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方全款买房加女方名字有没有效力
男方全款买房,在婚后加上女方名字的,属于对女方的赠与,女方可以合法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份额,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男方以后有证据证明这个加名的行为,是因为女方以结婚为名主动索要财物,男方迫于无奈不得已加名,男方以后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男方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因被欺诈或者被胁迫而赠与的房产,男方也可以在一定时间内请求法院撤销赠与行为,要求女方返还房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二、婚前房产加女方名字是否有效
婚前房产加女方名字有效。
男方的婚前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在婚后加上女方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房产证加名字的手续大致如下:
1、当事人需要持身份证、房产证及复印件以及相关房产证明的材料;
2、向房产所在地的房管局申请办理房产登记并缴纳手续;
3、申请登记成功后,可以领取新的房产证。
离婚时,对于夫妻共有的房产,如何分割首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需要说明的是,婚前房产婚后加名,虽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并不意味着一定要平均分配,这要结合夫妻结婚时间、双方对房屋的贡献等因素综合考虑,比如夫妻结婚时间很短就离婚,婚后夫妻一人将其个人的房产加上另一方的名字,离婚时如果平均分配,显然有失公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男方全款买房加女方名字有没有效力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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