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子再转租出去可以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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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租房子再转租出去可以吗?问题带来帮助。
租房子再转租出去可以吗?

一、租房子再转租出去可以吗?

符合一定条件就可以,合法的转租须符合以下条件:

1、转租须经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转租已不属于正常使用的范畴,必须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否则无效。

2、转租的租金不得高于原租金,确实需合理提高,提高的收入应交给房屋所有权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房子没交房前可以退房

可以退房的情形有:

1、延期交付房屋。与开发商约定了交房时间,却一直没有等到交房入住的通知。根据现在《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开发商在经购房人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则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返还订金或支付的房款利息。

2、合同无效。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3、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

4、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

5、房屋质量不合格影响使用。

6、房子产权不清楚。

7、存在合同欺诈等其他问题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三、房子收房后还可以退房吗

一般来说,收房后发现有以下情况的,可以要求退房:

1、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我国法律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也就是说,购房者在收房时或入住后认为房屋结构有明显的质量问题,可以请相关机构检验,如果经检验确属主题质量不合格,购买人有权退房并让开发商赔偿损失。

2、房屋质量导致严重影响使用。根据我国相关的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要求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的,法院也会支持。一般认定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主要是房屋入住后由于前期施工原因导致房内空气质量差影响室内居住人的健康、房内噪声影响居住等。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租房子再转租出去可以吗?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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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承租人自行转租时,其收取的租金是否为不当得利。出租人通过租赁合同收取租金而使承租人对租赁物为占有、使用、收益,承租人的自行转租,其租金的收取,是其使用、收益的变相形式而已,出租人的租金并不因此而受损害。可见,承租人取得的租金并非毫无法律依据,同时又不损害他人利益(尤其是次承租人的利益),与不当得利的构成相去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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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转租时必须订立转租合同,而且转租合同必须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也要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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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可以租赁乡集体土地然后再高价转租么
[律师回复] 首先你要看看合同有没有部允许转租这一项,你要是想转租当个二房东赚点差价,那就不用管了,你自己就是要担点风险,如果是以为其他原因最好是和房东沟通一下,要不要承担违约金的,一般情况下,房东都会同意的。答案补充那就不用转租了,直接退房,苏州退房一般要提前一个月告知房东,我估计你是以为房租已经交了还没有到期,那就要看你还剩多少房租,你现在找的房子什么时候能找到,新房子价格是多少,自己算下要贴多少钱,再来衡量,这问题没有什么固定回答的,要根据实际情况,建议和房东先沟通一下。自己考虑一下房子的性价比。答案补充那你就做二手房东吧,把房子转租给别人,自己带着找顾客,带着找房子,看看价格自己衡量下,其实那押金就是违约金,你提前退房客户会把房租退给你的,至于那押金就要看房东性格了,一般来说一半还以可以退的,主要是要看房东性格和你现在新找房子的性价比,还有和房东商谈的时候要好好说,最好是有个非常好的理由,比如公司裁员,工作调动。我是房产中介,如果想把房子租掉我可以帮帮你,早点租掉减少你损失。答案补充话是这么说的,毕竟已经签了合同的,这个事情没有办法给个定论的,根据实际情况自己做两手准备吧,一个就是房东可以退房,稍付点违约金,二就是自己做个二手房东,三就是自己艰苦一点到房租到期了。如过你房子租的还是比较便宜,你不防做个二手房东,说不定还能赚点差价,如果不想担风险,你可以和房东商量你帮忙找房客找到了然后你退房,让他们重签合同,最好还是要先和房东沟通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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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租人可以再转租违法吗?
根据《民法典》中的有关规定,承租人在经过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期间,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如果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需由承租人应当赔偿相应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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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转租合同在社会上使用比较频繁,这是因为原来甲、乙双方的合同还在生效,乙方不能继续租用甲方的事物而采取的一种转租措施,这种办法可以保证甲、乙双方免受合同毁约后造成的经济损失或信誉损失。转租合同至少涉及三方(出租人、承租人和第三方),如在租赁期限内允许转租,承租人才有转租权和收益权。所以在签订房屋转租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下文为您详细讲解,请看下文:
   在签定租赁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查看二房东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和大房东签定的租赁合同;
  
2、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
  
4、明确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时间和付款方式,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据;
  
5、应对能否转租做出约定;
  
6、要明确违约责任和违约的补偿标准;
  
7、入住前检查屋内家具、电器、其他设施的好损情况,并约定维修责任;
  
8、应对提终止合约情况做出约定。
   另外,还要注意转租合同与主合同的期限问题:
  
1、签定租赁合同时一定要得到大房东的书面同意;
  
2、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能超过原二房东和大房东的合同(主合同)约定的期限;
  
3、合同中约定事项不能超过主合同。
  不是所有的房子都可以转租,只有满足以下情形的承租人才可以把房屋转租:
  
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4、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5、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
  
(1)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2)出租人、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3)房屋租赁合同。
签订房屋转租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
   限制房屋转租的情形:
  
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
  
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
  
3、预租的商品房。
  另外,租赁合同中未约定可以转租,且出租人不同意转租的,承租人也不擅自转租。
  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
  
4、不得违背双方意愿,有问题,双方要共同讨论。
   房屋转租的税费如何收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现对个人取得转租房屋收入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1、个人将承租房屋转租取得的租金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取得转租收入的个人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凭房屋租赁合同和合法支付凭据允许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从该项转租收入中扣除。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46号)有关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税费的扣除次序调整为:
  
(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2)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3)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4)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综上是关于签订房屋转租合同要注意的一些事项,不管怎样转租合同是指在合同生效期内,甲方(出租方)和乙方(租用方)中还维系着合同关系。但乙方因为其合同未到期,或者其他客观原因而不能或不想继续使用甲方的事物,在此情况乙方按原来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再与丙方依据原来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进行合同的接续,这种情况属于转租合同。所以一定要注意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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