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破损能不能作废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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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发票破损能不能作废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发票破损能不能作废

一、发票破损能不能作废

发票破损能不能作废。发票作废需要同时满足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二年后索要发票能不能

要看是什么发票了。如果是增值税的专用发票那就是不能不能要了。都已经跨期时间太长了。如果是营业税的相关发票(除了营改增)能不能让对方给开具,但是涉及的税点估计要你方自己出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发票破损能不能作废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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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破损能作废吗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发票破损能作废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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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
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后原发票还能作废吗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56号)规定,“第十三条一般纳税人在开具普通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普通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普通发票(含未打印的普通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第二十条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普通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普通发票当月作废系统处理
1、如果是当月作废,在开票机系统,找到开错的发票,直接作废就可以了。作废之后,收齐所有的发票联重新放入打印机打印,目地是使发票原件上印有作废两个字。
2、核销发票时,应把正数废票明细表和其他发票资料一齐打印,连同作废发票原件一起拿到国税局核销。
㈢增值税普通发票跨月不能作废,应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关于明确增值税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国税函129号)的规定,纳税人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参照《关于开具红字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穗国税转1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即:
1、购货方未作帐务处理,销货方已作帐务处理的,销货方必须收回原发票后开具蓝字退货进仓单,方可开具等额的红字发票。同时,必须把红字发票记帐联撕为冲帐凭证,其余联次不得撕下,并把收回的原发票粘贴在红字发票存根联背面以备核查。
2、购货方已作帐务处理的,不论销货方是否已作帐处理,销货方须取得购货方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填制蓝字退货进仓单后,方可开具等额的红字发票。
3、购货方的有效书面证明,必须记载与发票和销货清单内容一致的事项,包括原发票联的复印件和银行收款进帐单(原已付款的),以及退货的原因并加盖购货方单位印章或财务普通章。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处理按照国税发156号的规定执行,所以,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与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处理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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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损是指报废的报损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报废应是性能好存在。已经淘汰派不上用场、过时了不能用。报损是因丢失、损坏造成的。报损是指非正常报废(报损也报废了消耗了)固定资产报废是指固定资产由于长期使用中的有形磨损、并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不能修复继续使用。由于技术改进的无形磨损必须以新的。更先进的固定资产替换等原因造成的对原有固定资产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产权注销的行为。申请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可申请报废:
(1)使用年限过长、功能丧失、完全失去使用价值、或不能使用并无修复价值的、固定资产报废
(2)产品技术落后、质量差、耗能高、效率低、已属淘汰且不适于继续使用、或技术指标已达不到使用要求的。(3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或虽能修复、但累计修理费已接近或超过市场价值的。
(4)主要附件损坏、无法修复、而主体尚可使用的、可作部分报废。
(5)免税进口的仪器设备应当在监管期满、向海关申请解除监管并获得批准之后才能提出报废申请。损失认定对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其账面净值扣除残值、保险赔偿和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部分、依据下列证据认定损失:

1)企业内部有关部门出具的鉴定证明。

2)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报废、毁损。企业应逐项作出专项说明、并委托有技术鉴定资格的机构进行鉴定、出具鉴定说明。

3)不可抗力原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战争等)造成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应当有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如消防部门出具受灾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事故现场处理报告、车辆报损证明、房管部门的房屋拆除证明、锅炉、电梯等安检部门的检验报告等。

4)企业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情况说明及内部核批文件。

5)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处理方法固定资产报废有两种情况:一是由于磨损或陈旧、使用期满不能继续使用。二是由于技术进步、须由先进设备替代。固定资产报废、一方面由于固定资产退出企业引起企业固定资产的减少、另一方面在清理过程中还会发生一些清理费用、同时还可能取得一定的变价收入。固定资产报废的核算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注销报废固定资产的原值和已提折旧额。按固定资产的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按已提折旧额、借记“累计折旧”账户。按固定资产原值、贷记“固定资产”账户。
(2)结转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按收回的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账户、贷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
(3)支付清理费用。按发生的清理费用、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
(4)结转清理后的净损益。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收益、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贷记“营业外收入──处理固定资产收益”账户。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理固定资产损失”账户、贷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固定资产部分报损
1、注销报损部分固定资产账面原值和已提折旧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
2、支付清理费用时借、固定资产清理贷、银行存款。
3、取得残值变价收入时借、银行存款贷、固定资产清理。
4、结转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借、营业外支出贷:固定资产清理固定资产部分更换。
1、注销被更换部分固定资产账面原值和已提折旧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
2、增加新更换部分固定资产价值借:固定资产贷:银行存款或原材料等。
3、结转固定资产清理借:营业外支出贷:固定资产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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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已经认证还能作废吗
原则上已经认证的发票不允许对方作废。但是实际上有时候在沟通不畅的时候,会出现一方认证一方作废重开的情形。处理办法是,认证方做进项税转出即可。但是发票不能退给对方,对方作废之后没有作废发票在手边,对于税务的发票专项检查需要出具说明。因此这需要购销双方功能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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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增值税普通发票作废后还能作废吗?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56号)规定,“第十三条一般纳税人在开具普通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普通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普通发票(含未打印的普通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第二十条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普通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普通发票当月作废系统处理
1、如果是当月作废,在开票机系统,找到开错的发票,直接作废就可以了。作废之后,收齐所有的发票联重新放入打印机打印,目地是使发票原件上印有作废两个字。
2、核销发票时,应把正数废票明细表和其他发票资料一齐打印,连同作废发票原件一起拿到国税局核销。
㈢增值税普通发票跨月不能作废,应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关于明确增值税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国税函129号)的规定,纳税人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参照《关于开具红字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穗国税转1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即:
1、购货方未作帐务处理,销货方已作帐务处理的,销货方必须收回原发票后开具蓝字退货进仓单,方可开具等额的红字发票。同时,必须把红字发票记帐联撕为冲帐凭证,其余联次不得撕下,并把收回的原发票粘贴在红字发票存根联背面以备核查。
2、购货方已作帐务处理的,不论销货方是否已作帐处理,销货方须取得购货方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填制蓝字退货进仓单后,方可开具等额的红字发票。
3、购货方的有效书面证明,必须记载与发票和销货清单内容一致的事项,包括原发票联的复印件和银行收款进帐单(原已付款的),以及退货的原因并加盖购货方单位印章或财务普通章。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处理按照国税发156号的规定执行,所以,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与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处理不一样。
报损报损是指非正常报废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报废应是性能好存在。已经淘汰派不上用场、过时了不能用。报损是因丢失、损坏造成的。报损是指非正常报废(报损也报废了消耗了)固定资产报废是指固定资产由于长期使用中的有形磨损、并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不能修复继续使用。由于技术改进的无形磨损必须以新的。更先进的固定资产替换等原因造成的对原有固定资产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产权注销的行为。申请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可申请报废:
(1)使用年限过长、功能丧失、完全失去使用价值、或不能使用并无修复价值的、固定资产报废
(2)产品技术落后、质量差、耗能高、效率低、已属淘汰且不适于继续使用、或技术指标已达不到使用要求的。(3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或虽能修复、但累计修理费已接近或超过市场价值的。
(4)主要附件损坏、无法修复、而主体尚可使用的、可作部分报废。
(5)免税进口的仪器设备应当在监管期满、向海关申请解除监管并获得批准之后才能提出报废申请。损失认定对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其账面净值扣除残值、保险赔偿和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部分、依据下列证据认定损失:

1)企业内部有关部门出具的鉴定证明。

2)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报废、毁损。企业应逐项作出专项说明、并委托有技术鉴定资格的机构进行鉴定、出具鉴定说明。

3)不可抗力原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战争等)造成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应当有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如消防部门出具受灾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事故现场处理报告、车辆报损证明、房管部门的房屋拆除证明、锅炉、电梯等安检部门的检验报告等。

4)企业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情况说明及内部核批文件。

5)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处理方法固定资产报废有两种情况:一是由于磨损或陈旧、使用期满不能继续使用。二是由于技术进步、须由先进设备替代。固定资产报废、一方面由于固定资产退出企业引起企业固定资产的减少、另一方面在清理过程中还会发生一些清理费用、同时还可能取得一定的变价收入。固定资产报废的核算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注销报废固定资产的原值和已提折旧额。按固定资产的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按已提折旧额、借记“累计折旧”账户。按固定资产原值、贷记“固定资产”账户。
(2)结转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按收回的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账户、贷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
(3)支付清理费用。按发生的清理费用、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
(4)结转清理后的净损益。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收益、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贷记“营业外收入──处理固定资产收益”账户。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理固定资产损失”账户、贷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固定资产部分报损
1、注销报损部分固定资产账面原值和已提折旧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
2、支付清理费用时借、固定资产清理贷、银行存款。
3、取得残值变价收入时借、银行存款贷、固定资产清理。
4、结转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借、营业外支出贷:固定资产清理固定资产部分更换。
1、注销被更换部分固定资产账面原值和已提折旧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
2、增加新更换部分固定资产价值借:固定资产贷:银行存款或原材料等。
3、结转固定资产清理借:营业外支出贷:固定资产清理。
报损是指报废时候的报废金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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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使用年限过长、功能丧失、完全失去使用价值、或不能使用并无修复价值的、固定资产报废
(2)产品技术落后、质量差、耗能高、效率低、已属淘汰且不适于继续使用、或技术指标已达不到使用要求的。(3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或虽能修复、但累计修理费已接近或超过市场价值的。
(4)主要附件损坏、无法修复、而主体尚可使用的、可作部分报废。
(5)免税进口的仪器设备应当在监管期满、向海关申请解除监管并获得批准之后才能提出报废申请。损失认定对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其账面净值扣除残值、保险赔偿和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部分、依据下列证据认定损失:

1)企业内部有关部门出具的鉴定证明。

2)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报废、毁损。企业应逐项作出专项说明、并委托有技术鉴定资格的机构进行鉴定、出具鉴定说明。

3)不可抗力原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战争等)造成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应当有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如消防部门出具受灾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事故现场处理报告、车辆报损证明、房管部门的房屋拆除证明、锅炉、电梯等安检部门的检验报告等。

4)企业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情况说明及内部核批文件。

5)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处理方法固定资产报废有两种情况:一是由于磨损或陈旧、使用期满不能继续使用。二是由于技术进步、须由先进设备替代。固定资产报废、一方面由于固定资产退出企业引起企业固定资产的减少、另一方面在清理过程中还会发生一些清理费用、同时还可能取得一定的变价收入。固定资产报废的核算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注销报废固定资产的原值和已提折旧额。按固定资产的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按已提折旧额、借记“累计折旧”账户。按固定资产原值、贷记“固定资产”账户。
(2)结转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按收回的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账户、贷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
(3)支付清理费用。按发生的清理费用、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
(4)结转清理后的净损益。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收益、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贷记“营业外收入──处理固定资产收益”账户。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理固定资产损失”账户、贷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固定资产部分报损
1、注销报损部分固定资产账面原值和已提折旧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
2、支付清理费用时借、固定资产清理贷、银行存款。
3、取得残值变价收入时借、银行存款贷、固定资产清理。
4、结转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借、营业外支出贷:固定资产清理固定资产部分更换。
1、注销被更换部分固定资产账面原值和已提折旧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
2、增加新更换部分固定资产价值借:固定资产贷:银行存款或原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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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普通发票作废后还可以作废吗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56号)规定,“第十三条一般纳税人在开具普通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普通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普通发票(含未打印的普通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第二十条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普通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普通发票当月作废系统处理
1、如果是当月作废,在开票机系统,找到开错的发票,直接作废就可以了。作废之后,收齐所有的发票联重新放入打印机打印,目地是使发票原件上印有作废两个字。
2、核销发票时,应把正数废票明细表和其他发票资料一齐打印,连同作废发票原件一起拿到国税局核销。
㈢增值税普通发票跨月不能作废,应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关于明确增值税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国税函129号)的规定,纳税人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参照《关于开具红字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穗国税转1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即:
1、购货方未作帐务处理,销货方已作帐务处理的,销货方必须收回原发票后开具蓝字退货进仓单,方可开具等额的红字发票。同时,必须把红字发票记帐联撕为冲帐凭证,其余联次不得撕下,并把收回的原发票粘贴在红字发票存根联背面以备核查。
2、购货方已作帐务处理的,不论销货方是否已作帐处理,销货方须取得购货方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填制蓝字退货进仓单后,方可开具等额的红字发票。
3、购货方的有效书面证明,必须记载与发票和销货清单内容一致的事项,包括原发票联的复印件和银行收款进帐单(原已付款的),以及退货的原因并加盖购货方单位印章或财务普通章。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处理按照国税发156号的规定执行,所以,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与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处理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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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发票怎么作废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电子发票怎么作废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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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损是非正常报废吗,还是不正常报废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报废应是性能好存在。已经淘汰派不上用场、过时了不能用。报损是因丢失、损坏造成的。报损是指非正常报废(报损也报废了消耗了)固定资产报废是指固定资产由于长期使用中的有形磨损、并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不能修复继续使用。由于技术改进的无形磨损必须以新的。更先进的固定资产替换等原因造成的对原有固定资产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产权注销的行为。申请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可申请报废:
(1)使用年限过长、功能丧失、完全失去使用价值、或不能使用并无修复价值的、固定资产报废
(2)产品技术落后、质量差、耗能高、效率低、已属淘汰且不适于继续使用、或技术指标已达不到使用要求的。(3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或虽能修复、但累计修理费已接近或超过市场价值的。
(4)主要附件损坏、无法修复、而主体尚可使用的、可作部分报废。
(5)免税进口的仪器设备应当在监管期满、向海关申请解除监管并获得批准之后才能提出报废申请。损失认定对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其账面净值扣除残值、保险赔偿和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部分、依据下列证据认定损失:

1)企业内部有关部门出具的鉴定证明。

2)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报废、毁损。企业应逐项作出专项说明、并委托有技术鉴定资格的机构进行鉴定、出具鉴定说明。

3)不可抗力原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战争等)造成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应当有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如消防部门出具受灾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事故现场处理报告、车辆报损证明、房管部门的房屋拆除证明、锅炉、电梯等安检部门的检验报告等。

4)企业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情况说明及内部核批文件。

5)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处理方法固定资产报废有两种情况:一是由于磨损或陈旧、使用期满不能继续使用。二是由于技术进步、须由先进设备替代。固定资产报废、一方面由于固定资产退出企业引起企业固定资产的减少、另一方面在清理过程中还会发生一些清理费用、同时还可能取得一定的变价收入。固定资产报废的核算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注销报废固定资产的原值和已提折旧额。按固定资产的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按已提折旧额、借记“累计折旧”账户。按固定资产原值、贷记“固定资产”账户。
(2)结转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按收回的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账户、贷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
(3)支付清理费用。按发生的清理费用、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
(4)结转清理后的净损益。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收益、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贷记“营业外收入──处理固定资产收益”账户。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理固定资产损失”账户、贷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固定资产部分报损
1、注销报损部分固定资产账面原值和已提折旧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
2、支付清理费用时借、固定资产清理贷、银行存款。
3、取得残值变价收入时借、银行存款贷、固定资产清理。
4、结转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借、营业外支出贷:固定资产清理固定资产部分更换。
1、注销被更换部分固定资产账面原值和已提折旧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
2、增加新更换部分固定资产价值借:固定资产贷:银行存款或原材料等。
3、结转固定资产清理借:营业外支出贷:固定资产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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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电子发票怎么作废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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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误点作废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56号)规定,“第十三条一般纳税人在开具普通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普通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普通发票(含未打印的普通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第二十条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普通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普通发票当月作废系统处理 1、如果是当月作废,在开票机系统,找到开错的发票,直接作废就可以了。作废之后,收齐所有的发票联重新放入打印机打印,目地是使发票原件上印有作废两个字。 2、核销发票时,应把正数废票明细表和其他发票资料一齐打印,连同作废发票原件一起拿到国税局核销。 ㈢增值税普通发票跨月不能作废,应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关于明确增值税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国税函129号)的规定,纳税人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参照《关于开具红字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穗国税转1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即: 1、购货方未作帐务处理,销货方已作帐务处理的,销货方必须收回原发票后开具蓝字退货进仓单,方可开具等额的红字发票。同时,必须把红字发票记帐联撕为冲帐凭证,其余联次不得撕下,并把收回的原发票粘贴在红字发票存根联背面以备核查。 2、购货方已作帐务处理的,不论销货方是否已作帐处理,销货方须取得购货方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填制蓝字退货进仓单后,方可开具等额的红字发票。 3、购货方的有效书面证明,必须记载与发票和销货清单内容一致的事项,包括原发票联的复印件和银行收款进帐单(原已付款的),以及退货的原因并加盖购货方单位印章或财务普通章。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处理按照国税发156号的规定执行,所以,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与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处理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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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开发票作废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56号)规定,“第十三条一般纳税人在开具普通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普通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普通发票(含未打印的普通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第二十条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普通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普通发票当月作废系统处理
1、如果是当月作废,在开票机系统,找到开错的发票,直接作废就可以了。作废之后,收齐所有的发票联重新放入打印机打印,目地是使发票原件上印有作废两个字。
2、核销发票时,应把正数废票明细表和其他发票资料一齐打印,连同作废发票原件一起拿到国税局核销。
㈢增值税普通发票跨月不能作废,应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关于明确增值税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国税函129号)的规定,纳税人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参照《关于开具红字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穗国税转1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即:
1、购货方未作帐务处理,销货方已作帐务处理的,销货方必须收回原发票后开具蓝字退货进仓单,方可开具等额的红字发票。同时,必须把红字发票记帐联撕为冲帐凭证,其余联次不得撕下,并把收回的原发票粘贴在红字发票存根联背面以备核查。
2、购货方已作帐务处理的,不论销货方是否已作帐处理,销货方须取得购货方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填制蓝字退货进仓单后,方可开具等额的红字发票。
3、购货方的有效书面证明,必须记载与发票和销货清单内容一致的事项,包括原发票联的复印件和银行收款进帐单(原已付款的),以及退货的原因并加盖购货方单位印章或财务普通章。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处理按照国税发156号的规定执行,所以,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与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处理不一样。
发票上月作废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56号)规定,“第十三条一般纳税人在开具普通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普通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普通发票(含未打印的普通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第二十条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普通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普通发票当月作废系统处理 1、如果是当月作废,在开票机系统,找到开错的发票,直接作废就可以了。作废之后,收齐所有的发票联重新放入打印机打印,目地是使发票原件上印有作废两个字。 2、核销发票时,应把正数废票明细表和其他发票资料一齐打印,连同作废发票原件一起拿到国税局核销。 ㈢增值税普通发票跨月不能作废,应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关于明确增值税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国税函129号)的规定,纳税人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参照《关于开具红字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穗国税转1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即: 1、购货方未作帐务处理,销货方已作帐务处理的,销货方必须收回原发票后开具蓝字退货进仓单,方可开具等额的红字发票。同时,必须把红字发票记帐联撕为冲帐凭证,其余联次不得撕下,并把收回的原发票粘贴在红字发票存根联背面以备核查。 2、购货方已作帐务处理的,不论销货方是否已作帐处理,销货方须取得购货方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填制蓝字退货进仓单后,方可开具等额的红字发票。 3、购货方的有效书面证明,必须记载与发票和销货清单内容一致的事项,包括原发票联的复印件和银行收款进帐单(原已付款的),以及退货的原因并加盖购货方单位印章或财务普通章。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处理按照国税发156号的规定执行,所以,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与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处理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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