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了民间借贷还不上怎么处理
民间借贷无力偿还经债权人同意,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如果被起诉了债务人要积极应诉,按照法院判决偿还欠款。
如果法院判决后,在履行期限内仍不偿还的,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依法查封、冻结被执行的财产。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二、民间借贷不还钱的情况怎么处理呢
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
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
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2、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我国《民法典》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后利息怎么处理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出借人无权要求支付利息,只能要求赔偿损失。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出借人要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利息也失去了合法的依据,因此,民间借贷合同一旦无效,出借人就无权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只能要求赔偿损失。
这里的损失,一般指贷款人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利息损失,如果有其他损失,借款人还应当赔偿其他损失。除此之外,借款人还应返还借款。
合同虽然无效,但因该合同而取得的财产需要返还,因为取得的财产因合同无效而失去了合法依据,因此无论当事人是否存在过错,都应当将财产返还给对方。
但对于物的返还,以该物在法律上、事实上能够返还为前提,如果不能返还只能折价补偿。
民间借贷合同以金钱为标的物,不存在不能返还的情形,因此,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尚未履行的不再履行,已经履行的,取得借款的借款人应当向出借人返还借款。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借了民间借贷还不上怎么处理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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