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订立民间借款合同应注意的问题有什么
须注明资金实际支付方式和支付情况;
最好让借款人手写借条全部内容;
要知道且明确债务人的常住地址。
看清合同内容,签订合同时,借款人要看清合同内容,尤其是涉及借款时间金额期限等重要信息的地方,一定要仔细查看,确认内容无误后再签字。
出借人要了解清楚借款人的借款用途还款能力,签订合同前初见人,应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还款能力做充分了解,以保障款项能顺利回收,从而减少损失。
注意利息是否符合规定。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息内利息的,法院不予支持。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在订立民间借贷法律合同时,要注意约定好利率的问题并以协商一致的原则约定好,对于民间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双方要以公平自愿的原则来执行和遵守,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对方的合法权益并且承担应当承担的义务。
我国法律对民间借贷的利息是怎样规定的呢超出规定的过高利息会返还吗针对以上问题,合同纠纷律师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民间借贷的利息的有关法律知识和规定,在下文中将会为大家解答上述疑问,请阅读了解。
民间借贷的利息怎么规定的(一)法律对民间借贷的利息并无强制要求,有偿或无偿由双方约定。
如当事人对利息有约定的,借款人应按约定支付利息;
如当事人对对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因此,贷款人要想收取利息,必须对利息作出明确的约定,否则,按无息处理。
(二)即使是无息借贷,借款人逾期不还款,贷款人有权要求偿付逾期利息;
或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讨不还,贷款人要求偿付催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二、制作民间借款合同的注意有什么
民间借款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
1、诉讼时效问题。
2、原告主张债权必须提供书面借据。
3、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但一定要明确约定,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无息借款。
约定超出银行同期利率4倍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
4、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典型的例子是赌债,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5、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的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1、民间借贷合同明确约定还款时间的,则诉讼时效的计算自约定的还款时间起三年。
2、民间借贷合同中没有约定履行期限或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
诉讼时效从债权人催告后、必要的债务履行准备期届满之次日起计算,但自债的关系成立时起超过二十年,不予保护。
3、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订立民间借款合同应注意的问题有什么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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