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诈骗罪既遂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3-01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保险诈骗罪既遂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相关的法律规定。
保险诈骗罪既遂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

一、保险诈骗罪既遂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

保险诈骗罪既遂的最新判刑标准是: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诈骗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贷款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

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贷款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

1、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三、保险诈骗罪立案的标准是怎样的

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2、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

保险诈骗罪是指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保险诈骗罪既遂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5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89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保险诈骗罪既遂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
一键咨询
  •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3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6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35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1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34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7****50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21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07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40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2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43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8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4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0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24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诈骗罪既遂最新量刑标准
犯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在3-4年有期徒刑之间进行处罚。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一般判10-12年有期徒刑(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集资诈骗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集资诈骗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第二条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
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第三条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
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第四条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
诈骗近亲属的财物,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具体处理也应酌情从宽。
第五条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
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二)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达到前款第
(一)、
(二)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第六条诈骗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诈骗罪既遂处罚。
第七条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费用结算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第八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同时构成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九条案发后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诈骗财物及其孳息,权属明确的,应当发还被害人;权属不明确的,可按被骗款物占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总额的比例发还被害人,但已获退赔的应予扣除。
第十条行为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一)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
(二)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
(三)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
(四)对方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他人善意取得诈骗财物的,不予追缴。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89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保险诈骗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保险诈骗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最新敲诈勒索罪未遂认定标准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敲诈勒索罪的未遂认定标准及立案标准:
按《刑法》第274条的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因此,敲诈勒索财物的数额较大时,依法才构成犯罪。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1000元至3000元为起点;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1万元至3万元为起点。
在行为人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实施了敲诈勒索他人较大数额钱财的行为后,犯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已具备,如果因此非法取得受害人的财物,就构成敲诈勒索罪的既遂。如果行为人仅仅使用威胁或要挟手段,被害人并未产生恐惧情绪,因而没有交出财物;或者被害人虽然产生了恐惧,但并未交出财物,均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未遂。因此,实施敲诈勒索行为,即使未遂,依法也构成犯罪,仍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第23条第2款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按《刑法》第274条的规定,犯敲诈勒索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未成年人敲诈勒索罪未遂立案的规定
未成年人犯敲诈勒索罪未遂,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未成年犯罪、未遂可以从轻处罚,建议申请缓刑,积极认罪征得受害人谅解会增加缓刑的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89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拐卖妇女罪既遂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拐卖妇女罪既遂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对学界关于拐卖妇女、儿童罪既遂标准的争点之梳理
关于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既遂标准,理论上存在这样几种不同看法:
第一种观点认为,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行为之一的,就构成既遂无论被害妇女、儿童是否被出卖,行为人的目的是否实现,都不影响本罪既遂的成立。
第二种观点认为,本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分,应分为两种情况来确定:对于单一的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行为人仅将被害人拐骗到手,使其处于自己控制之下,还不能认定为犯罪既遂,如果此时由于出现被害人死亡、逃跑或者行为人受到追究等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使其未能将被拐骗的妇女、儿童卖出,应认定为犯罪未遂如果行为人认识到自己的罪错而主动放弃未竞的犯罪活动,则应认定为犯罪中止只有其将被害人出卖后才构成犯罪既遂。对于有明确分工的共同犯罪,情况则有所不同: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其分工范围内的拐骗、收买、接送、中转行为,不论被害人最终是否被卖出,其行为都应为犯罪既遂。如果行为人由于上述两种原因而未能完成其分工范围”内的犯罪活动,则根据具体情况分别认定为犯罪未遂或犯罪中止。
第三种观点认为,根据新刑法的规定,本罪在客观方面有六种行为。实际上,一个完整典型的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行为由三个阶段组成:手段行为,即拐骗、绑架、收买中间行为,即接送、中转结果行为,即贩卖。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既遂与未遂标准应根据不同阶段行为的特点来认定,犯罪分子无论实施了哪个阶段的行为都构成犯罪,但实施不同阶段的行为,其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却不同。实施手段行为的,只要将被害人置于自己控制之下即达到既遂实施中间行为的,应以行为人将被害人送到指定地点或交给指定人员为既遂结果行为应以行为人将被害人贩卖出手,转移给收买人为既遂。
第四种观点认为,无论是拐卖妇女、儿童的单独犯罪还是共同犯罪,也无论犯罪由哪几种法定的实行行为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标准都是统一的,只能是以妇女、儿童是否被出卖给他人为标准。
二、拐卖妇女、儿童罪既遂标准的确立
在确立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既遂标准时,需要对现行刑法第240条第1款与第2款的关系予以准确界定。刑法第240条第1款以简单罪状的方式对本罪罪状做出规定,即拐卖妇女、儿童的”第2款又对这一罪状做了如下解释性规定: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这些行为应作为一个整体来理解,也就是说,不能割断这些行为的内在联系。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本罪的基本罪状,而第2款的规定不过是对这一罪状的进一步说明,绝不能撇开本罪的基本罪状,仅仅根据第2款的解释性规定理解本罪的构成要件的内涵。规定第2款是为了避免将解释所涉及的六种行为设置为各自的犯罪行为。其实,规定第2款的意义只在于进一步从实行行为的角度尤其是共同犯罪中实行行为的角度明确刑事可罚的范围。
既然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基本罪状所蕴含的行为是拐卖”,而本罪又属于行为犯,则对本罪的既遂标准的认识显然就要取决于对拐卖的理解。拐卖是拐”和卖”的结合。一个完整的拐卖行为的完成,实际上是拐”和卖”的行为的完成。拐”是手段行为,卖”是目的行为。行为人开始实施手段行为就属于已经着手实施犯罪行为人完成了目的行为即属于已经完成了这一犯罪。而卖”的行为完成的标志就是妇女、儿童被卖出,而且仅仅做了约定还不够,在被卖者实际上被接受时才达于既遂”。从直接客体的角度看,只有在妇女、儿童被卖出的情况下,其人格尊严才遭受现实的侵犯。因此,对上述
第四种观点应予以肯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9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保险诈骗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保险诈骗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诈骗罪既遂罪的定义是什么?诈骗罪的既遂罪如何认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第二条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
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第三条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
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第四条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
诈骗近亲属的财物,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具体处理也应酌情从宽。
第五条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
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二)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达到前款第
(一)、
(二)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第六条诈骗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诈骗罪既遂处罚。
第七条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费用结算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第八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同时构成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九条案发后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诈骗财物及其孳息,权属明确的,应当发还被害人;权属不明确的,可按被骗款物占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总额的比例发还被害人,但已获退赔的应予扣除。
第十条行为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一)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
(二)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
(三)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
(四)对方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他人善意取得诈骗财物的,不予追缴。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最新保险诈骗罪既遂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1、犯保险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9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最新保险诈骗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样的?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最新保险诈骗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样的?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金融诈骗辩护 > 保险诈骗罪既遂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