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方出轨家暴离婚财产分割是否能减少,分配原则有什么
男方出轨家暴离婚财产分割一般不可以减少,分割财产时不存在过错方应少分或不分的规定,但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一般情况下,离婚共有财产按照一人一半的方式进行分配,但是女方因男方家暴提出离婚的,无过错的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夫妻一方出轨,离婚时财产按照什么原则分配
根据《民法典》有关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应该遵循以下原则,比如:
1.男女平等原则。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
3.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如果另一方有以下情节之一,比如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等。
如果有直接证据证实一方出轨属实,那么在离婚财产分割上是属于过错方,此时财产的分配可以偏向于无过错方。
另外如果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那么此财产不在离婚财产分割的范围内。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三、离婚财产分配,可分割的是什么
离婚财产分配,可分割的如下:
2.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的收益;
3.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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