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中人在异地不可以起诉抚养权,民事诉讼需原告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或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提出诉讼。异地不会受理本地的民事诉讼。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谁就在谁的户口所在地,或者比如有些人在外地生活两年以上的,可以在这个外地起诉。按照具体情况法院会受理或者拒绝受理。所以最好是在被告的户口所在地起诉。
抚养权的一个争取是在于父母的收入状况经济实力判断的。所以无论什么情况上诉怎么样,都是在于这个抚养人经济条件情况为主要判断的。
相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确定子女抚养权的方式是什么?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三、争夺抚养权经济条件如何确定?
1、可以通过拿出证明自己的收入比对方高等的材料证明自己具有争夺孩子抚养权的经济条件
离婚争夺抚养权的经济条件有:
(1)证明自己经济收入状况良好,与对方有差异;
(2)居住条件更好: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比如离学校较近,小区配套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
(3)住房类固定财产的证明。
2、经济条件应当从工资收入、稳定性程度、住房等条件明显优于对方的等情况来认定。
在日常的家庭生活中,父母的接人待物、生活理念、道德品质及学习热情等特性无时不再影响着自己的孩子,所以,争取抚养权一方尽力将自身具备这些优势展现出来,比如,教育经历证明、单位颁发的荣誉证书等。
综上所述,一般来说,起诉抚养权要到对方的户口所在地,如果双方在外地居住时间比较长,也可以在居住地起诉。跨省可以起诉争夺抚养权吗,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已经给出了非常明确的解答。希望本篇文章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刻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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