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抵押登记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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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预抵押登记是怎样的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预抵押登记是怎样的

一、预抵押登记是怎样的

预抵押登记是指预购商品房的贷款抵押登记,即贷款人在支付首期规定的价款后,向银行贷款支付其余的购房款,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并进行登记,作为偿还贷款履行的担保的行为。

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二、抵押登记无效的情形是怎样的

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

1.债务人与个别债权人恶意串通、丧失了履行其他债务的能力;

2.破产企业在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前六个月至破产宣告期间,对原没有抵押的债务设定的抵押而签订的抵押合同

3.对国有企业已确认为关键设备、成套设备或重要建筑物设立抵押而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抵押合同。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办理抵押是怎样的部门

根据抵押物不同,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也会不一样。

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2.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3.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4.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5.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四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预抵押登记是怎样的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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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
第四条规定:“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转移不动产所有权,或者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等其他物权的,应当依照物权法
第二十条
第一款的规定,认定其不发生物权效力。”
抵押预告登记作为一种临时性登记行为,既不是行政部门对期房交易的监管行为,也不能等同于直接产生支配效力的抵押登记,其设立目的在于期房买卖中,债权行为的成立和不动产的转移登记之间常常因房屋建造等各种原因而导致相当长时间的间隔,为平衡不动产交易中各方利益,维护交易安全,法律赋予了抵押预告登记能够对抗
第三人的物权效力,但鉴于不动产物权尚未成立,不具备法定的抵押登记条件,故不产生优先受偿的效力。
抵押预告登记是在房屋不具备法定物权形式,不能依法进行抵押登记的情况下,为了保全将来财产权变动能够顺利进行的临时性登记行为,只有当条件成就,办妥了抵押登记后,才产生优先受偿的抵押效力。从本案来看,银行显然知晓此种风险,其要求房产公司在抵押标的取得完全产权并办妥正式抵押登记前提供阶段性连带担保责任,故在难以实现物的担保的情况下,房产公司应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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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
物权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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