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财产是没收的哪些财产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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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没收财产是没收的哪些财产?1.违禁物,即未经法律许可不得私有之物,如毒品、枪支弹药、假币等;2.组成物,即对于犯罪行为来说成为不可缺少的要素之物,如行贿罪中的标的物;3.供用物,即供犯罪所用、预备供犯罪所用及准备供犯罪所用的财物;等等。
没收财产是没收的哪些财产

一、没收财产是没收的哪些财产

没收财产中的财产具体包括的财产类型如下:

1.违禁物,即未经法律许可不得私有之物,如毒品、枪支弹药、假币等;

2.组成物,即对于犯罪行为来说成为不可缺少的要素之物,如行贿罪中的标的物;

3.供用物,即供犯罪所用、预备供犯罪所用及准备供犯罪所用的财物;

4.取得物,即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及其所产生的一切利益;

5.生成物,即由犯罪行为产生的物;

6.报酬物,即作为犯罪行为的报酬取得之物;

7.等价物,即作为生成物、取得物和报酬物的代价而取得之物;

8.赠与物,即诱发犯罪行为所为的赠与物。

二、没收财产的适用对象是什么?

没收财产的适用对象是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经济犯罪及贪利性的犯罪的犯罪分子。

根据《刑法》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三、没收财产的执行机关是什么?

没收财产的执行机关是人民法院。因为没收财产是一种刑事处罚,所以应当是法院来执行。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刑事诉讼法》第220条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没收财产的判决,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为防止执行前罪犯或其他人将财产转移等影响判决执行的情况发生,人民法院可以先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被告人财产的措施。

四、没收财产的方式有哪些

1、应当附加没收财产,也就是必须要没收财产。

2、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也就是在量刑的时候可以附加没收财产,也可以不附加没收财产,此时法官是有一定的裁量权的;

3、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也就是此时没收财产还是判处罚金就要选择其中一个来使用了,但无论选择罚金亦或者是没收财产,都只能附加的使用,并且是应当使用。

五、关于犯罪分子欠债的处理

在相关机关没收犯罪分子的财产之前,如果犯罪分子有正当债务的,要用没收财产去偿还,在经过当事人的请求,是应当要偿还的,也就是要先将财产清偿正当债务之后将剩余的财产没收的意思。

六、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区别有哪些

1、适用对象不同,罚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贪利性犯罪;没收财产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及情节较重的犯罪;

2、内容不同,罚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数额的金钱;没收财产则是剥夺犯罪分子个人现实所有的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

3、执行不同,罚金可以分期缴纳;而没收财产只能一次性没收。

刑罚中的没收财产属于附加刑的一种,但也不是要没收犯罪分子的所有财产。究竟,没收财产是没收的哪些财产?上文已经做出了介绍。没收的财产有一部分或者全部收归国家,一部分收归的原因是应为有些财产可能是属于被害人的,此时应当要归还给被害人,剩余的才收归国家所有。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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