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能继承小产权房的使用权。小产权房虽然被限制转让和交易,但能够被占有、使用、收益,同样会因死亡事实发生。
并且遗产是公民死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所以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其财产可以由继承人继承。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私人小产权房能买吗
首先,所谓“小产权房”,其实是一种通俗的说法,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用于出售的房屋。一种有三种,第一种是村民自行筹资兴建的农民房;第二种,村委会和村民在集体土地上自行开发建设的统建房,村民既是建造者也是股东。第三种,开发商出资,村集体出地合作建设的楼盘。
其次,小产权的转让需要满足一下四点
第一、需经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和乡级政府批准;
第二、转让人与受让人同为本村村民;
第四、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须与住房一并转让。另外,转让人户口应该已迁出本村或属于“一户多宅或多房”。如系一户一宅,须明确表示不再申请宅基地,且有证据表明其已有住房保障,如与其他近亲属合户居住。
最后,购买合同的效力根据以下规则判定。
第一,有效的合同包括在本集体组织成员之间买卖小产权房和将房屋出售给本乡镇以外的人员,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的批准。
第二,无效的合同包括本集体与他集体组织成员之间买卖小产权房、集体组织成员与城镇居民之间买卖小产权房和小产权房未办理抵押登记。
《关于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的通知》第二条
农村集体土地不得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房和“小产权房”。 对在建、在售的“小产权房”坚决叫停,严肃查处;对顶风违法建设、销售,造成恶劣影响的“小产权房”案件,要公开曝光,严肃查处,拆除一批,教育一片。
三、孩子多大能继承房产
孩子享有继承权,与年龄无关,即使是胎儿也有继承权,因此孩子无论多大年龄都可以继承房产,没有年龄限制。
法定继承中,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该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涉及遗产继承,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因此,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所以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定继承中,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民法典》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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