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有三角债怎么处罚?

最新修订 | 2024-02-29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诈骗罪有三角债应该是根据诈骗的数额的大小和犯罪的情节严重程度处罚,比如说诈骗数额达到较大程度,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按照拘役来进行处罚。诈骗罪有三角债怎么处罚,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诈骗罪有三角债怎么处罚?

一、诈骗罪有三角债怎么处罚

诈骗罪有三角债应该是根据诈骗的数额的大小和犯罪情节严重程度处罚,诈骗70多万,一般会被判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

诈骗70万是属于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诈骗分子全部退赔的,可以在量刑基础上从轻、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诈骗案是如何退赃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诈骗案件涉及赃款赃物由公安机关负责追缴,如果财产确实是属于被害人的,就会退还给被害人。

诈骗案退的具体程序如下:

1、退赃人员的问题:因为涉嫌犯罪被关押,家属可以代为退赃,这和本人退赃是没有区别的,一样享受到法律规定的减免措施。退赃后,家属或者委托的律师也可以为被害人申请取保候审

2、在什么阶段退赃:涉嫌诈骗刑事犯罪,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都是可以退赃的。但是如果从被抓时就有退赃的打算,建议还是在侦查阶段退赃。因为如果罪行不重的话,可以办理取保候审,不需要在看守所羁押;即使不能办取保候审,公诉的时候检方也可以提出从轻处罚的建议。从这些方面看,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退赃要好于法院开庭前。

3、退赃方式的选择:家属或者律师直接联系办案人员的方式比较好,有些电信网络诈骗,办案单位不在本省,嫌疑人家属请当地灵通人物和办案地警方联系,然后要求退赃和从轻处罚,其间花了不少钱,有时候事情并不一定能够办好。自己或者与律师一起,直接找到办案人员,向他们提出退赃的想法,了解下一步处置措施。

4、退赃时遇到阻碍的情况:有些案件,或许是出于转段的时间考虑,警方对退赃的欢迎程度不高,这时要态度诚恳地向办案人员表达意愿,或者找到单位负责人反映。因为,不在本地的情况下,不知道被害人信息,沟通上也存在问题,通过办案人员处理要方便得多,再说这也是他们的职责。

5、直接与被害人协商赔偿,取得谅解:对于被害人在本地,或者知道外地被害人的信息,也可以直接和被害人取得联系,协商赔偿事宜,取得对方的谅解。这样做的好处,如果是资金不足以退完或者退所有被害人的赃款,可以和被害人协商,在没有清偿完的情况下,取得谅解书。缺点是有反复的风险,有些被害人也会漫天要价。

6、通过中间人退赃:很多人选择通过中间人退赃,就是找到当地和办案单位或者被害人熟悉的人,让他从中调和退赃事宜。这种方法能省去很多事,有时候也会有很好的效果。缺点是需要负担相应的佣金或好处费,而且有被骗的风险。

三、诈骗罪退赃可减刑多少

1、诈骗犯被抓后,把赃款全都退给受害人,认罪态度较好。按照诈骗金额多少的被判有期徒刑的年段,可以考虑在低年段判刑

2、例如:诈骗金额巨大的,可以考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那么对这个诈骗犯可能考虑判有期徒刑3年到5年内,并处罚金。

诈骗罪有三角债怎么处罚,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给出了明确的解答,诈骗数额达到较大程度,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5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99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诈骗罪有三角债怎么处罚?
一键咨询
  • 176****31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8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6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6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5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6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2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2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5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0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1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68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3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32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8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诈骗罪三角诈骗如何判?
诈骗罪三角诈骗的量刑,具体还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分析。构成诈骗罪,必须要符合《刑法》第266条当中所规定的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也就是确实是存在着与欺诈等相关的方式,骗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产行为。更多关于诈骗罪三角诈骗如何判的问题,可以从下方文章中了解。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三角债问题怎样处理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三角债问题怎样处理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同等数额内互相抵消。但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消。
2、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消,则不免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
3、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不能为了自己的债权抵消而强制别人提前清偿,加重对方的责任。
4、双方适用抵消的债务是能抵消的债务,提供劳务的债务或具有人身依附性的债务不可抵消。
律师建议,在处理公民个人之间或企业之间的三角债务时,在符合代位权条件的情况下,通过行使代位权帮助债权人取得债权,并提醒大家,在遇到债务人无力清偿债务时不要急于放弃,要调查一下债务人是否有到期的债权没有积极行使,如果有并且符合代位权行使条件,债权人完全可以代替债务人行使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三条
【债务人的抵销权】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三角债问题怎样处理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三角债问题怎样处理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同等数额内互相抵消。但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消。
2、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消,则不免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
3、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不能为了自己的债权抵消而强制别人提前清偿,加重对方的责任。
4、双方适用抵消的债务是能抵消的债务,提供劳务的债务或具有人身依附性的债务不可抵消。
律师建议,在处理公民个人之间或企业之间的三角债务时,在符合代位权条件的情况下,通过行使代位权帮助债权人取得债权,并提醒大家,在遇到债务人无力清偿债务时不要急于放弃,要调查一下债务人是否有到期的债权没有积极行使,如果有并且符合代位权行使条件,债权人完全可以代替债务人行使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三条
【债务人的抵销权】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信用卡诈骗罪是三角诈骗吗
信用卡诈骗罪属于三角犯罪模型吗在涉及全日制工作关系之情形中,雇主与员工间仅仅以口头上谈定的劳务条款无法被法律视同为正式的劳动合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这类情形必须在双方招聘期开始之后的一个月内签署具有权威性的书面劳动合同予以确认。而对于非全日制用工模式而言,雇主和员工可以自由选择是否签订书面合同或者通过口头协议来确立劳务关系。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三角债问题怎样处理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三角债问题怎样处理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同等数额内互相抵消。但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消。
2、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消,则不免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
3、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不能为了自己的债权抵消而强制别人提前清偿,加重对方的责任。
4、双方适用抵消的债务是能抵消的债务,提供劳务的债务或具有人身依附性的债务不可抵消。
律师建议,在处理公民个人之间或企业之间的三角债务时,在符合代位权条件的情况下,通过行使代位权帮助债权人取得债权,并提醒大家,在遇到债务人无力清偿债务时不要急于放弃,要调查一下债务人是否有到期的债权没有积极行使,如果有并且符合代位权行使条件,债权人完全可以代替债务人行使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三条
【债务人的抵销权】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三角诈骗与盗窃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三角诈骗与盗窃的区别问题解答如下, 由于诈骗罪与盗窃罪属于两种不同的犯罪类型,所以需要严格区别。
首先,并非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欺骗行为进而取得了财产就成立诈骗罪,因为盗窃犯也可能实施欺骗行为。
其次,并非只要行为人使用欺骗手段,导致对方将财产“转移”给自己或者第三人,就成立诈骗罪,因为盗窃罪也有间接正犯,盗窃犯完全可能使用欺骗手段利用不具有处分财产权限或地位的人取得财产。
三角诈骗是指在诈骗罪中,也存在受骗人与被害人不是同一人的现象。这种情况在刑法理论上称为三角诈骗,也叫三者间的诈骗,
受骗人虽然产生了认识错误,但倘若不具有处分财产的权限或者地位时,其帮助转移财产的行为不属于诈骗罪中的处分行为,行为人的行为也不成立诈骗罪。
故三角诈骗与盗窃的关键区别在于:盗窃是违反被害人的意志,诈骗是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如果不存在被害人处分财产的事实,则不构成诈骗罪。受骗人是否基于认识错误处分(交付)财产。受骗人虽然产生了认识错误,但并未因此而处分财产的,行为人的行为则不成立诈骗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两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两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角债能否诉讼第三方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三角债能否诉讼第三方问题解答如下, 三角债,是人们对企业之间超过托收承付期或约定付款期应当付而未付的拖欠款的俗称,是相关债务人之间拖欠款所形成的连锁债务关系。通常由甲欠乙的债,乙欠丙的债,丙又欠甲的债以及与此类似的债务关系构成。
在破解“三角债”之前,我们应明确三角债之间的债务关系。
别人欠我们钱,到了还款日期依然不还款,对方常常以第三方欠他钱搪塞我们,这时候我们首先弄明白欠款人说的第三方债务关系是否真的存在,有以下2种因素:

一、如果是欠款人虚构的,那就是欠款人躲债、耍赖的一种手段,因此不用理会他说的别人欠他钱造成还不了款,按照正常债务追讨就可以。

二、是否因第三方债务关系造成欠款人无力偿还,如果不是这种情况那么别人欠他钱不能成为不还欠款的理由,这时候我们需要证明其有偿还能力。
排除了以上两项因素后,那么就真的是因为三角债,这时候我们可以向申请代位权。
所以,三角债能第三方。合同法第73条为此确立了代位权制度。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债权专属于债务人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
【债权人的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99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法律规定三角诈骗构诈骗罪吗?
法律规定三角诈骗是有可能会构成诈骗罪的,但是具体还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分析。比如说必须要符合《刑法》第266条当中所规定的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也就是确实是存在着与欺诈等相关的方式,骗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产行为。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您好 三角债应该这么办
[律师回复] 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同等数额内互相抵消。但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消。
2、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消,则不免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
3、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不能为了自己的债权抵消而强制别人提前清偿,加重对方的责任。
4、双方适用抵消的债务是能抵消的债务,提供劳务的债务或具有人身依附性的债务不可抵消。
律师建议,在处理公民个人之间或企业之间的三角债务时,在符合代位权条件的情况下,通过行使代位权帮助债权人取得债权,并提醒大家,在遇到债务人无力清偿债务时不要急于放弃,要调查一下债务人是否有到期的债权没有积极行使,如果有并且符合代位权行使条件,债权人完全可以代替债务人行使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三条
【债务人的抵销权】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怎样区分三角诈骗与盗窃?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怎样区分三角诈骗与盗窃?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个人三角债法院怎么执行
[律师回复] 对于个人三角债法院怎么执行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同等数额内互相抵消。但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消。
2、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消,则不免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
3、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不能为了自己的债权抵消而强制别人提前清偿,加重对方的责任。
4、双方适用抵消的债务是能抵消的债务,提供劳务的债务或具有人身依附性的债务不可抵消。
律师建议,在处理公民个人之间或企业之间的三角债务时,在符合代位权条件的情况下,通过行使代位权帮助债权人取得债权,并提醒大家,在遇到债务人无力清偿债务时不要急于放弃,要调查一下债务人是否有到期的债权没有积极行使,如果有并且符合代位权行使条件,债权人完全可以代替债务人行使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三条
【债务人的抵销权】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99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如何区分三角诈骗与盗窃?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如何区分三角诈骗与盗窃?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个人三角债法院怎么执行
[律师回复] 对于个人三角债法院怎么执行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同等数额内互相抵消。但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消。
2、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消,则不免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
3、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不能为了自己的债权抵消而强制别人提前清偿,加重对方的责任。
4、双方适用抵消的债务是能抵消的债务,提供劳务的债务或具有人身依附性的债务不可抵消。
律师建议,在处理公民个人之间或企业之间的三角债务时,在符合代位权条件的情况下,通过行使代位权帮助债权人取得债权,并提醒大家,在遇到债务人无力清偿债务时不要急于放弃,要调查一下债务人是否有到期的债权没有积极行使,如果有并且符合代位权行使条件,债权人完全可以代替债务人行使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三条
【债务人的抵销权】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399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个人三角债法院怎么执行
[律师回复] 对于个人三角债法院怎么执行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同等数额内互相抵消。但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消。
2、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消,则不免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
3、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不能为了自己的债权抵消而强制别人提前清偿,加重对方的责任。
4、双方适用抵消的债务是能抵消的债务,提供劳务的债务或具有人身依附性的债务不可抵消。
律师建议,在处理公民个人之间或企业之间的三角债务时,在符合代位权条件的情况下,通过行使代位权帮助债权人取得债权,并提醒大家,在遇到债务人无力清偿债务时不要急于放弃,要调查一下债务人是否有到期的债权没有积极行使,如果有并且符合代位权行使条件,债权人完全可以代替债务人行使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三条
【债务人的抵销权】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三角债能不能起诉第三方
[律师回复] 对于三角债能不能起诉第三方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三角债,是人们对企业之间超过托收承付期或约定付款期应当付而未付的拖欠款的俗称,是相关债务人之间拖欠款所形成的连锁债务关系。通常由甲欠乙的债,乙欠丙的债,丙又欠甲的债以及与此类似的债务关系构成。
在破解“三角债”之前,我们应明确三角债之间的债务关系。
别人欠我们钱,到了还款日期依然不还款,对方常常以第三方欠他钱搪塞我们,这时候我们首先弄明白欠款人说的第三方债务关系是否真的存在,有以下2种因素:

一、如果是欠款人虚构的,那就是欠款人躲债、耍赖的一种手段,因此不用理会他说的别人欠他钱造成还不了款,按照正常债务追讨就可以。

二、是否因第三方债务关系造成欠款人无力偿还,如果不是这种情况那么别人欠他钱不能成为不还欠款的理由,这时候我们需要证明其有偿还能力。
排除了以上两项因素后,那么就真的是因为三角债,这时候我们可以向申请代位权。
所以,三角债能第三方。合同法第73条为此确立了代位权制度。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债权专属于债务人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
【债权人的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金融诈骗辩护 > 诈骗罪有三角债怎么处罚?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