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一方面,是考虑诉讼的需要,尊重当事人的意思;另一方面,又是对委托代理人人数的限制,这种限制,既不影响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又有利于诉讼的进行。
二、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是什么
委托代理人是指受当事人、第三人、法定代表人、诉讼代表人、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代为诉讼的人。委托代理人接受委托后,出庭前必须向法庭递交授权委托书。在进行民事诉讼的过程中,往往需要明确委托人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因此,委托书中应注明委托人授权与代理人的代理权限。
一般来讲,委托代理人的权利来源于委托人的授权,常常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授权,代理权限一般限于:
(一)代为起诉、应诉;
(三)申请回避、向法庭提供证据、鉴定人和勘验人、要求重新鉴定调查或请求调解,发表代理意见;
(四)申请执行;
(五)双方商定的其他可以代理的事项。
另一种是特别授权,特别授权是除了上述一般代理权限之外,还可以行使代为和解、上诉等涉及当事人实体利益的诉讼权利。
三、有诉讼代理人资格人有哪些
1、律师,依法取得律师职业证书,接受委托或指定,特别行政区的居民只有在内地取得了律师职业资格证后,才可以在内地律师事务所执业,但其从事的业务范围也是受到严格限制的;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基层法律服务所中执业,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主要业务包括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活动;
3、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与自然人之间具有特定的亲近亲属关系的人,当事人为单位,其工作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即包括与事业单位有事业关系的人员,也包括与事业单位有劳动关系的人员;
4、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可以推荐本社区的居民或者社区工作人员担任诉讼代理人,也可以推荐其他人员担任诉讼代理人,依法登记成立的,有章程、有名称、有一定数量成员、有经费来源、有办事机构、有办公地点的非营利性组织。
四、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的区别是什么
诉讼代理人不是当事人。
诉讼代理人指的是在代理的权限内,代理被代理人进行 诉讼 活动的人。在中国,除法律规定必须由当事人亲自进行诉讼的案件外, 刑事诉讼 中的被害人、自诉人以及民事诉讼中的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均可由诉讼代理人代理诉讼。诉讼代理的特点如下:
1、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诉讼代理的目的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而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
2、诉讼代理人是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如果诉讼代理人丧失了诉讼行为能力,也就丧失了诉讼代理人的资格。
3、在代理权限内实施诉讼行为。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来源于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授权。凡是超越代理权所实施的诉讼行为,都是无效的诉讼行为,不能产生诉讼法上的效果。
4、诉讼代理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5、在同一诉讼中,不能代理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是对立的。同时为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可能会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利益。
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对于诉讼的流程不是很了解的,可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起诉,一般诉讼代理人可以委托1至2人,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诉讼代理人的人数。看完上文诉讼可以委托几个代理人的内容后,还有其他想要咨询的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有专业律师在线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