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司法鉴定机构提出委托鉴定的申请;
2、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受理的,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
3、司法鉴定机构组织鉴定;
4、鉴定结束后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二、伤残鉴定需要注意什么
伤残鉴定需要注意的事项有:
第一、需要受伤的当事人和鉴定所的有关鉴定人员积极配鉴定过程。
第二、在整个鉴定过程中是不能够瞎编乱造做虚假提供假材料,假如虚报资料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的。
第三、出现本次事故的当事人是不能够私自去变更法医鉴定书的内容的,不然的话该法医鉴定书是视为无效的。
第四、出现对鉴定结果不满意的,能够去申请经过当事人和鉴定人员已经协商好去的公安局或者司法机关,按照法律法规该部门是可以到鉴定所再次鉴定的。
三、伤残鉴定结果几天才能拿报告
申请做伤残鉴定的话是需要30天左右才出结果的,如果是工伤的伤残鉴定,大概是需要60天。因为人身损害申请的是司法鉴定,司法鉴定和工伤鉴定的性质不一样,自然需要的时间长短也不能同日而语。这是我国相关的文件当中允许的司法鉴定的最长时间,特殊情况可以延长。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可以延长30日。工伤职工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鉴定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可以调整现场鉴定的时间,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相应顺延。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在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自最终劳动能力鉴定报告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鉴定。
如果当事人对伤残鉴定结论不服,其可以选择的救济方式包括申请重新进行鉴定和通过质证排除或降低伤残评定结论的证明力。以上就是关于法院起诉伤残鉴定流程的相关介绍。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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