中,根据犯罪的实际情况,可能还会附带禁止该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某些具体活动,限制其进入特定地区或场所,或者与某些人员进行接触。

如若该对象被判有附加刑罚,即使是在缓刑的约束下,所有附加刑罚也必须严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三、什么情况可以告对方敲诈

寻衅滋事罪涉及无视法规,挑衅并随意殴打他人,骚扰、侵犯权利,恶意损毁财产,或在公共场所煽动混乱,破坏社会秩序。

主要情形包括:1情节恶劣的任意殴打,如多次无故暴力行为或致严重伤害;

2长期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严重干扰他人生活;

3强制获取、损毁、占用他人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价值较高;

4在公共场所起哄,致秩序严重混乱。

四、什么情况可以告对方敲诈

敲诈勒索系指以非法攫取财产为目的,通过施加威胁或者其他强制手段,迫使他人交付财务之行为。在下文列举如下几种情况,可视为符合敲诈勒索的认定标准:首先,实施者需运用恐惧、胁迫等不正当方式,例如威胁对受害人造成身体上的伤害或者破坏受害人的声誉名声等,进而逼迫受害者乖乖交出现金或财务;其次,受害人需掌握确凿的证据,证实实施者行事的意味明显,且唯一动因就是为了非法获取受害人的财产;再者,实施者的行为必须给受害人带来实质性的经济损失。当您遭遇此类敲诈勒索事件时,我们强烈建议您立即寻求法律援助,并且尽全力搜集相关证据,比如电话录音、短信往来、电子邮件等等,以便于更好地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请务必确保个人人身安全,避免与实施者产生直接的冲突。

寻衅滋事罪涉及无视法规,挑衅并随意殴打他人,骚扰、侵犯权利,恶意损毁财产,或在公共场所煽动混乱,破坏社会秩序。 主要情形包括:1情节恶劣的任意殴打,如多次无故暴力行为或致严重伤害; 2长期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严重干扰他人生活; 3强制获取、损毁、占用他人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价值较高; 4在公共场所起哄,致秩序严重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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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不是的,要看是否有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行为。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它的表现形式主要有: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殴打,是指对他人行使有形力,造成他人身体痛苦的行为。换言之,殴打相当于国外刑法中的狭义的暴行。亦即,殴打应是直接对人的身体行使有形力。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对于追逐、拦截、辱骂他人造成他人轻微伤、轻伤结果或者导致他人自杀的,使用凶器追逐、拦截他人的,多次追逐、拦截、辱骂他人的,追逐、拦截残疾人、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应当认定为情节恶劣。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强拿硬要,是违背他人意志强行取得他人财物的行为,既可以表现为夺取财物,也可以表现为迫使他人交付财物。对其中的财物宜作广义解释,即包括财产性利益。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对起哄闹事行为是否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判断,应以行为时的全部具体状态为根据。公共场所的性质、公共场所活动的重要程度、进入公共场所的人数、起哄闹事的时间、公共活动受影响的范围与程度等,是判断行为是否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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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与刑事寻衅滋事的区别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刑事诉讼法》第5编第2章第277至279条对刑事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进行了专门规定,按照法律规定,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犯罪,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故意犯罪案件,以及除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纳入公诉案件适用和解程序的范围。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这一程序。对于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刑诉法第277条将刑事和解的范围限定为两类案件: 1、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五章(侵犯财产罪)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2、除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显然,寻衅滋事罪不符合以上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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