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有没有权单独变更子女的姓名

最新修订 | 2024-02-28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离婚后一方有没有权单独变更子女的姓名相关的法律规定。
离婚后一方有没有权单独变更子女的姓名

一、离婚后一方有没有权单独变更子女的姓名

离婚孩子姓名可以改,但是任何一方父母都是不能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需要生父母双方同意。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二、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权是哪方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

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判决,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判给母亲一方。

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对于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想离婚男方拖着不离婚有什么方法离婚

想离婚男方拖着不离婚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然后搜集证据证明双方感情已经破裂,这样法院审理后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就会判决准予离婚,不论对方是否同意。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离婚后一方有没有权单独变更子女的姓名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4.8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5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离婚后一方有没有权单独变更子女的姓名
一键咨询
  •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2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5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3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4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12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87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7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4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4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01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78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47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18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8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83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为你推荐
离婚后一方有权单独去变更子女姓名吗?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离婚后一方有权单独去变更子女姓名吗?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出生证明怎么变更姓名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改名字但是比较麻烦的,如果非要改的,有以下两种方式:
1、到出具出生证明的医院要求按照改后的姓名重新出具出生证明,然后去派出所改就好;
2、按照现有的出生证明先申报户口、然后再去派出所申请改名(16岁以下是可以立即修改的),不过这也就意味着孩子有了曾用名(这个曾用名会被标注在户口本上且无法删除)。派出所改名字流程:
1、填写姓名变更申请未满十八周岁,由父母或者监护人陪同,携带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薄,填写申请报告。已满十八周岁,携带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薄,填写申请报告。
2、到街道或单位开具证明,如果是学生就到学校开具证明,只需证明是本校学生即可。
3、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填写申请报告表格,需要加盖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4、到县级户籍部门签字(走的地区由派出所向上级部门申请签字,具体要依据当地规定执行)。
5、公证: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超过16周岁要求更改姓名需要公证。
6、到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签字,未满十八周岁无此步骤。
7、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薄。
8、提供新的户口薄,身份证,2张免冠(不带帽子,头发不遮盖脸部)1寸照片,交给户籍部门做新的身份证。扩展资料: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变更姓氏的其他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名字:
(一)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
(二)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
(三)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四)乳名改学名的;
(五)工作、学习、生活所在地周围环境中重名或谐音同名较多,使用不便的;
(六)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情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离婚后一方有权单独变更子女的姓名吗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离婚后一方有权单独变更子女的姓名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婚姻家庭
被执行人姓名变更了怎么办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人民可以裁定变更追加被执行人,裁定书是必须要送达给案件当事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71条至27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76条至82条规定了以下十种情形:
1、执行中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的,其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受;被撤销的,如果依有关实体法的规定有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可以裁定该权利义务承受人为被执行人;
2、其他组织在执行中不能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可以裁定执行对该其他组织依法承担义务的法人或者公民个人的财产;
3、在执行中,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变更的,人民可以裁定变更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被执行人;
4、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人民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该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人民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遗产;
5、被执行人为无法人资格的私营独资企业,无能力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可以裁定执行该独资企业业主的其他财产;
6、被执行人为个人合伙组织或合伙型联营企业,无能力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可以裁定追加该合伙组织的合伙人或参加该联营企业的法人为被执行人;
7、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企业法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可以裁定执行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若必须执行已被承包或租赁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财产时,对承包人或承租人投入及应得的收益应依法保护;
8、被执行人按法定程序分立为两个或多个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分立后存续的企业按照分立协议确定的比例承担债务;不符合法定程序分立的,裁定由分立后的存续的企业按照其从被执行企业分得的资产占原企业总资产的比例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9、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其开办单位对其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在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10、被执行人被撤销、注销或歇业后,上级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无偿接受被执行人的财产,致使被执行人无遗留财产清偿债务或遗留财产不足清偿的,可以裁定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在所接受的财产的范围内承担责任。被执行人的开办单位已经在注册资金范围内接受财产的范围内向其他债权人承担了全部责任的,人民不得裁定开办单位重复承担责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5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离婚后一方有没有权单独去变更子女姓名?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离婚后一方有没有权单独去变更子女姓名?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公民姓名权变更有哪些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公民姓名权变更有哪些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十八条规定
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姓名权改变程序
成年人改名有三个条件:
第一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第二是理由要充分,
第三是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提醒
改名一定要慎重,因为改名后会涉及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
(1)未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经派出所审核批准后,办理变更;
(2)已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本人填写申请报告,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证书原件及有关证明(有单位的要有干部履历表或招工表并由单位核实签意见盖章),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变更。
(3)父母离异后一方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协议后,方能申请办理变更。
(4)父母离异后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
①十六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周岁且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可以自主决定本人姓名的变更,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要求变更其姓名的,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
②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要求变更该未成年人姓名的,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③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姓名的变更,由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决定。
(5)公民要求增加曾用名的,需增加的曾用名必须是公民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595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公民姓名权变更有什么程序
[律师回复] 对于公民姓名权变更有什么程序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公民姓名权变更有哪些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十八条规定
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姓名权改变程序
成年人改名有三个条件:
第一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第二是理由要充分,
第三是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提醒
改名一定要慎重,因为改名后会涉及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
(1)未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经派出所审核批准后,办理变更;
(2)已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本人填写申请报告,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证书原件及有关证明(有单位的要有干部履历表或招工表并由单位核实签意见盖章),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变更。
(3)父母离异后一方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协议后,方能申请办理变更。
(4)父母离异后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
①十六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周岁且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可以自主决定本人姓名的变更,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要求变更其姓名的,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
②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要求变更该未成年人姓名的,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③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姓名的变更,由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决定。
(5)公民要求增加曾用名的,需增加的曾用名必须是公民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离婚后一方是不是有权单独去变更子女姓名?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离婚后一方是不是有权单独去变更子女姓名?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孩子户口在姥姥名下,可以变更姓名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有两种形式,但是,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都需要的认可。
1、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就是说父母之间可以私下协商变更子女抚养权,然后请求予以变更
2、一方以方式要求变更。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由一方要求变更。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意随另一方生活的。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申请变更抚养权。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5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自然人能否变更姓名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自然人能否变更姓名,公民申请变更姓名,需持下列证明材料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子女抚养 > 离婚后一方有没有权单独变更子女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