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赔偿是指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当一方造成了另一方经济和精神上的损失时,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其支付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
在协议离婚中,如果双方已经就财产分割、抚养子女等问题达成了一致,一般不会再额外要求支付离婚赔偿。但如果有特殊情况,如一方因为另一方的过错行为承受了较大的经济或精神损失,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支付离婚赔偿。需要注意的是,在协议离婚中约定支付离婚赔偿时,双方应该在协议中详细约定赔偿的具体金额和条件等。
此外,如果离婚协议中并未约定支付离婚赔偿,一方后来认为自己承担了不必要的经济负担或者受到了精神上的伤害,也可以向法院提起经济补偿或精神赔偿的诉讼。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二、离婚协议上赔偿款不给怎么办
1、离婚协议或判决书约定的补偿,是必须执行的,如有违反,则协议离婚的可诉讼要求给付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判决离婚的,判决生效后,可申请强制执行;
2、在执行过程中,究竟有无财产,要看具体情况,一是法院有办法查询其财产情况,二是法院会采取适当强制执行督促执行,三是确实暂无财产,则案件暂时无法执行,但发现对方有财产时,仍可以恢复执行,不会过期。
三、离婚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1、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
(1)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2)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
(3)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
(4)请求人无过错。
2、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的一方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在一审时如果没提出,在二审时才提出来,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对于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提起离婚赔偿诉讼。
协议离婚后能否要求损害赔偿?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再要求支付离婚赔偿了。夫妻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是否要支付离婚赔偿,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若因为一方有法定过错从而导致夫妻离婚的话,那么可以在起诉离婚的时候主张离婚赔偿。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点击页面下方的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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