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法出版物不一定有著作权
非法出版物是非国家批准的出版单位出版的在社会上公开发行的图书、报刊和音像出版物,以及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未经批准擅自出版的出版物。主要有:盗用、假冒正式出版单位或者报纸、期刊名义出版的出版物;伪称根本不存在的出版单位或者报纸、期刊名称出版的出版物;盗印、盗制合法出版物而公开销售的;公开发行的不署名出版单位或署名非出版单位的出版物;承印者以牟利为目的擅自加印、加制的出版物;被明令解散的出版单位的成员擅自重印或以原单位名义出版的出版物;未经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买卖书(刊、版)号出版的出版物;擅自印刷或复制的境外出版物;非法进口的出版物。
2、非法出版物的表现形式:
(1)盗用、假冒正式出版单位或者报纸、期刊名义出版的出版物;
(2)伪称根本不存在的出版单位或者报纸、期刊名称出版的出版物;
(3)盗印、盗制合法出版物而公开销售的;
(4)公开发行的不署名出版单位或署名非出版单位的出版物;
(5)承印者以牟利为目的擅自加印、加制的出版物;
(6)被明令解散的出版单位的成员擅自重印或以原单位名义出版的出版物;
(7)未经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
(8)买卖书(刊、版)号出版的出版物;
(9)擅自印刷或复制的境外出版物;
(10)非法进口的出版物。
二、发现别人拿自己的作品去申请著作权怎么办?
1、发现别人拿自己的作品去申请著作权,可以依法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撤销登记。
即使别人拿了自己的作品登记,只要能拿出创作的底稿等原始资料就可以举证。作者拥有著作权,这件事本身其实是不受登记影响的。之所以会出现被抢先登记的情况,是因为著作权登记原本就是为了防止版权纠纷而出现的形式审查,只要提交材料是符合要求的,著作权登记就可以通过,然而,著作权登记只是作为版权归属的初步证据,而非是确认版权本身。
2、当自己的作品被别人抄袭,还进行了版权登记的应对办法:
(1)确认版权归属,证明自己是真正的著作权所有人,所以建议著作者在创作中,多记录,保留创作的底稿、记录创作的过程,包括灵感的来源、心路历程;
(2)申请撤销侵权人的版权登记,发现再记得作品被他人抢先申请版权,可以向中国版权局或者地方版权局进行申请撤销,侵权特征足够的明显,那么版权局可能会直接撤销之前的版权登记。没有那么明显,版权局会让原作作者先行去法院进行著作权确权的诉讼,之后有了确权和侵权认定的结果,再行根据判决书撤销之前的错误登记。
三、著作权如何申请?
申请著作权需要提交申请表、证明申请者身份、作品自愿登记申请书等的材料,在申请表之中需要包含字体完成日期、是否已经发表、主体是独自完成还是合伙完成等的内容。
1、申请表一套
(1)作品名称、作品类别(文字作品、美术、摄影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他)。
(2)署名、完成日期、是否发表、首发日期和地点。
(3)作品完成形式(单独、合作、委托、职务、其他)。
(4)作者情况、著作权人情况。
(5)申请者签章。
(6)表格内容应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端正清晰,不得涂改。
(7)封面由版权保护中心填写。
2、申请者身份证明
(1)个人申请者:身份证复印件。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委托书(委托代理者申请登记);
③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④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⑤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⑥作者对版权归属的说明书或协议的复印件。
3、权利保证书
(1)个人申请者:必须有本人签字。
(2)法人单位与非法人单位申请者:必须有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4、作品自愿登记申请书
(1)申请作品的完成时间、由谁完成的。
(2)作品的名称。
(3)提出作品登记自愿申请。
(4)签章:个人申请者:由本人签字即可;
法人单位与非法人单位申请者: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5、作品自愿登记说明书
(1)内容简介(作品主题、中心内容,简述作品的主要特征、特点)。
(2)创作过程(作者身份、具体过程、申请目的、作品使用范围)。
(3)签章:个人申请者:由本人签字即可;
法人单位与非法人单位申请者: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6、提供作品样本
文字作品提供创作稿;美术作品的图片至少从六个方面的角度来反映作品的特点;摄影作品提供照片2张;工程产品设计图纸提供三视图、效果图或实物照片;影视作品提供VCD等。
特定的出版物被认定为是非法出版物的,并不一定就不能享受著作权。如果无法确定自己是否享受著作权,可以直接提出著作权登记申请,登记成功的通常享有著作权。对非法出版物有著作权吗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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