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解散不需要清算。根据我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出现下列事由时公司解散需要清算: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并不需要清算。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二、公司设立失败需要清算吗
公司设立失败是不需要进行清算的,公司清算是在公司解散时才进行的,公司设立失败的,依照公司章程规定退还股东出资。
公司不能成立时,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2、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九十四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三、公司合并与分立是否需要清算
公司合并与分立不需要清算。只需有各方协议,以及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再按时通知债权人即可。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
公司分立指一个公司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通过股东会决议分成两个以上的公司。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对于公司合并解散要清算吗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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