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送农村宅基地房屋如何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2-21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赠送农村宅基地房屋如何处理问题带来帮助。
赠送农村宅基地房屋如何处理

一、赠送农村宅基地房屋如何处理

赠送农村宅基地房屋需要签订赠与合同,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只能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符合建房申请宅基地条件的成员赠送,赠送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二、农村申请宅基地建房子如何申请

1、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

2、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应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村民小组将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等材料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级组织)审查。

3、村级组织重点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是否征求了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意见等。

审查通过的,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

没有分设村民小组或宅基地和建房申请等事项已统一由村级组织办理的,农户直接向村级组织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公示后,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

4、根据各部门联审结果,由乡镇政府对农民宅基地申请进行审批,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5、收到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后,乡镇政府要及时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和地类等。

经批准用地建房的农户,应当在开工前向乡镇政府或授权的牵头部门申请划定宅基地用地范围,乡镇政府及时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到现场进行开工查验,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确定建房位置。

6、农户建房完工后,乡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实地检查农户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四至等要求使用宅基地,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和规划要求建设住房,并出具《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通过验收的农户,可以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三、农村的宅基地房屋补偿标准是如何的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一般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实际情况来确定;拆迁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经合法批准、切不超控制标准。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在地类管理上属于(集体)建设用地。

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建造并保有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用益物权。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如下特性,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原则上限于农村居民。宅基地使用权的客体具有特定性,限于集体所有土地。

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具有特定性,仅限于依法建造并保有个人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的初始取得具有无偿性。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权利,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偿取得、无偿使用。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期限限制。现行法律没有对宅基地使用权的期限进行限制性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不因期限届满而消灭。

因此,宅基地使用权是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用益物权。宅基地使用权是在集体土地上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而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在集体土地上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期限限制,而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期限限制,承包期届满未继续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归于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第五十五条

国家推动形成平等竞争、规范有序、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健全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促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民自愿有序进城落户,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推进取得居住证的农民及其随迁家属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国家鼓励社会资本到乡村发展与农民利益联结型项目,鼓励城市居民到乡村旅游、休闲度假、养生养老等,但不得破坏乡村生态环境,不得损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赠送农村宅基地房屋如何处理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7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9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赠送农村宅基地房屋如何处理
一键咨询
  • 136****52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27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2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0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6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7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7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5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6****50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64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7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77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8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8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8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农村房屋赠送宅基地如何处理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农村房屋赠送宅基地如何处理,农村宅基地怎么赠与他人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农村宅基地房屋赠与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通常我们所说的赠与农村宅基地,实质上是在说宅基地的使用权,毕竟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个人也不能享有所有权。那么将宅基地赠与他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一、要签订书面赠与协议
二、赠与双方均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宅基地赠与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赠与行为可被认定无效
三、受赠人名下没有宅基地,否则违反“一户一宅”的规定,受赠的宅基地将不能过户
四、已经确权登记的宅基地需要双方完成过户登记,未确权登记的宅基地由双方完成交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宅基地房屋过户和房屋赠与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1、城市房屋拆迁:针对的是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房屋所有者对土地享有使用权。因此,在城市拆迁前应该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2、农村房屋拆迁:农村房屋的土地是归农村集体所有,在拆迁前,需要依法办理集体土地征收手续,将集体所有土地变更为国有土地,再办理出让手续以取得土地的使用权。
城市房屋拆迁:根据相关法规规定,补偿依据区位、用途和建筑面积。补偿数额较为合理。城市居民对于拆迁补偿比较满意。
农村房屋拆迁:主要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统一分配。
土地补偿费:国家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用于一般建设的,其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标准是:征收耕地的,按该耕地被征收平均年产值计算。征收耕地之外的其他土地,土地补偿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上述对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予以确定。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指地上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线、水渠等物的拆迁费用和恢复费用及被征收土地上林木的补偿费用或砍伐费用的综合。
由于农村征地后,土地的性质改变了。但是给农民的补偿却不因为改变性质后的区位、用途等进行补差。所以农民获得的拆迁补偿费较低。
农村宅基地房子赠与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农村宅基地房子赠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通常我们所说的赠与农村宅基地,实质上是在说宅基地的使用权,毕竟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个人也不能享有所有权。那么将宅基地赠与他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一、要签订书面赠与协议
二、赠与双方均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宅基地赠与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赠与行为可被认定无效
三、受赠人名下没有宅基地,否则违反“一户一宅”的规定,受赠的宅基地将不能过户
四、已经确权登记的宅基地需要双方完成过户登记,未确权登记的宅基地由双方完成交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赠送农村宅基地房屋怎么样处理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赠送农村宅基地房屋怎么样处理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农村宅基地赠与要求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农村宅基地赠与要求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通常我们所说的赠与农村宅基地,实质上是在说宅基地的使用权,毕竟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个人也不能享有所有权。那么将宅基地赠与他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一、要签订书面赠与协议;
二、赠与双方均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宅基地赠与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赠与行为可被认定无效;
三、受赠人名下没有宅基地,否则违反“一户一宅”的规定,受赠的宅基地将不能过户;
四、已经确权登记的宅基地需要双方完成过户登记,未确权登记的宅基地由双方完成交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49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9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农村宅基地能赠与吗?
(1)要实现宅基地使用权赠与,必须赠予人与受赠人都是本村户口拥有者才可以实现赠与。(2)宅基地使用权赠与的情况,除需要提供常规的资料外;(3)还应提供赠与协议、双方身份证、双方户口簿和原土地使用证、公证处公证书或律师事务所见证书、乡(镇)司法所调解书。
10w+浏览
农村房屋和宅基地可以继承吗遗赠扶养协议生
[律师回复]   分家协议(合同)和继承权没有任何关系:
  
1,关于分家协议:分家协议的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有合法订立的基础上,都具有法律效力;
  
2,关于继承权:
  
(1)当事人生前立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否则按法定继承;
  
(2)关于继承人的范围和分配原则我国《继承法》里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可参照执行;
  
(3)继承权和当事人是否已分家没有任何关系,如果发生继承纠纷,可以请
第三人调解,或者解决。
  
一,合同(Cac):
  
1,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
  
3,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提讼。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49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农村宅基地能否赠与亲属呢
[律师回复] 对于农村宅基地能否赠与亲属呢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农村宅基地能否赠与亲属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赠与的“宅基地”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地上没有盖房子,另一种是已经建成住宅的。目前《土地管理法》等有关宅基地的法律文件中的规定指的都是宅基地上的住房,对没有建筑的空宅基地在赠与方面尚无法律依据。
如果是
第一种情况,那这些有关宅基地的法律文件又是怎么说的?
据以上法律文件规定,同一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才可以有条件地进行宅基地流转,但流转之后,转让者不能再重新申请新的宅基地,并且受让者也必须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还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严格禁止出卖、赠与给城镇居民。
由此看出,尽管“地随房走”,宅基地赠与的条件还是比较严苛的。决定赠与给亲属之前,自己得有稳定的住所。受赠的亲属首要条件是本村户口,还必须遵从“一户一宅”原则,就是说受赠的亲属要满足缺房、原来住房面积没有达到当地规定的占用标准等情况。
说到这里,农民想把宅基地赠给农口不在本村的亲属看来是不允许的了。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能赠与,但宅基地上的房子的所有权是可以的。也就是说,宅基地上的房屋归你所有,但是你不能在受赠的宅基地上重建、扩建房子,等房子多年之后自然损毁灭失,宅基地由集体收回。
如果要赠与的是
第二种情况,也就是赠与的是空宅基地的话,目前没有这方面的明文规定。
一般来说,宅基地都是由是村集体审批的。在没有法律文件的明确规定下,实际情况中,只要村集体同意,受赠人符合第一种情况要求的条件:户口是本村的,遵从“一户一宅”或者原来宅基地面积没有超出标准,建筑符合当地土地规划等等,村集体是会同意赠与并审批允许建房的。只是,有关单位不会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只会对少部分严格符合土地管理政策、双证(房产证和土地证)齐全的宅基地住房赠与合同进行公证。
农村宅基地可以赠予他人吗
[律师回复] 对于农村宅基地可以赠予他人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农村宅基地可以赠予他人吗
可以赠与,但是赠与人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并且有限制。
农村房屋赠与首先要确认农村房屋的产权状况,农村宅基地使用证上登记的只有一个产权人的信息,所以要通过审批表确认当时建房时的立基人信息。农村土地向来都是属于集体性质的,赠与集体土地的条件要求有:
1、农村集体土地赠与必须经过公证部门办理赠与公证,集体土地赠与的生效以办理集体土地过户登记手续为标志;
2、所赠农村集体土地必须是赠与人自己具有合法所有权的集体土地;
3、所赠农村集体土地必须是没有被司法机关或依法裁定、查封、扣押或以其他方式限制土地产权的;
4、所赠农村集体土地必须没有没依法征收或公告决定拆迁的;
5、所赠农村集体土地如果是共有房屋,必须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
6、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一份书面的赠与合同,并经过公证机关公证。赠与人与受赠人持着经过公证的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房产证和双方身份证直接到土地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农村宅基地怎么赠与他人
1、农村土地赠与实际上就是指当事人一方将自己所拥有的土地房产无偿地转让给受赠人,受赠人示接受赠与的一种法律行为。其中,将土地所有权和房地产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人被称为房地产赠与人,接受他人房地产的人则被称为为房地产受赠人。
2、纳税人在办理无偿赠与减免税手续时,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写《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并作出无偿赠与声明,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无偿赠与减免税手续。
3、房屋赠与交易的手续流程为: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交易的书面合同,也就是赠与书,然后赠与人和受赠人带着这份赠与书和房屋的产权证同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公证和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最后就是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相关法律规定
1、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同一经济组织成员间的宅基地可以有条件流转,但转让后转让者将不能再取得新的宅基地,受让者也应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严格禁止出卖、出租、赠与给城镇居民。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后,不得再申请审批宅基地。另外,受赠人也须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法律要求,例如受赠方为缺房户、用地平方不足等。需要指出的是,《土地管理法》中规定的均是“住房”(我国采取房地一体原则,住房转让,宅基地随之转让),单纯的无地上建筑物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尚无法律依据。
2、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依法取得的集体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自有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对宅基地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由于宅基地是集体所有的土地,原则上说,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成为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城镇居民是无权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宅基地流转的路径中并未提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赠与这一方式。
3、赠与是合同行为,赠与人必须是标的的有权处分者。宅基地使用权只是用益物权,在其流转方式上是有限制的,原因是: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安身立命之本,若允许转让,可能导致农民流离失所;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福利,是通过分配无偿取得的;自由转让将为非法骗取宅基地牟利提供激励,导致农用地减少,加大粮食危机的可能。但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上的房屋及附属建筑物可以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流转,而且,《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1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第4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农村宅基地可以赠与吗
回答是否定的,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发生转让,但由于其土地使用权归属于村里集体所有,故而农村宅基地只能在村里的内部成员之间发生流转,且其流转需要准备充足的材料才可。
10w+浏览
农村宅基地能盖房屋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非农业户口不能直接取得农村宅基地(除继承房屋情形外)、买卖土地(无地上建筑物土地)法律是禁止的。本集体经济组织(通俗讲是本村、本村民小组等)的宅基地只能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第63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其它相关法律也有“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的条例。换句话说,农村宅基地作为农民集体给本村村民(农业户口或村集体社员)的一种福利,在我们国家,农村宅基地具有福利性质,农民建住房申请使用农村集体土地是无偿的。农村宅基地的基本释义和申请条件:
1、基本释义: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
2、申请条件:(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农村私人建房先要取得审批,待竣工后,再申请办理土地证。你的情形不符合相关条件。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9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农村宅基地可以赠与吗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赠与。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2、农民对农村宅基地享有使用权不享有所有权,因此赠予或者继承都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不能对所有权进行赠与。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宅基地 > 赠送农村宅基地房屋如何处理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