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双方在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共同取得房产,该房屋是属于两人的共同财产,应该作为平等分割。
2.婚前一方付首付,登记在该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产归登记方所有,还贷部分需要进行财产分割。
3.婚前一方付首付,登记在该方名下,婚后二人共同偿还房贷,并且房子存在增值,那么除了共同分割的部分,房产归属人还根据情况对另一方合理的进行补偿。
4.一方在婚前、婚后用自己的个人财产买房且登记在己方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5.一方在婚前、婚后用自己的个人财产买房,但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结婚后没几天离婚财产如何样分配
结婚后没几天离婚财产分配方式如下:个人财产还是归个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协商分割,也可以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房产分割后不配合过户的办法:
1、生效裁判载明房产分割内容的,则当事人可以直接据裁判文书要求不动产中心予以过户登记;
2、若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可以持离婚协议、离婚证等材料,向法院起诉,再按照前述程序处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结婚10年离婚房产如何分配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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