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交通事故认定书如何进行审查判断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如何进行审查判断的,由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责任划分是否公正,认定程序是否合法,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是否符合规定等内容进行审查。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四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二)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三)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是否符合规定。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形式,但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意见。
办理复核案件的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书的审查如下:
1、对有证据认定事故责任时,审查责任认定是否恰当。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审查与判断,首先要确定的是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否与认定事实的证据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并且对该事实证据作出具体的分析。
如车辆的驾驶员是否为车辆的所有人(包括法定所有人和实际所有人),驾驶员是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有无驾驶无号牌车辆或驾驶不符合行驶技术要求的车辆的行为、有无无证照驾驶等违法行为等;
有无在紧急情况下,驾驶员出于社会公益,比如为救灾、救人、追捕犯罪分子,而发生交通事故的不承担事故责任,应由受益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事实的情况。
2、没有证据认定事故责任时,审查责任的认定是否恰当。如因当事人的行为致使交通事故无法认定责任,就要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进行推定。
如因当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致使交通事故的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
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三、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怎么办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对交通事故认定书如何进行审查判断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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