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灾保险公司要赔偿吗
天灾保险公司的赔偿:
一、当被保险人遭遇具有破坏性的地震或者由地震引起的其他自然灾害,那么保险公司便会为被保险人提供财产方面的赔偿;
二、如果由于地震引发了火灾,对被保险人的房屋、房屋装修以及室内财产形成了巨大的破坏,那么保险公司也会提供相应的保险赔偿金;
三、如果被保险人由于地震而意外身故/残疾/烧烫伤,那么被保险人或者被保险人保单的受益人便可以获得相应的一次性保险赔偿金。
《中国人民保险机动车辆损失保险条款》第四条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一)碰撞、倾覆、坠落;
(二)火灾、爆炸、自燃;
(三)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四)暴风、龙卷风;
(五)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六)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七)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二、公司搬迁本市有赔偿吗
公司在本市内搬迁的,如果劳动者没有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则没有补偿。如果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则需要根据企业搬迁距离的远近、用人单位是否提供交通工具;
是否在上下班时间上进行调整、是否给予交通补贴等因素,以及该工作地点的变更是否给劳动者的工作与生活各方面带来实质性的不利等进行综合判断。
具体情况如下:
1、如果搬迁给员工造成了重大影响且没有采取弥补措施的,则如果员工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需要给予补偿。
2、如果搬迁没有给劳动者造成重大影响,或者虽然造成了重大影响,但单位及时采取了弥补措施,如实施了调整上下班时间、提供班车等措施了,则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不需要补偿。
如果需要补偿的,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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