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贬值费应当是根据实际的贬值的情况来进行赔偿的,车辆贬值损失应该由肇事者赔偿。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财产损害赔偿的首要原则应该是全面赔偿原则。只要损害与侵权行为存在因果关系,有多少损失,就赔偿多少,即便是间接损失,也应该予以赔偿。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即通常所说的交强险条款,下同)第10条第3项明文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也都属于赔偿范围。因此,肇事者应对您的车辆贬值损失进行赔偿。
3、具体数额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鉴定机构确定。关于贬值损失的具体数额,应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如各地物价部门价格认证中心)进行评估,一般情况下贬值损失数额与购车时间、车价、修理部位、修理费用有关。车越新、车价越高、修理费越大、大件更换越多车辆贬值率越高。
二、交通事故多久结案?
交通事故结案是有时间规定的,一般是十天。
公安机构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另外,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三、交通事故的护理费怎么计算的?
在交通事故遭受到人身伤害的受害人,在治疗过程中生活如果无法自理并且需要他人的帮助这期间所需要支付的费用。这个护理费涵盖住院治疗的费用以及出院后康复过程中的护理费用。
这个护理费并不是受害者或者被治疗者自己随口决定的,而是要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这个护理费是根据护理的人员的收入状况以及护理人数多少,护理实践长短而决定。如果护理的人员是有收入来源的,那么这个护理费会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进行计算,那如果护理人员并没有收入来源或者并没有雇佣护工,那么这个就应该依据各地从事同级别护理工作的护工工资报酬的标准计算。
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贬值费怎么赔,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给出了明确的解答,八上将事故之后,关于赔偿方面的问题没有办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要求对方进行相对应的赔偿。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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