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技术负责人怎样判

最新修订 | 2024-03-01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诈骗罪技术负责人怎样判,要看具体的犯罪金额和犯罪情形。构成犯罪的,诈骗数额较大,依据我国《刑法》规定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更多有关诈骗罪技术负责人怎样判于问题的详细解答,请看下面文章内容。
诈骗罪技术负责人怎样判

一、诈骗罪技术负责人怎样判?

1、看具体案情定,如果员工不知情,不会被判刑,否则要根据具体情节来决定量刑。公司实施诈骗行为,公司员工怎样量刑,要依据员工在诈骗行为中的作用,诈骗金额和诈骗情节而定,主犯要承担全部责任,从犯可以在量刑标准是减轻、从轻或者免除处罚

2、电信诈骗的技术人员应该根据诈骗的数额大小来进行判决,电信诈骗罪量刑标准如下:

(1)、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帮网络诈骗者取钱如何定罪?

1、事先有过商量的,当然不是对诈骗犯罪有明确的合意,是对到时候如何第一时间取钱,如何分成这类事项的商量。这类商量,虽然只对取钱具体业务进行了商量,没有明确是诈骗犯罪所得,我们要从审查商量的内容来证实取钱者主观上的认识到了一种什么程度,这类事项会在诈骗犯罪实施之前,诈骗分子和取钱者会作出技术性的商量约定,这些细节足以推定出取钱者对将来钱款来源的犯罪所得属性有概括的认识,在此种情况下仍然积极提供帮助,即便不明确是诈骗犯罪实施所得,双方对犯罪活动的配合达成了一种默契。完全可以认定共同的诈骗犯罪。

2、诈骗分子在诈骗得逞钱已经打入他所控制的银行卡内,再联系取钱者要求帮忙取钱的,就不能认定为诈骗罪的共犯,因为当资金被骗入犯罪分子卡内之后,我们认为诈骗犯罪已经既遂,钱取不取出来,关系不大。所以应当根据具体的情况来推定取钱者是否高度知道钱是来路不正的,如果能推定,按照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认定,如果不能推定,则不能认定犯罪。

三、电信诈骗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客观要件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

其次,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

再次,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 最后,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四、诈骗罪应该怎样才能不坐牢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犯了诈骗罪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1.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2.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3.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4.被害人谅解的;

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综上所述可知,诈骗罪技术负责人怎样判要看具体的犯罪情节,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树立防诈骗意识。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有关于诈骗罪技术负责人怎样判的问题,如果您对此问题还存有疑问,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5.7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1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诈骗罪技术负责人怎样判
一键咨询
  •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2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7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8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8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68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2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42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8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1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5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8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3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1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0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4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诈骗罪技术负责人怎么判?
技术负责人若是犯了诈骗罪,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具体会受到的处罚,与诈骗案件的涉案金额直接相关。如果对诈骗罪技术负责人怎么判依旧不清楚的,可以选择继续阅读这篇文章。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技术入股是否需要负责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在一些情况下,有限公司股东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生产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4、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企业主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5、因下列情形致使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公司的利益与股东的收益不加区分,致使双方财务账目严重不清的 (2)公司与股东的资金混同,并持续地使用同一账户的 (3)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业务持续地混同,具体交易行为、交易方式、交易价格受同一控制股东支配或者操纵的。 控制股东是指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并能对公司的主要决策活动施加影响的股东控制股东可以是持多数股的股东,但不限于持多数股的股东 6、股东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同、股东业务与公司业务混同的(关联交易),公司的人格即被股东所吸收而不再,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01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2018年技术负责人劳务合同,样本内容什么的朋友有一个网络的公司,他需要招聘一批技术人员来帮助他们工作
[律师回复] 聘请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保安服务工作有关事宜达成以下技术负责人劳务合同:
一、乙方保安人员的工作要求  乙方在甲方的具体指导下,并在甲、乙方指定的范围内为甲方提供安全服务,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相关工作。
二、聘用保安人员数量,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  
1.甲方向乙方聘用保安人员_________名,并经乙方确认。  
2.服务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33.乙方保安人员服务地点位于:_________。  
4.在事先告知乙方并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调整保安的分工。  
三、保安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保安服务计费为人民币_________元/人/月,共计_________元。该费用为乙方向本合同所指保安人员应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安员的工资、个人保险、生活补贴、劳保用品费用、着装费用等。甲方无需向保安个人支付任何费用。  
保安服务费付款方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甲方应以转帐支票形式一次性支付上述保安服务费。  
额外保安服务费标准:视情况不同,凡超出本合同第一条工作要求的服务,均视为额外保安服务,甲方应按第三条第1款保安费用的20%—25%的比例支付额外保安服务费。  
额外保安服务费付款方式:待事态消除或缓解,基本处于正常状况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四、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甲方为保安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且包括食宿。  
2.甲方有权对保安人员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  
3.甲方有权对乙方派往甲方的保安人员进行审核确认,有权要求调换不适合在甲方继续工作的保安人员。  
4.甲方应提前至少两小时提出额外的保安服务的要求,并以本合同第三条第1款保安费用的20%—25%的比例支付额外保安服务费。  
5.凡因甲方本身原因,致使乙方保安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故,均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6.甲方必须保证乙方保安人员合理的休息,休假时间。如出现甲方与乙方保安人员因工作发生的各种争执,甲方应与乙方直接协商解决,否则,乙方不承担其项下的任何责任。  
7.甲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准则的规定,凡属甲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过错,应由甲方自行承担损失,并实际赔偿因该过错对乙方及其保安人员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  
1.乙方的保安人员有权对甲方指定区域的人员及其财物等提供安全服务。  
2.乙方应当保证其对甲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并应努力保证安排同一保安到甲方工作的连续性。  
3.乙方负责办理保安人员的相关社会保险。  
4.乙方负责保安人员的培训教育和业务素质的提高,以达到乙方的要求,相关岗位应持证上岗;并且合理安排保安人员的再培训。  
5.乙方的保安人员应严格执行甲方的有关规定,但有权对甲方的不安全隐患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甲方应认真研究改进。  
6.甲方指定区域的人员受到威胁时,如遭受人身伤害等,应积极协助甲方人员脱离危险,及时采取解救措施,使损失或伤害减至最低限度;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报警。  
7.乙方保安人员在执勤期间,应当着装整齐、精力充沛、处理问题应当果断、迅捷、并有一种专业、谦恭、及时的态度。禁止在工作期间处理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体育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信息咨询可以开培训费吗
[律师回复] 技术开发合同与技术转让合同存在的一个最大的差别就在于:技术开发合同是当事人在订立技术合同时对尚未掌握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技术方案所订立的一个开发方案。开发方案的最终结果可能形成一项可以申请的专利技术、也可能是一项非专利技术。
但是技术转让合同有一个大的前提是,在订立技术转让合同时,合同的转让方就应该拥有该项专利的专利权、或非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和转让权,即技术转让合同应当以转让特定和现有的专利权、专利申请权、专利实施权、非专利技术使用权和转让权为内容,不包括转让尚待研究开发的技术成果。
因此,技术开发合同是对一项尚未掌握的专利或非专利技术的研发所订立的合同。而技术转让合同是转让一项现有的、特定的专利或非专利技术的合同。
但是,技术开发合同和技术转让合同在某种程度上又是存在比较紧密的联系的。比如,在技术开发合同中,合同成果最终能够申请专利,且合同约定的专利申请权在研究开发方(受托方)。则研究开发方除了可以取得从事技术开发业务的收入外,在其符合条件申请到专利后,他还可以作为转让方,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取得技术转让收入。
相关法律知识:
2.技术合同履行环节多,履行期限长,价款、报酬或使用费的计算较为复杂,一些技术合同的风险性很强。
3.技术合同的法律调整具有多样性。技术合同标的物是人类智力活动的成果,这些技术成果中许多是知识产权法调整的对象,涉及技术权益的归属、技术风险的承担、技术专利权的获得、技术产品的商业标记、技术的保密、技术的表现形式等,受专利法、商标法、商业秘密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著作权法等法律的调整。
4.当事人一方具有特定性,通常应当是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或技能的技术人员。
5.技术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技术合同作为一项法律行为和一项科学技术工作,订立技术合同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共次序的原则。《合同法》第7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多扰乱社会经济次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这是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所必需履行遵守的基本原则。
(2)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是《合同法》总则中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准则,这些原则适用于订立、履行各类合同。
(3)有利于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应用的原则。有利于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应用的原则上我国法律确定技术合同规范、设计技术合同机构时的指导思想,也是技术合同的特有原则。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技术负责人需要什么证?
技术负责人需要相应的专业技术证。因为根据我国法律明确的规定,技术相关的负责人是应当是由具备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来负责担任,比如说有一些技术的核定,还有就是图纸的审核等。
10w+浏览
行政类
施工承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有哪些?
[律师回复]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检举和控告,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规程。第四十九条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支付保险费,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第五十一条 施工中发生事故时。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没有设计方案的建设工程索赔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规定的内容第四十五条 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由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对安全负责。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第四十七条 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高级职称相关法律知识,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不得施工,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的职称有规定吗。第五十条 房屋拆除应当由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建筑施工单位承担,不得上岗作业。第四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第四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是什么?
[律师回复]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检举和控告,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规程。第四十九条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支付保险费,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第五十一条 施工中发生事故时。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没有设计方案的建设工程索赔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规定的内容第四十五条 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由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对安全负责。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第四十七条 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高级职称相关法律知识,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不得施工,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的职称有规定吗。第五十条 房屋拆除应当由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建筑施工单位承担,不得上岗作业。第四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第四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技术入股需要做技术评估?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技术入股,可能还没有盈利就被解雇,那么就无法获益。
2、如果是技术入股,五年后你又没有撤股,公司仍有盈利,有分红,当然你是有份的。如果仅仅是合同约定做项目,就要看你的合同怎么约定,而且应该也不是分红的性质了。
3、如果评估通过,成立新的公司,就是一个新的实体了,以前的合同是否有效,
首先要看合同的约定,
其次看你入股时双方的约定,因为可以通过后来的合同变更前面的合同。
4、技术入股等非货币财产入股根据《公司法》的规是要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如果没有经过评估,以协议方式约定获得利润分配的30是不合法的,成立新公司,必须在公司章程中有明确说明,
1、技术入股,可能还没有盈利就被解雇,那么就无法获益。
2、如果是技术入股,五年后你又没有撤股,公司仍有盈利,有分红,当然你是有份的。如果仅仅是合同约定做项目,就要看你的合同怎么约定,而且应该也不是分红的性质了。
3、如果评估通过,成立新的公司,就是一个新的实体了,以前的合同是否有效,
首先要看合同的约定,
其次看你入股时双方的约定,因为可以通过后来的合同变更前面的合同。
4、技术入股等非货币财产入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是要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如果没有经过评估,以协议方式约定获得利润分配的30是不合法的,成立新公司,必须在公司章程中有明确说明,你作为股东,占有30的股份,这样才合法,如果是隐名的股份,对你是很有风险的。
5、要看怎么样约定,是否约定你也同时不能使用该技术,如果是的话,你同样不能使用该技术。
6、如果是协议方式,出现亏损,你无需承担债务,如果是入股形式,你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新的公司本身是的法人,承担经营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你为股东,占有30的股份,这样才合法,如果是隐名的股份,对你是很有风险的。
5、要看怎么样约定,是否约定你也同时不能使用该技术,如果是的话,你同样不能使用该技术。
6、如果是协议方式,出现亏损,你无需承担债务,如果是入股形式,你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新的公司本身是的法人,承担经营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1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昆明市技术合同骗取技术属于诈骗吗?
昆明市技术合同骗取技术属于诈骗行为,达到了数额较大的行为是需要追究合同诈骗罪的刑事责任和处罚的,具体情况下,双方应当根据实际的技术事项,按照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则来签订合同。
10w+浏览
合同事务
项目技术负责人都要做什么具体工作!
[律师回复] 对于项目技术负责人都要做什么具体工作!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项目技术负责人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组织贯彻实施国家和上级指定的各项技术标准、规定、规范和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2、贯彻公司的管理方针,负责实施施工项目的质量计划,确保管理目标的实现;  
3、负责组织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的交底及实施过程中的检查、监督工作。熟悉施工图纸及工程的质量要求、分项工程衔接和材料规格、质量要求;  
4、负责组织施工图纸会审,向有关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测量、质量、安全交底,制定施工技术和安全生产措施。配合各管理人员解决施工现场存在的难点或重点技术事项;  
5、积极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确保工程质量;  
6、负责组织施工项目的质量评定,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评定与验收;  
7、负责组织质量事故的处理工作,针对工程特点制定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  
8、负责组织按编制竣工资料的要求收集、整理各项资料,参与工程的结算审定工作,提供各项经济技术签证资料。  
二、技术负责人简介:  技术负责人一般指建设领域、生产制造领域、电子商务领域,负责全过程的技术决策、技术指导。取得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者可称为技术总工程师。工作范围,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工作,负责整个项目的技术工作。  
1、编制施工方案及施工计划;  
2、编制材料计划、包括月计划、资金使用计划;  
3、编制施工进度计划;  
4、负责对土建、水电、绿化各分项工程的部位技术交底及施工工艺做法对下交底,并负责协调土建、水电、绿化的施工工序搭接的相互间的配合工作,土建、水电、绿化的施工员相互配合工作;  
5、负责对材料进场的核实,对施工队已完成的分项工程量进行数量、质量验收,并负责对进度、安全、质量、现场管理、成本控制的检查工作;  
6、负责对整个项目的钢筋下料审查、核对工作;  
7、负责对甲方监理、隐蔽工程、设计变更、工程增减的签证工作;  
8、按公司的要求做整个项目的工程成本控制工作;  
9、负责工程技术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进行。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技术诈骗能判几年
科技诈骗的刑罚标准依据诈骗金额和情节严重程度而定。数额较大可判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可判三至四年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可判十至十二年有期徒刑。罚金根据犯罪情况综合评估,法院将严格把控缓刑适用标准。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1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技术负责人劳动合同的模板
甲方、乙方。甲方因现场施工及项目管理工作需要,现委派乙方担任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在甲方及项目部的统一领导下,抓好现场技术管理等工作。为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关系,特立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遵照执行。1、乙方职责范围及要求。2、乙方待遇。
10w+浏览
劳动纠纷
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哪个部门的负责人负责这个项目
[律师回复]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需要具备的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八大领域: 电子信息 生物与新医药 航空航天 新材料 高技术服务 新能源及节能 资源与环境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评分标准:高新认定采取百分制,企业需达到71分。
快速解决“涉外专长”问题
当前601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施工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是不是单位总
[律师回复]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检举和控告,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规程。第四十九条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支付保险费,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第五十一条 施工中发生事故时。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没有设计方案的建设工程索赔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规定的内容第四十五条 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由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对安全负责。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第四十七条 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高级职称相关法律知识,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不得施工,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的职称有规定吗。第五十条 房屋拆除应当由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建筑施工单位承担,不得上岗作业。第四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第四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我是一家公司的负责人 现在公司打算聘用一个技术负责人 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想问一下技术负责人聘用合同是什么样的 怎么写
[律师回复]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
  性别: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各项条款。
  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 年(含试用期 月),自 年 月日(首次合同从报到之日起,续签合同从签字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工作内容
  第二条甲方聘用乙方在 (科室、部门),担任 (岗位、职位)。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负责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为乙方提供工作条件,明确岗位职责。根据工作岗位需要,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等用品。
  
(三)根据乙方的表现、业绩及工作需要,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负责对乙方培训、职务确定与晋升、工资福利待遇等。
  
(四)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在乙方聘用合同期满时决定是否续签新合同。
  
(五)其他。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按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服从工作安排或调整,参加培训学习,接受教育和考核、考察,遵纪守法。
  
(二)享受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事业编制人员的各项工资、福利、住房及医疗劳保等待遇。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及房改,按上级部署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公派出国、探亲、在职学习、借阅图书、就餐和子女上学等按学校对事业编制人员的规定或办法执行。
  
(四)乙方属新到任应届毕业生还与甲方签订协议书,其服务期、违约费和试用期的规定按协议书执行。
  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第五条如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发生了变化,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六条如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应内容。
  第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提前解除聘用合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
  
(二)损害单位权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给单位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三)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工作和社会秩序的。
  
(四)年累计旷工时间超过15天的。
  
(五)被劳教、判刑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经有关机构鉴定乙方不能从事原工作,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工作岗位的。
  
(七)伪造成绩单、学历、健康证明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甲方的。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并可根据国家规定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
  
(一)甲方未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
  
(二)甲方以暴力、监禁等非法手段强迫乙方工作。
  
(三)甲方不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安全保护。
  第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与乙方解除合同:
  
(一)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实行计划生育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及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第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一)合同期限届满。
  
(二)合同期内乙方办理退休手续。
  
(三)合同期内乙方死亡。
  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条件而单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数额:
  其他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劳动法〉等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_____市人才服务中心正式接管乙方的人事档案关系及户籍关系,甲方和校人事部门不再为乙方出具任何人事证明。乙方应尽快结清与学校的各项关系,30天内凭学校人事部门的介绍信到____市人才服务中心报到,逾期其责任自负。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校人事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金融诈骗辩护 > 诈骗罪技术负责人怎样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