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规不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一)审查。
经过审查起诉,认为需要作不起诉处理的,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应当写出审查报告,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主管检察长决定或由主管检察长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二)决定不起诉。
不起诉的决定权由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行使。
(三)宣布和送达。
人民检察院应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并将不起诉决定书分别送达被不起诉人及其所在单位、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以及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送达时,应当告知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诉讼代理人,如果对不起诉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7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不起诉的善后工作。
不起诉决定宣告及送达后,应及时解除强制措施,解除扣押、冻结,对需要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没收其违法所得的提出检察意见并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等。
二、合规不起诉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1、涉案企业必须是有能力正常经营的企业,无法正常经营的企业是不能适用合规不起诉的。
2、涉案企业必须自愿同意适用合规不起诉且认罪认罚,有部分案件事实本身存疑的,是否有罪仍待侦查,如果不经企业同意就随意启动,事实上剥夺了涉案企业和责任人为自己无罪辩护的程序保障。
3、涉案企业应当有合规整改的可能性,如果涉诉企业日常经营中法律意识薄弱、违法行为过多、规章制度欠缺、整改难度过大,对于这种企业适用合规不起诉程序的工作量甚至可能大于重新建立一家企业,与需要付出的社会治理成本相比,挽救的价值较低。
4、涉案企业要有进行整改的资金,进行合规不起诉需要招聘专业人员,拟定合规制度,作出合规承诺,改组企业构成,程序的正常履行需要企业具备相应的资金,否则合规不起诉程序最终的可行性存疑。
5、涉案企业涉嫌犯罪的情形,应当符合不起诉制度要求。
三、酌情不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1)犯罪嫌疑人在中国领域外犯罪,依照《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
(2)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的;
(4)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
(5)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没有造成损害的;
(6)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
(7)被胁迫参加犯罪的;
四、法定不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合规不起诉流程已经在上文进行了详细解答,合规不起诉只适用于情节比较轻微的犯罪行为,此外只有单位犯罪才适用合规不起诉。希望本篇文章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