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中有借条的可不可以认定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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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民间借贷中有借条的可不可以认定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民间借贷中有借条的可不可以认定

一、民间借贷中有借条的可不可以认定

民间借贷中有借条可以认定,借条作为借贷关系中重要的凭证,只要其签订的方式合法,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其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就可以作为认定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借款人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二、民间借贷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民间借贷合同成立有:

1、民间借贷合同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

2、合同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3、合同的成立应经过要约、承诺阶段;

4、书面形式需要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三、民间借贷怎样的借条有法律效应

借条具有法律效力,表达双方的真实意思。它属于书面证据,在法律上书面证据的法律效力要高于言词证据。是很重要的法律凭证。一个借条要想要想让它具有法律效力,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民间借贷中有借条的可不可以认定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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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应该如何认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间借贷如何认定
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归还借款时,应当证明的事实包括两个方面:双方就借贷法律关系达成合意;出借人实际向借款人交付了出借款项。
出借人能够提供真实完整的借款凭证的情况下,一般应可以推定其与借款人之间达成了借款合同关系的合意,并且实际履行了款项交付义务。其次,双方当事人之间无论是否签订了书面借款合同,都可能对借款的实际交付未保留完整证据,特别是借款通过现金交付的情况下,出借人往往只能提供借款合同或者借据、收条、欠条等证据,证明款项已经交付。此时,则还应当具体区分债权凭证的种类和内容作出判断。
(一)借据
借据一般是由借款人书写并签字盖章的债权凭证,表明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内容一般记载借款人、出借人、借款数额、借期、利息、借款时间等。按照通常的交易习惯,借据是在出借人交付借款的同时出具的,在借款人实际归还借款后销毁,或者以出借人出具收条的方式予以作废。但随着民间借贷市场供需双方力量对比的失衡,很多时候,借款人系在实际收到借款前就向出借人出具了借据,此种情况下的借据,则在内容上和性质上更接近借款合同了。
(二)收据
收据或收条是表明收到他人交来的钱款的凭证。通常自然人之间的借贷会以收条方式表明借款人收到出借人支付的借款,而企业作为借款人的情况下,则一般通过出具收据的方式,以方便会计入账。收据或收条的内容通常会载明付款人、收款人、收到款项的数额、时间等。在民间借贷中,收据或收条除了在借款人收到借款时出具,从而作为出借人主张借贷关系的证据外,还可能在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时候由出借人出具,从而作为借款人据以抗辩借款已经实际归还的证据。收据或收条从内容上和性质上看,与借款合同和借据不同,更强调款项的实际给付而不是双方之间的借款合意。
(三)欠条
民间借贷关系中的欠条一般是借款人单方向出借人出具,用以表明所借款项、借期、利息等内容的凭证。有的欠条并不记载债权人,而以实际持有欠条的人为债权人。与借款合同、借据等不同,欠条所表明的欠款内容可能并不仅仅因当事人之间的借款而形成,当事人之间基于买卖、承揽、股权转让等其他基础法律关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经双方对账、清算后,亦可形成欠条,明确尚欠款项数额和归还期限等。因此,在民间借贷案件审理中,当事人仅凭欠条要求对方归还借款的,需要对欠条形成的事实基础予以审查。
怎样认定民间借贷纠纷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吴某与吴某某系叔侄关系,吴某某因经营之需于1998年向吴某借款人民币3万元不还,吴某向人民,吴某某下落不明一直未能执行到位。2004年7月,吴某某出现被司法拘留,拘留期间,吴某某妻子周某与吴某协商,并当着执行人员的面达成协议,由周某向吴某出具借条,内容为:“借到吴某人民币3万元,每半年还款5000元还完为止,借款人周某”,吴某同意与吴某某的案件终结,并办理了结案手续。此后,周某仅偿还9000元即拒还,吴某将周某告上了法庭。
怎样认定民间借贷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此案案由能否确定为民间借贷纠纷
吴某与吴某某系叔侄关系,吴某某因经营之需于1998年向吴某借款人民币3万元不还,吴某向人民,吴某某下落不明一直未能执行到位。2004年7月,吴某某出现被司法拘留,拘留期间,吴某某妻子周某与吴某协商,并当着执行人员的面达成协议,由周某向吴某出具借条,内容为:“借到吴某人民币3万元,每半年还款5000元还完为止,借款人周某”,吴某同意与吴某某的案件终结,并办理了结案手续。此后,周某仅偿还9000元即拒还,吴某将周某告上了法庭。
分歧:
围绕该案是否为民间借贷纠纷产生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本案不属于民间借贷纠纷,应驳回其诉讼请求,因为,周某并不存在向吴某借款的事实,其行为具有担保性质,应当撤销原执行结案的裁定,恢复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追加周某作为
第三人。
第二种意见认为,由应当确定为民间借贷纠纷案由,认定周某为债务主体判决其还款。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
一、该案的法律关系为借贷关系。
民事案件的案由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争议的法律关系,第二部分为争议焦点。本案周某虽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借款人,没有从吴某手中领过现金,但吴某某与吴某系借贷关系,周某的行为是吴某某行为延续。反推,由于周某与吴某某系夫妻关系,周某立据的目的是为了替吴某某偿还所欠借款,凭什么还款原先周某丈夫吴某某与吴某发生过借款的事实,因此争议的法律关系是依然债务人向债权人发生借贷的关系,其争议点即偿还多少钱。
二、周某的行为系债的转让。
《合同法》
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其成立应具有三个条件,
①承担的债务须为有效债务
②承担债务必须具有可转移性
③原债务人与承担人要以协议的方式进行,且经债权人同意。本案中债的转让发生在人民的执行过程中,该债的转让并不违背法律规定,应当认定转让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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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借条的内容,一般是借款给双方的信息和借款数额,还款日期等。一般而言,还款日期的约定是一种归还意愿的体现,但是关于民间借贷纠纷和借贷诈骗犯罪的区分,最关键的,还是要看借款人是否采用欺骗手段和借款时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
4、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使受害人陷于错误认识并“自愿”处分财产,从而骗取数额较大以上公私财物的行为”。
而民间借贷,在借款行为发生时,借款人并没有非法占有目的,其主观上有还款意愿,但是却在借款后,因为客观原因,导致无力偿还。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一百九十三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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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间借贷中如何认定职务行为
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的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法定代表人的对外民事行为并非都是职务行为,也可能是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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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民间借贷中如何认定高利贷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民间借贷中怎么认定高利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依据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应当支持”
很多人解读超过民间借贷利息年利率超过36%的属于“高利贷”,法律予以禁止,而笔者对该条的理解为:民间借贷中约定利只要超过24%的,同属于“高利贷”范畴,不受法律保护,但年利率超过24%至不超过36%的,是个缓冲地带,属于自然债务,定义为“失去法律强制力保护,不得请求强制执行的债务(赌债也属自然债务)”,也就是说出借人要求确并要求按超过24%至36%之间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但借款人已经按该利率实际支付了利息的,对超过年利率24%至36%的部分,亦不能请求予以归还。而对年利率约定超过36%的,法律规定为无效条款,即法律是禁止的,即使借款人实际支付了利息,对年利率超过36%的部分,也可要求出借人予以返还。
还不上高利贷该怎么办
高利贷之所以叫高利贷,是因为放贷的人一般或有涉黑背景,他们一般不会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你还款付息,而是通过恐吓、打伤、骚扰或其他威胁手段要求你还款,而大部分人都会害怕,毕竟生活和人身都受到了威胁,有的甚至会其骚扰亲人,如此,面对这些手段,很多人都会想方设法偿还。
而想方设法就极容易导致借款人走极端,可能出现犯罪行为,或甚至认为欠债太多,无法偿还还连累家人,一死了之。我们经常在新闻中看到因为欠高利贷而走极端的人。
如果借了高利贷而还不上,如果放贷的人你,那这是最好的,因为你只用承担24%以为的利息,但一般不会。如果收到人身威胁或骚扰,可以选择报警。但这并不一定能解决问题,警察可能会因为是经济纠纷而不管,劝导威胁你的人(一般是放贷人的小弟之类的)通过解决,这有利有弊,有可能会因为报警惹怒放贷的人,作出不理智的行为。但警察或多或少有威慑力,一旦再出现被骚扰,可以继续选择报警。
很多人借了高利贷的人因为还不起钱,自己的车被开走,这种情况是可以选择报警的,如果没有奏效,我们可以通过策略,让对方认为这是一种违法行为,涉嫌抢劫。或根据《物权法》34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可以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返还车辆并赔偿损失,但诉讼是个很漫长的过程。
还有一种情况,借高利贷并不是你个人的主观意愿,而是他人通过合伙共同投资某项目,给你设下圈套,让你贷款后又血本无归,这是最好的办法就是收集一切能收集到的证据,然后报警,如果公安机关认定诈骗成立,那么恭喜你从高利贷中解脱了。
那么我们可以主动通过诉讼来解决吗?比如让认定借款合同无效或属于可撤销合同,这个就需要具体分析了,如果有违反法律规定、借款用于犯罪、违背公序良俗等,又比如有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情形,可以要求借款合同无效或者属于可撤销情形。
总之一句话,你既然敢借,那么你就要承担后果,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即使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你还是要还本,并在法律保护的范围内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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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中如何认定高利贷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民间借贷中怎么认定高利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依据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应当支持”
很多人解读超过民间借贷利息年利率超过36%的属于“高利贷”,法律予以禁止,而笔者对该条的理解为:民间借贷中约定利只要超过24%的,同属于“高利贷”范畴,不受法律保护,但年利率超过24%至不超过36%的,是个缓冲地带,属于自然债务,定义为“失去法律强制力保护,不得请求强制执行的债务(赌债也属自然债务)”,也就是说出借人要求确并要求按超过24%至36%之间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但借款人已经按该利率实际支付了利息的,对超过年利率24%至36%的部分,亦不能请求予以归还。而对年利率约定超过36%的,法律规定为无效条款,即法律是禁止的,即使借款人实际支付了利息,对年利率超过36%的部分,也可要求出借人予以返还。
还不上高利贷该怎么办
高利贷之所以叫高利贷,是因为放贷的人一般或有涉黑背景,他们一般不会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你还款付息,而是通过恐吓、打伤、骚扰或其他威胁手段要求你还款,而大部分人都会害怕,毕竟生活和人身都受到了威胁,有的甚至会其骚扰亲人,如此,面对这些手段,很多人都会想方设法偿还。
而想方设法就极容易导致借款人走极端,可能出现犯罪行为,或甚至认为欠债太多,无法偿还还连累家人,一死了之。我们经常在新闻中看到因为欠高利贷而走极端的人。
如果借了高利贷而还不上,如果放贷的人你,那这是最好的,因为你只用承担24%以为的利息,但一般不会。如果收到人身威胁或骚扰,可以选择报警。但这并不一定能解决问题,警察可能会因为是经济纠纷而不管,劝导威胁你的人(一般是放贷人的小弟之类的)通过解决,这有利有弊,有可能会因为报警惹怒放贷的人,作出不理智的行为。但警察或多或少有威慑力,一旦再出现被骚扰,可以继续选择报警。
很多人借了高利贷的人因为还不起钱,自己的车被开走,这种情况是可以选择报警的,如果没有奏效,我们可以通过策略,让对方认为这是一种违法行为,涉嫌抢劫。或根据《物权法》34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可以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返还车辆并赔偿损失,但诉讼是个很漫长的过程。
还有一种情况,借高利贷并不是你个人的主观意愿,而是他人通过合伙共同投资某项目,给你设下圈套,让你贷款后又血本无归,这是最好的办法就是收集一切能收集到的证据,然后报警,如果公安机关认定诈骗成立,那么恭喜你从高利贷中解脱了。
那么我们可以主动通过诉讼来解决吗?比如让认定借款合同无效或属于可撤销合同,这个就需要具体分析了,如果有违反法律规定、借款用于犯罪、违背公序良俗等,又比如有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情形,可以要求借款合同无效或者属于可撤销情形。
总之一句话,你既然敢借,那么你就要承担后果,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即使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你还是要还本,并在法律保护的范围内付息。
民间借贷中如何认定高利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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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依据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应当支持”
很多人解读超过民间借贷利息年利率超过36%的属于“高利贷”,法律予以禁止,而笔者对该条的理解为:民间借贷中约定利只要超过24%的,同属于“高利贷”范畴,不受法律保护,但年利率超过24%至不超过36%的,是个缓冲地带,属于自然债务,定义为“失去法律强制力保护,不得请求强制执行的债务(赌债也属自然债务)”,也就是说出借人要求确并要求按超过24%至36%之间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但借款人已经按该利率实际支付了利息的,对超过年利率24%至36%的部分,亦不能请求予以归还。而对年利率约定超过36%的,法律规定为无效条款,即法律是禁止的,即使借款人实际支付了利息,对年利率超过36%的部分,也可要求出借人予以返还。
还不上高利贷该怎么办
高利贷之所以叫高利贷,是因为放贷的人一般或有涉黑背景,他们一般不会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你还款付息,而是通过恐吓、打伤、骚扰或其他威胁手段要求你还款,而大部分人都会害怕,毕竟生活和人身都受到了威胁,有的甚至会其骚扰亲人,如此,面对这些手段,很多人都会想方设法偿还。
而想方设法就极容易导致借款人走极端,可能出现犯罪行为,或甚至认为欠债太多,无法偿还还连累家人,一死了之。我们经常在新闻中看到因为欠高利贷而走极端的人。
如果借了高利贷而还不上,如果放贷的人你,那这是最好的,因为你只用承担24%以为的利息,但一般不会。如果收到人身威胁或骚扰,可以选择报警。但这并不一定能解决问题,警察可能会因为是经济纠纷而不管,劝导威胁你的人(一般是放贷人的小弟之类的)通过解决,这有利有弊,有可能会因为报警惹怒放贷的人,作出不理智的行为。但警察或多或少有威慑力,一旦再出现被骚扰,可以继续选择报警。
很多人借了高利贷的人因为还不起钱,自己的车被开走,这种情况是可以选择报警的,如果没有奏效,我们可以通过策略,让对方认为这是一种违法行为,涉嫌抢劫。或根据《物权法》34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可以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返还车辆并赔偿损失,但诉讼是个很漫长的过程。
还有一种情况,借高利贷并不是你个人的主观意愿,而是他人通过合伙共同投资某项目,给你设下圈套,让你贷款后又血本无归,这是最好的办法就是收集一切能收集到的证据,然后报警,如果公安机关认定诈骗成立,那么恭喜你从高利贷中解脱了。
那么我们可以主动通过诉讼来解决吗?比如让认定借款合同无效或属于可撤销合同,这个就需要具体分析了,如果有违反法律规定、借款用于犯罪、违背公序良俗等,又比如有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情形,可以要求借款合同无效或者属于可撤销情形。
总之一句话,你既然敢借,那么你就要承担后果,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即使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你还是要还本,并在法律保护的范围内付息。
民间借贷中如何认定高利贷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民间借贷中怎么认定高利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依据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应当支持”
很多人解读超过民间借贷利息年利率超过36%的属于“高利贷”,法律予以禁止,而笔者对该条的理解为:民间借贷中约定利只要超过24%的,同属于“高利贷”范畴,不受法律保护,但年利率超过24%至不超过36%的,是个缓冲地带,属于自然债务,定义为“失去法律强制力保护,不得请求强制执行的债务(赌债也属自然债务)”,也就是说出借人要求确并要求按超过24%至36%之间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但借款人已经按该利率实际支付了利息的,对超过年利率24%至36%的部分,亦不能请求予以归还。而对年利率约定超过36%的,法律规定为无效条款,即法律是禁止的,即使借款人实际支付了利息,对年利率超过36%的部分,也可要求出借人予以返还。
还不上高利贷该怎么办
高利贷之所以叫高利贷,是因为放贷的人一般或有涉黑背景,他们一般不会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你还款付息,而是通过恐吓、打伤、骚扰或其他威胁手段要求你还款,而大部分人都会害怕,毕竟生活和人身都受到了威胁,有的甚至会其骚扰亲人,如此,面对这些手段,很多人都会想方设法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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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借了高利贷的人因为还不起钱,自己的车被开走,这种情况是可以选择报警的,如果没有奏效,我们可以通过策略,让对方认为这是一种违法行为,涉嫌抢劫。或根据《物权法》34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可以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返还车辆并赔偿损失,但诉讼是个很漫长的过程。
还有一种情况,借高利贷并不是你个人的主观意愿,而是他人通过合伙共同投资某项目,给你设下圈套,让你贷款后又血本无归,这是最好的办法就是收集一切能收集到的证据,然后报警,如果公安机关认定诈骗成立,那么恭喜你从高利贷中解脱了。
那么我们可以主动通过诉讼来解决吗?比如让认定借款合同无效或属于可撤销合同,这个就需要具体分析了,如果有违反法律规定、借款用于犯罪、违背公序良俗等,又比如有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情形,可以要求借款合同无效或者属于可撤销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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