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起诉的情况包括以下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取保候审的流程是什么
1、取保候审的申请。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取保候审的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除此之外,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
3、取保候审的执行。
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三、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是什么
(一)保证金的保证
1、数额在1000元人民币以上。
2、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等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二)保证人的保证
1、保证人的条件
①与本案无牵连;
②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③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④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2、保证人的义务
①监督;
②报告
3、保证人的责任
①行政责任:罚款;
②刑事责任;
如果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同时也是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保证人还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以其保证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起的诉讼请求数额为限。
4、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
5、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保证金的收取、保管、确定是否违反规定)。
6、被取保候审人应遵守的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7、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的后果
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注意:被取保候审人取保期间重新犯罪的:
①暂扣保证金;
8、取保候审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以上就是关于取保候审不予起诉的相关介绍。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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