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刑犯不许减刑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5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重刑犯不许减刑吗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重刑犯不许减刑吗

一、重刑犯不许减刑

1、可以减刑,重犯自首判处有期徒刑的,最多可以减刑一半;

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刑期不得少于十三年。

2、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二、累犯判三年能减刑吗

累犯判三年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但是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三、共犯退赃可以减刑吗

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其中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处罚

《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十二条

对于退赃、退赔的,应当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及退赃、退赔数额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暴力型犯罪,全部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30%;

轻微暴力型犯罪,全部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20%;

严重暴力型犯罪,全部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部分退赃、退赔的,可以相应减少从宽幅度。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重刑犯不许减刑吗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6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97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重刑犯不许减刑吗
一键咨询
  •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5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1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8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8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7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0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8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4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8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2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4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0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7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7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45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南京177****4248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35****6526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56****588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什么犯罪不允许减刑
对累犯和涉及故意杀人、性侵、劫掠、绑架、纵火、爆破、投递危险物品或组织暴乱等严重犯罪的罪犯,如果被判处死缓,国家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他们的犯罪情节等因素,有权决定是否采取限制减刑措施。这一决策主要是为了确保法律公正,维护社会安宁。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哪几类犯人不允许减刑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不得减刑,也叫限制减刑。限制减刑针对的主要是一些情节特别严重,性质特别恶劣的刑事案件。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关于被限制减刑的死缓犯罪分子实际执行的刑期的规定:最低服刑时间,如缓期执行期满后被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将不能少于二十五年;如缓刑执行期满后被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将不能少于二十年。也就是说,无论如何被限制减刑的死缓犯罪分子都要服满至少二十年的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397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情节加重犯,结果减重犯和结果加重犯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结果加重犯和情节加重犯的定义 结果加重,即犯罪行为出现了一定的犯罪后果就要加重处罚,如抢劫罪致人重伤、死亡和罪致人重伤、死亡。 情节加重,即犯罪行为是在特定的场所进行或者采取特定的手段实施而对其加重处罚,如入户抢劫、持枪抢劫、在公共场所当众妇女、二人以上等。 二、 (一)构成要件上 情节加重犯除犯罪构成要件四个方面的任一要件内容以外,犯罪主体的身份还有犯罪的手段、时间、地点、以及犯罪目的、动机等都可以作为情节而被加重处罚,因而情节加重犯中的严重情节不带有特定性,而结果加重犯中的加重结果带有特定性。 (二)罪数上 1、情节加重犯的罪数 情节加重犯可能是实质的一罪也可能是法定的一罪,牵连犯、连续犯和想象竞合犯等都可以作为情节加重犯论处。 2、结果加重犯的罪数 结果加重犯是实质的一罪,对于结果加重犯而言,基本犯罪只有一个,不能是数个。 (三)相对情况的不同 与情节加重犯相对的是情节减轻犯,我国刑法规定了可能出现立功、自首等情况作为情节减轻犯。而结果加重犯不可能有结果减轻犯,我国刑法也未对此有相关规定。结果加重犯是法定犯,是法定,必须有法律规定。 三、常见的故意犯罪的结果加重犯 1.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2.致人重伤的、死亡的; 3.非法行医致人重伤、死亡的; 4.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死亡,虐待致人重伤、死亡的; 5.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人死亡的; 6.绑架致人死亡的; 7.拐卖妇女、儿童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8.放火、爆炸、投毒、破坏交通工具、破坏交通设施、破坏电力设备等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 9.生产销售假药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10.生产、销售劣药后果特别严重的。 四、常见的过失犯罪的结果加重犯 1.危险物品肇事后果特别严重的; 2.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后果特别严重的; 3.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
强奸罪的认定,强奸罪的判决是加重犯还是减重犯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罪的结果加重犯是如何认定的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一)根据《刑法》规定,犯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对于奸淫的,以罪定罪并从重处罚。究竟哪些行为属于妇女、奸节严重的,法律共列了五项情形,即:
1、妇女、奸节恶劣的;
2、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的,这里所说的"",是指两个以上的男子在同一犯罪活动中,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对同一妇女或进行或者奸淫的行为;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这里所说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是指因妇女、奸淫导致被害人性器官严重损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伤害,甚至死亡的。
(二)利用残疾人的残疾,侵犯其人身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从重处罚。(《残疾人保障法》
第五十二条
第一款)
(三)对于行为人既实施了妇女行为又实施了奸淫行为的,依照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罪从重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因此,妇女、奸淫的,只要具有上述所列情节之一的,就会构成罪的结果加重犯,依法应当予以严惩。
二、罪的处罚是怎样规定的《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妇女教唆或帮助男子的处罚:妇女教唆或帮助男子实施犯罪的,是共同犯罪,应当按照她在犯罪活动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定为教唆犯或从犯,依照刑法有关条款论处。定罪: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残疾人保障法》
第五十二条第五款规定,奸淫因智力残疾或者精神残疾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残疾人,以论,依照刑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由上文可知,如果妇女多人或者在公共场所妇女的,属于罪的加重情节,往往判处的刑罚都较重,我们还要注意,要是和发生性关系,无论是否自愿,都会以罪定罪处罚。要是你有任何的疑问,可以来电咨询网站的律师获得解答。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什么犯罪不允许减刑
对累犯和涉及故意杀人、性侵、劫掠、绑架、纵火、爆破、投递危险物品或组织暴乱等严重犯罪的罪犯,如果被判处死缓,国家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他们的犯罪情节等因素,有权决定是否采取限制减刑措施。这一决策主要是为了确保法律公正,维护社会安宁。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犯伪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严重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本条第2款实际上规定了两个档次的刑罚。
只要实施了伪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即构成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如果“情节严重”的,加重处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这里所说的“情节严重”的具体情况由最高司法机关在总结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司法解释予以明确。一般而言,情节严重应包括下列情形:
(1)多次伪造、变造、转让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2)伪造、变造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数量较大的;
(3)伪造、变造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又出售、出租的;
(4)利用伪造、变造、转让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进行经营,严重干扰国家金融秩序的;
(5)利用伪造、变造、转让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进行诈骗的;
(6)利用伪造、变造、转让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进行营业,给客户、经营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照上述的规定处罚。
犯伪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严重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本条第2款实际上规定了两个档次的刑罚。
只要实施了伪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即构成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如果“情节严重”的,加重处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这里所说的“情节严重”的具体情况由最高司法机关在总结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司法解释予以明确。一般而言,情节严重应包括下列情形:
(1)多次伪造、变造、转让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2)伪造、变造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数量较大的;
(3)伪造、变造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又出售、出租的;
(4)利用伪造、变造、转让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进行经营,严重干扰国家金融秩序的;
(5)利用伪造、变造、转让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进行诈骗的;
(6)利用伪造、变造、转让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进行营业,给客户、经营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照上述的规定处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97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职务犯罪不允许减刑吗?
职务犯罪是可以减刑的,只不过需要符合法定的减刑条件,即实施职务犯罪的行为人在服刑期间内认真遵守监狱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且积极的接受监狱内的教育改造,在主观上确有对犯罪行为的悔改表现或者是立功表现的,此时就是可以减刑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我有一个问题一直不明白,相信万能的大家应该会懂得吧,我想问下关于减少经济犯罪重在防范有几点呢?
[律师回复]
1、要加强对人的教育。经济犯罪重在预防,应当树立于预防为主的方针,要做好预防,就必须强化对人的教育,这是预防经济犯罪最根本的措施。在金钱至上追求物质享受在一定的程度上严重存在的市场环境里,必须加强有关人员的思想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提高自我约束,抵御物属金钱诱惑的能力,因为再完善的监督机制,仍然离不开人的自觉遵守,从实践中对经济犯罪人员的犯罪分析来看,并非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并非他们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在犯罪,根本原因足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变化,从而走向深渊。
  
2、要建立广泛的举报网络。要对公民进行广泛的法制教育,增强法律意识,要使每一个公民充分认识到,同经济犯罪作斗争是每一个公民的法律义务,经济犯罪分子不仅侵犯了国家集体的财产,同时也侵犯了每个公民的利益,他们挥霍、享受的钱财都来源于每个公民为国家、集体所创造的积累,以充分调动广大公民举报经济犯罪的积极性,使经济犯罪置于整个社会全体公民的全方位监控之下,还应当设置如1
10、119一样的免费举报特别电话,方便群众举报,还应注意保护举报人。
  3,必须坚决改革现行的人事任免制度。对每一个领导职位和非领导职位,都必须公开透拨,竞争上岗,违纪下岗的制度,反对暗箱操作,防止个别人搞钱权交易,经济犯罪防止个别通过权钱交易获得某个职位的人,更加变本加厉地违法违纪,捞取钱财。对个别群众,举报较多,一时又没有充分确凿证据的人,必须先停其职一查到底,不能一调了之,使其在新的岗位仍有恃无恐。
  
4、必须大力强化反贪部门的建设。要加强侦察人员的素质建设,侦察人员应当具有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不畏强权,勇于牺牲的精神,应当是机智聪明,技能全面,知识广泛的人。要给侦察员配备良好的通讯工具和交通工具,先进的科学仪器,甚至精良的武器装备。要通过立法的程序赋予反贪侦察人员不同于普通侦察以便于在侦察活动中相机采取果断措施,及时侦破案。
  
5、还要进一步提高打击经济犯罪的力度。对经济犯罪要坚持快侦快审从重处罚,要加强新闻宣传,要少爆光犯罪挥金如上,奢侈糜烂的腐朽生活,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社会负面影响,多宣传犯罪分子给国家、集体、社会带来的严重危害和受到法律制裁的可悲可耻的下场,以震摄社会。要加强立法,对本单位的工作人员犯贪污罪的,对单位负责人可考虑其是否构成渎职罪。
  
6、要加强对经济犯罪的心理研究。对经济犯罪人员在实施犯罪前,实施犯罪中,实施犯罪后以受到法律追究时,所特有的不同心理状态,要进行深入研究,掌握犯罪人员在犯罪的不同阶段所具有的心理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防范工作和惩治打击,提高惩治经济犯罪的效果。
以上是我对“减少经济犯罪重在防范有几点呢?”的解答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97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犯伪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既遂严重吗?
[律师回复] 对于犯伪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既遂严重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本条第2款实际上规定了两个档次的刑罚。
只要实施了伪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即构成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如果“情节严重”的,加重处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这里所说的“情节严重”的具体情况由最高司法机关在总结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司法解释予以明确。一般而言,情节严重应包括下列情形:
(1)多次伪造、变造、转让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2)伪造、变造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数量较大的;
(3)伪造、变造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又出售、出租的;
(4)利用伪造、变造、转让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进行经营,严重干扰国家金融秩序的;
(5)利用伪造、变造、转让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进行诈骗的;
(6)利用伪造、变造、转让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进行营业,给客户、经营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照上述的规定处罚。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无期徒刑不许减刑吗
无期徒刑并非意味着罪犯要在监狱中度过余生。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要在狱中表现良好、积极改造,还是有机会获得减刑的。具体来说,如果罪犯在服刑两年后表现出明显的悔改迹象,经申请可以将其刑期减至二十二年有期徒刑;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甚至可以减至十五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来说,只要他们真心悔改,还是有机会重新获得自由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缓刑犯可以减刑吗缓刑犯能减刑吗缓刑犯能减刑吗
[律师回复] 按照刑法的规定,判处有期徒刑的属于减刑的适用范围,但最高人民于制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对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参照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减刑”。 可见,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除了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刑外,一般是不适用减刑的。重大立功是指: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如果有上述重大立功行为,可以向监管部门提出申请。 因此,如果在缓刑考试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予以减刑,同时缩减其考验期限。但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相应缩减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减刑后的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两个月,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不能少于一年。
刑事案主犯减刑丛犯能减刑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减刑不存在主犯或从犯之分,符合规定就可以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第七十九条 【程序】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第八十条 【无期徒刑减刑的刑期计算】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刑事案主犯减刑丛犯能减刑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减刑不存在主犯或从犯之分,符合规定就可以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第七十九条 【程序】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第八十条 【无期徒刑减刑的刑期计算】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97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无期徒刑不许减刑什么意思
在中国刑法中,被判无期徒刑的囚犯,通常情况下表现良好可以获得减刑,但是如果法律明确规定了禁止减刑,那即使表现很好也无法减轻刑罚。无期徒刑是中国最重的刑罚之一,但囚犯还是可以通过积极改造来争取减刑的机会(在法律允许减刑的情况下)。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刑事案主犯减刑丛犯能减刑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减刑不存在主犯或从犯之分,符合规定就可以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第七十九条 【程序】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第八十条 【无期徒刑减刑的刑期计算】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97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处罚辩护 > 重刑犯不许减刑吗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