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怎样进行索赔

最新修订 | 2024-02-28
浏览10w+
包同贺律师
包同贺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执业:4年高级合伙人
专家导读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交通事故怎样进行索赔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交通事故怎样进行索赔

一、交通事故怎样进行索赔

交通事故进行索赔的方式:根据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自行协商或者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财产损失的赔偿,如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一)当事人自行赔偿;

(二)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交通事故全责怎么赔

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致残赔偿项目和标准: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死亡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1中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遭受精神损害项目和标准:赔偿权利人(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三、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赔

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赔偿,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1、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一、对于误工费的时间计算的注意事项:

1、受害人没有致残的,其误工时间以其住院治疗时间或医生建议休息的时间为依据计算;

2、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交通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

3、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

4、治疗医院出具的住院治疗与休治时间或法医鉴定确定的休治时间。

二、申请误工费材料包括:

1、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

(1)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

(2)收入状况证明:

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内容包括从事的行业、工作所在地、工作内容,并提供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2、提供证明误工时间的证据:

(1)病历、或出院小结;

正常情况下,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内容包括即医疗机提出的建议休息时间、需要加强营养、需要专人护理的建议。

(2)误工证明

所在的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误工期司法鉴定书:

即关于误工时间的司法鉴定文书。

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交通事故怎样进行索赔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8.2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5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交通事故怎样进行索赔
一键咨询
  • 131****45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23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5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6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5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61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1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5****47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1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8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54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2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64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7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1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交通事故如何进行索赔
索赔需要向肇事者本人索赔,因为司机是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主体。当然现实生活中会存在肇事者不是车主、肇事者是公司的员工等情况,当车主存在过错、单位不予赔偿的时候,可以把车主、肇事者所属单位以及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但是,在起诉之前还是尽量以协商的方式处理,这样可以省去繁杂的诉讼程序。
10w+浏览
交通事故
如何进行工程款索赔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如何进行工程款索赔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如何进行工程索赔
承包人认为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事件造成了承包人的损失,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1.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索赔意向通知书,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逾期未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索赔的权利;
2.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发包人正式提交索赔通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要求,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3.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继续提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连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
4.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索赔要求,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工程索赔的作用
(1)有利于促进双方加强管理,严格履行合同,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合同一经签订,合同双方即产生权利和义务关系。这种权益受法律保护,这种义务受法律制约。索赔是合同法律效力的具体体现,并且由合同的性质决定。如果没有索赔和关于索赔的法律规定,则合同形同虚设,对双方都难以形成约束,这样,合同的实施得不到保证,不会有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索赔能对违约者起警戒作用,使他考虑到违约的后果,以尽力避免违约事件发生。所以,索赔有助于工程承发包双方更紧密的合作,有助于合同目标的实现。
(2)使工程造价更合理。索赔得正常开展,可以把原来打人工程报价中的一些不可预见费用,改为实际发生的损失支付,有助于降低工程报价,使工程造价更为合理。
(3)有助于维护合同当事人的正当权益。索赔是一种保护自己、维护自己正当利益、避免损失、增加利润的手段。如果承包商不能进行有效的索赔,损失得不到合理的、及时的补偿,会影响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甚至倒闭。
(4)有助于双方更快地熟悉国际惯例,熟练掌握索赔和处理索赔的方法与技巧,有助于对外开放和对外工程承包的开展。
怎么进行工程款索赔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进行工程索赔
承包人认为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事件造成了承包人的损失,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1.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索赔意向通知书,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逾期未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索赔的权利;
2.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发包人正式提交索赔通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要求,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3.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继续提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连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
4.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索赔要求,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工程索赔的作用
(1)有利于促进双方加强管理,严格履行合同,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合同一经签订,合同双方即产生权利和义务关系。这种权益受法律保护,这种义务受法律制约。索赔是合同法律效力的具体体现,并且由合同的性质决定。如果没有索赔和关于索赔的法律规定,则合同形同虚设,对双方都难以形成约束,这样,合同的实施得不到保证,不会有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索赔能对违约者起警戒作用,使他考虑到违约的后果,以尽力避免违约事件发生。所以,索赔有助于工程承发包双方更紧密的合作,有助于合同目标的实现。
(2)使工程造价更合理。索赔得正常开展,可以把原来打人工程报价中的一些不可预见费用,改为实际发生的损失支付,有助于降低工程报价,使工程造价更为合理。
(3)有助于维护合同当事人的正当权益。索赔是一种保护自己、维护自己正当利益、避免损失、增加利润的手段。如果承包商不能进行有效的索赔,损失得不到合理的、及时的补偿,会影响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甚至倒闭。
(4)有助于双方更快地熟悉国际惯例,熟练掌握索赔和处理索赔的方法与技巧,有助于对外开放和对外工程承包的开展。
该怎么进行工程款索赔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该怎么进行工程款索赔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如何进行工程索赔
承包人认为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事件造成了承包人的损失,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1.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索赔意向通知书,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逾期未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索赔的权利;
2.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发包人正式提交索赔通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要求,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3.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继续提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连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
4.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索赔要求,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工程索赔的作用
(1)有利于促进双方加强管理,严格履行合同,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合同一经签订,合同双方即产生权利和义务关系。这种权益受法律保护,这种义务受法律制约。索赔是合同法律效力的具体体现,并且由合同的性质决定。如果没有索赔和关于索赔的法律规定,则合同形同虚设,对双方都难以形成约束,这样,合同的实施得不到保证,不会有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索赔能对违约者起警戒作用,使他考虑到违约的后果,以尽力避免违约事件发生。所以,索赔有助于工程承发包双方更紧密的合作,有助于合同目标的实现。
(2)使工程造价更合理。索赔得正常开展,可以把原来打人工程报价中的一些不可预见费用,改为实际发生的损失支付,有助于降低工程报价,使工程造价更为合理。
(3)有助于维护合同当事人的正当权益。索赔是一种保护自己、维护自己正当利益、避免损失、增加利润的手段。如果承包商不能进行有效的索赔,损失得不到合理的、及时的补偿,会影响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甚至倒闭。
(4)有助于双方更快地熟悉国际惯例,熟练掌握索赔和处理索赔的方法与技巧,有助于对外开放和对外工程承包的开展。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交通事故怎样进行索赔?
机动车一方负主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70%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负同等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赔偿责任;无第三者保险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无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10w+浏览
交通事故
能怎么进行工程款索赔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进行工程索赔
承包人认为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事件造成了承包人的损失,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1.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索赔意向通知书,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逾期未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索赔的权利;
2.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发包人正式提交索赔通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要求,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3.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继续提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连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
4.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索赔要求,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工程索赔的作用
(1)有利于促进双方加强管理,严格履行合同,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合同一经签订,合同双方即产生权利和义务关系。这种权益受法律保护,这种义务受法律制约。索赔是合同法律效力的具体体现,并且由合同的性质决定。如果没有索赔和关于索赔的法律规定,则合同形同虚设,对双方都难以形成约束,这样,合同的实施得不到保证,不会有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索赔能对违约者起警戒作用,使他考虑到违约的后果,以尽力避免违约事件发生。所以,索赔有助于工程承发包双方更紧密的合作,有助于合同目标的实现。
(2)使工程造价更合理。索赔得正常开展,可以把原来打人工程报价中的一些不可预见费用,改为实际发生的损失支付,有助于降低工程报价,使工程造价更为合理。
(3)有助于维护合同当事人的正当权益。索赔是一种保护自己、维护自己正当利益、避免损失、增加利润的手段。如果承包商不能进行有效的索赔,损失得不到合理的、及时的补偿,会影响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甚至倒闭。
(4)有助于双方更快地熟悉国际惯例,熟练掌握索赔和处理索赔的方法与技巧,有助于对外开放和对外工程承包的开展。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65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应该怎么进行工程款索赔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进行工程索赔
承包人认为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事件造成了承包人的损失,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1.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索赔意向通知书,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逾期未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索赔的权利;
2.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发包人正式提交索赔通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要求,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3.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继续提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连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
4.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索赔要求,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工程索赔的作用
(1)有利于促进双方加强管理,严格履行合同,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合同一经签订,合同双方即产生权利和义务关系。这种权益受法律保护,这种义务受法律制约。索赔是合同法律效力的具体体现,并且由合同的性质决定。如果没有索赔和关于索赔的法律规定,则合同形同虚设,对双方都难以形成约束,这样,合同的实施得不到保证,不会有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索赔能对违约者起警戒作用,使他考虑到违约的后果,以尽力避免违约事件发生。所以,索赔有助于工程承发包双方更紧密的合作,有助于合同目标的实现。
(2)使工程造价更合理。索赔得正常开展,可以把原来打人工程报价中的一些不可预见费用,改为实际发生的损失支付,有助于降低工程报价,使工程造价更为合理。
(3)有助于维护合同当事人的正当权益。索赔是一种保护自己、维护自己正当利益、避免损失、增加利润的手段。如果承包商不能进行有效的索赔,损失得不到合理的、及时的补偿,会影响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甚至倒闭。
(4)有助于双方更快地熟悉国际惯例,熟练掌握索赔和处理索赔的方法与技巧,有助于对外开放和对外工程承包的开展。
17岁可以进行敲诈勒索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年满十六周岁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敲诈勒索数额较大,则构成犯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5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交通事故如何进行索赔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交通事故如何进行索赔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交通事故
财产保全错误怎么进行索赔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财产保全错误如何进行索赔
财产保全措施,是指人民在案件受理前或诉讼过程中,对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措施。财产保全制度是民事诉讼的重要制度之
一,对于保证人民生效判决的顺利执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民事诉讼法中设立了财产保全制度,其主要方式有查封、扣押、冻结、以及法 律规定的其他保全措施。然而,法律在保障权益时是公平的。为了保障被申请人的权益,防止权利人滥用财产保全制度损害被保全人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财产保全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但在司法实践中,怎样认定和 把握“财产保全申请有错误”?如何正确认定“因财产保全遭受的损失”?以及具体损害赔偿程序及赔偿范围等一系列的问题。调整司法程序中财产保全的法律主要是《民事诉讼法》,纵观其中关于财产保全的规定,我们不难发现,关于财产保全从申请、实施,到发生错误、争议解决,在审理程序,损害赔偿实体标准,程序性权利等很多 方面规定粗疏,甚至缺少相关法律规定。
按照通常性地理解,错误申请财产保全造成他人损失的行为从本质上看是一种侵权行为,属于《民法通则》规定的行为人由于过错侵 害他人的财产、人身,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损害与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是行为人对该损害结果或不法事态负民事责任的必备条件之一。
对于错误申请财产保全造成的损害赔偿,仅存在错误申请财产保全以及损害结果并不足以使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被申请人或其他受害人还应当证明错误申请财产保全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就是错误的申请行为与损失之间的内在联系,这种关联性是承担民事责任的普遍要求。如果被申请人遭受的损失并非由于申请人错误申请财产保全,就不能归责于申请人。那么,在实务中如何认定错误申请财产保全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笔者认为,应结合错误申请财产保全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必要性、充分性和关联性三个角度进行考察,并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予以认定。以避免矫枉过正把本来与损害结果之间无因果关系亦或是只是损害结果发生一个条件的认定为具有因果关系。
错误申请财产保全造成他人损失的行为,从实质上看是一种侵权行为,在实践中,同时为防止被申请人权利滥用,如果想追究申请人的责任,首先要认定这种错误申请行为具备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即行为的违法性、行为人的主观过错、损失的存在、损失与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在实务中,对于错误申请财产保全造成的损害赔偿,如果仅仅存在错误申请及损害结果,这并不足以使申请人产生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申请人或其他受害人还应当证明错误申请财产保全与财产损害结果之间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应当驳回其要求申请人赔偿的请求。
在申请人错误保全的法律后果上,法律规定也较为笼统,《民事诉讼法》只规定了诉讼保全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而对于损失赔偿的程序及范围均没有作出进一步的界定,导致司法实践中出现保全错误时,在赔偿问题的处理上无章可循,操作不一。财产保全损失赔偿制度的不完善易使申请人滥用财产保全措施,增加人民的工作量,提高诉讼成本,也容易使得被申请人对财产损失的主张难于落实,无法保障被申请人的权益。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65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房屋强制拆迁索赔怎样进行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强制拆迁,简称,常指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之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进行立项评审,给予所有权人安置和迁移损失补偿。
房屋征收补偿应当遵循民主决策、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1、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2、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3、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4、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5、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交通事故后如何进行索赔
1、起诉时申请才财产保全2、申请先于执行 3、选择管辖法院 4、保存相关证据: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涉及的赔偿问题一般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人身伤害赔偿。
10w+浏览
交通事故
买到过期食品能怎么进行索赔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买到过期食品如何进行索赔
国家法律禁止生产和销售过期食品。
如果消费者买到过期食品,可以要求商户退货或者更换。
《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条禁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有下列行为: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用回收的食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
第四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运输和配送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第六十二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对召回、超过保质期等市场退出的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建立不合格食品无害化处理设施。
第一百一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生物毒素、污染物质、放射性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二)生产经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三)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第一百二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的,赔偿一千元。
交通事故后怎样进行车险索赔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交通事故后怎样进行车险索赔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交通事故后如何进行车险索赔
1、立案查验
保险人在接到出险通知后,应当立即派人进行现场查验,了解损失情况及原因,查对保险单,登记立案。
2、审核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进行审核,以确定保险合同是否有效,保险期限是否届满,受损失的是否是保险财产,索赔人是否有权主张赔付,事故发生的地点是否在承保范围内等。
3、核定保险责任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经过对事实的查验和对各项单证的审核后,应当及时作出自己应否承担保险责任及承担多大责任的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4、履行赔付义务
保险人在核定责任的基础上,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后,保险理赔就告结束。如果保险人未及时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的,就构成一种违约行为,按照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即“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这里的赔偿损失,是指保险人应当支付的保险金的利息损失。为了保证保险人依法履行赔付义务,同时保护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二、汽车保险理赔需要哪些材料?
常规案件所需的单证:
出险通知书、修理清单、修理发票原件、有关费用凭证原件(包括第三者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等)、事故照片、保险车辆行驶证及出险驾驶员驾驶证正副证的复印件以及根据不同保险事故提供相关职能部门的事故证明。常规事故:常规情况下,道路交通事故应提供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道路《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损害赔偿调解书》或出具的调解书、判决书;非道路交通事故应提供公安部门证明;火灾事故应提供事故发生地消防部门的证明。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5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进行索赔呢?
首先双方可以协商赔偿问题。如果不行的话还可以打电话报警,交给交警部门处理。通过法律的途径进行索赔。还可进行上诉进行索赔。
10w+浏览
交通事故
财产保全错误能怎么进行索赔
[律师回复] 对于财产保全错误能怎么进行索赔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财产保全错误如何进行索赔
财产保全措施,是指人民在案件受理前或诉讼过程中,对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措施。财产保全制度是民事诉讼的重要制度之
一,对于保证人民生效判决的顺利执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民事诉讼法中设立了财产保全制度,其主要方式有查封、扣押、冻结、以及法 律规定的其他保全措施。然而,法律在保障权益时是公平的。为了保障被申请人的权益,防止权利人滥用财产保全制度损害被保全人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财产保全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但在司法实践中,怎样认定和 把握“财产保全申请有错误”?如何正确认定“因财产保全遭受的损失”?以及具体损害赔偿程序及赔偿范围等一系列的问题。调整司法程序中财产保全的法律主要是《民事诉讼法》,纵观其中关于财产保全的规定,我们不难发现,关于财产保全从申请、实施,到发生错误、争议解决,在审理程序,损害赔偿实体标准,程序性权利等很多 方面规定粗疏,甚至缺少相关法律规定。
按照通常性地理解,错误申请财产保全造成他人损失的行为从本质上看是一种侵权行为,属于《民法通则》规定的行为人由于过错侵 害他人的财产、人身,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损害与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是行为人对该损害结果或不法事态负民事责任的必备条件之一。
对于错误申请财产保全造成的损害赔偿,仅存在错误申请财产保全以及损害结果并不足以使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被申请人或其他受害人还应当证明错误申请财产保全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就是错误的申请行为与损失之间的内在联系,这种关联性是承担民事责任的普遍要求。如果被申请人遭受的损失并非由于申请人错误申请财产保全,就不能归责于申请人。那么,在实务中如何认定错误申请财产保全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笔者认为,应结合错误申请财产保全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必要性、充分性和关联性三个角度进行考察,并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予以认定。以避免矫枉过正把本来与损害结果之间无因果关系亦或是只是损害结果发生一个条件的认定为具有因果关系。
错误申请财产保全造成他人损失的行为,从实质上看是一种侵权行为,在实践中,同时为防止被申请人权利滥用,如果想追究申请人的责任,首先要认定这种错误申请行为具备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即行为的违法性、行为人的主观过错、损失的存在、损失与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在实务中,对于错误申请财产保全造成的损害赔偿,如果仅仅存在错误申请及损害结果,这并不足以使申请人产生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申请人或其他受害人还应当证明错误申请财产保全与财产损害结果之间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应当驳回其要求申请人赔偿的请求。
在申请人错误保全的法律后果上,法律规定也较为笼统,《民事诉讼法》只规定了诉讼保全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而对于损失赔偿的程序及范围均没有作出进一步的界定,导致司法实践中出现保全错误时,在赔偿问题的处理上无章可循,操作不一。财产保全损失赔偿制度的不完善易使申请人滥用财产保全措施,增加人民的工作量,提高诉讼成本,也容易使得被申请人对财产损失的主张难于落实,无法保障被申请人的权益。
财产保全错误要如何进行索赔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财产保全错误如何进行索赔
财产保全措施,是指人民在案件受理前或诉讼过程中,对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措施。财产保全制度是民事诉讼的重要制度之
一,对于保证人民生效判决的顺利执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民事诉讼法中设立了财产保全制度,其主要方式有查封、扣押、冻结、以及法 律规定的其他保全措施。然而,法律在保障权益时是公平的。为了保障被申请人的权益,防止权利人滥用财产保全制度损害被保全人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财产保全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但在司法实践中,怎样认定和 把握“财产保全申请有错误”?如何正确认定“因财产保全遭受的损失”?以及具体损害赔偿程序及赔偿范围等一系列的问题。调整司法程序中财产保全的法律主要是《民事诉讼法》,纵观其中关于财产保全的规定,我们不难发现,关于财产保全从申请、实施,到发生错误、争议解决,在审理程序,损害赔偿实体标准,程序性权利等很多 方面规定粗疏,甚至缺少相关法律规定。
按照通常性地理解,错误申请财产保全造成他人损失的行为从本质上看是一种侵权行为,属于《民法通则》规定的行为人由于过错侵 害他人的财产、人身,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损害与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是行为人对该损害结果或不法事态负民事责任的必备条件之一。
对于错误申请财产保全造成的损害赔偿,仅存在错误申请财产保全以及损害结果并不足以使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被申请人或其他受害人还应当证明错误申请财产保全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就是错误的申请行为与损失之间的内在联系,这种关联性是承担民事责任的普遍要求。如果被申请人遭受的损失并非由于申请人错误申请财产保全,就不能归责于申请人。那么,在实务中如何认定错误申请财产保全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笔者认为,应结合错误申请财产保全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必要性、充分性和关联性三个角度进行考察,并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予以认定。以避免矫枉过正把本来与损害结果之间无因果关系亦或是只是损害结果发生一个条件的认定为具有因果关系。
错误申请财产保全造成他人损失的行为,从实质上看是一种侵权行为,在实践中,同时为防止被申请人权利滥用,如果想追究申请人的责任,首先要认定这种错误申请行为具备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即行为的违法性、行为人的主观过错、损失的存在、损失与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在实务中,对于错误申请财产保全造成的损害赔偿,如果仅仅存在错误申请及损害结果,这并不足以使申请人产生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申请人或其他受害人还应当证明错误申请财产保全与财产损害结果之间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应当驳回其要求申请人赔偿的请求。
在申请人错误保全的法律后果上,法律规定也较为笼统,《民事诉讼法》只规定了诉讼保全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而对于损失赔偿的程序及范围均没有作出进一步的界定,导致司法实践中出现保全错误时,在赔偿问题的处理上无章可循,操作不一。财产保全损失赔偿制度的不完善易使申请人滥用财产保全措施,增加人民的工作量,提高诉讼成本,也容易使得被申请人对财产损失的主张难于落实,无法保障被申请人的权益。
交通事故后怎么进行车险索赔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交通事故后如何进行车险索赔
1、立案查验
保险人在接到出险通知后,应当立即派人进行现场查验,了解损失情况及原因,查对保险单,登记立案。
2、审核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进行审核,以确定保险合同是否有效,保险期限是否届满,受损失的是否是保险财产,索赔人是否有权主张赔付,事故发生的地点是否在承保范围内等。
3、核定保险责任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经过对事实的查验和对各项单证的审核后,应当及时作出自己应否承担保险责任及承担多大责任的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4、履行赔付义务
保险人在核定责任的基础上,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后,保险理赔就告结束。如果保险人未及时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的,就构成一种违约行为,按照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即“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这里的赔偿损失,是指保险人应当支付的保险金的利息损失。为了保证保险人依法履行赔付义务,同时保护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二、汽车保险理赔需要哪些材料?
常规案件所需的单证:
出险通知书、修理清单、修理发票原件、有关费用凭证原件(包括第三者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等)、事故照片、保险车辆行驶证及出险驾驶员驾驶证正副证的复印件以及根据不同保险事故提供相关职能部门的事故证明。常规事故:常规情况下,道路交通事故应提供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道路《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损害赔偿调解书》或出具的调解书、判决书;非道路交通事故应提供公安部门证明;火灾事故应提供事故发生地消防部门的证明。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保险索赔 > 交通事故怎样进行索赔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